高谦之(486~527年),字道让,渤海
蓨县(今河北省景县)人。
北魏大臣,
驸马都尉高潜的孙子,洛阳令
高崇的儿子。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高谦之,字道让,年少时侍奉后母李氏,因为孝顺而出名,李氏也悉心抚养高谦之,对待他超过对待自己的亲生儿子,外人不能判断高氏兄弟的生母是谁,议论的人很是推重高家母子。高谦之长大后,专意经史,并且涉猎天文、算历、图纬之书,每天背诵数千字。又喜好写文章,留心
《老子》、
《易经》等书籍。
父亲
高崇去世后,继承父亲的爵位,任奉朝请,加
宣威将军,转
奉车都尉、
廷尉丞。
正光年间,
尚书左丞元孚慰劳
蠕蠕部落反被扣留,等到蠕蠕大肆掠夺而还之后才放元孚回去。此事交由廷尉处置,从
廷尉卿、
廷尉监以下的官员都认为元孚无罪,只有高谦之认为元孚侮辱使命,应当处以流放。
尚书和廷尉卿的意见相同,但朝廷下诏听从高谦之的意见。
河阴任上
孝昌初年,高谦之代行河阴县令一职。在此之前,有人拿囊装着砖瓦块,假称是钱财,骗买了别人的马之后趁机逃走。朝廷下诏追捕罪犯,并要求一定要抓到并上奏朝廷。高谦之就假装把一名囚犯铐起来,让囚犯站在马匹集市,宣称这是之前诈骗买马的罪犯,现在要对他行刑,然后高谦之暗中派遣心腹去集市里观察那些议论的人。其中有两人见面之后,高兴地说:“不用再担忧了!”心腹就把两人抓起来送到县衙审问,把他们的同党全部抓获,并且这些罪犯供出了前后各地盗买的东西,丢失财物的各家都拿回了自家的财物,高谦之将案件详细地上奏给朝廷,不久朝廷就让高谦之正任河阴县令一职,加
宁远将军。
高谦之在河阴两年,对政体进行损益,很多时候考究了旧例。当时他的弟弟高道穆(即
高恭之,字道穆)担任
御史,也有有才能的名声,世人赞美高氏父子兄弟都在做官时被称美。
上疏论政
北魏旧制,洛阳、河阴两县的县令可以入朝向皇帝当面陈述朝政得失。当时的佞幸之辈厌恶县令有所揭发奏闻,就共同上奏废止这一制度。高谦之就上疏说:
“臣以无庸,谬宰神邑,实思奉法不挠,称是官方。酬朝廷无赀之恩,尽人臣守器之节。但豪家支属,戚里亲媾,缧绁所及,举目多是。皆有盗憎之色,咸起恶上之心。县令轻弱,何能克济?先帝昔发明诏,得使面陈所怀。臣亡父先臣崇之为洛阳令,常得入奏是非,所以朝贵敛手,无敢干政。近年已来,此制遂寝,致使神宰威轻,下情不达。今二圣远遵尧、舜,宪章高祖,愚臣亦望策其驽蹇,少立功名。乞行新典,更明往制,庶奸豪知禁,颇自屏心。”
高谦之又上疏,认为:
“自
正光年间以来,边境城池屡遭侵扰,朝廷任命将领派出军队,相继于路。但这些将帅,有的并无才能,大多派遣亲信,假称入募,只是派遣家奴门客充数罢了。等到面对敌寇,连弓弦都不弯。那么这时虚封王爵,士兵缺乏,贼寇何时能消灭,忠贞之人怎样得到劝诫呢?而且皇上身边的左右侍臣,和朝廷官员联姻,请托官署,擅自作威作福。如果有官吏清贞奉法,不因此屈服的话,就共同诬陷诋毁,让这些官吏横受罪罚。在朝大臣,谁敢上奏?蒙蔽上司推诿下属,风气败坏政事有损,使进谗谄媚之人开心,忠贞直言之人停止伸张道义。而且多年以来,多次征发百姓,百姓不堪重命,导致流离失所。能苟全性命保全妻子儿女,就会竞相逃避朝廷征役,而不再管自家的农田水井、不再害怕朝廷刑法。这正是因为他们回乡有一定会遭困厄的处境,自首却又没有自我安定的门路。如果允许他们回归自家产业,稍稍去除他们的徭役,那么会还的人一定会有很多,开垦的农田也会增加,几年之后,就能大量获得税收收入。如今不讲究用理让他们回乡,而只是想严加逼勒,我担心几年之后,逃跑的人会更多。所以有国有家的人,不担心人不来归附,只担心制度不能确立;不依赖于敌人不攻击自己,而倚仗于自己不可欺侮。这是千年来共同遵守,百位圣王一致实行的道理。臣下我请求能够得到陛下的一点览察。”
胡太后得到了这封奏疏,责备左右近侍,这些受宠要人因此痛恨高谦之,于是上奏太后,说高谦之有学识才艺,任命他为
国子博士。
当时朝廷又议论铸钱之事,任命高谦之为铸钱都将长者史,高谦之就上表请求铸造
三铢钱,说:
“盖钱货之立,本以通有无,便交易,故钱之轻重,世代不同。
太公为周置九府圜法。至景王时,更铸大钱。秦兼海内,钱重半两。汉兴,以秦钱重,改铸榆荚钱。至文帝五年,复为四铢。孝武时悉复销坏,更铸三铢。至无狩中,变为五铢。又造赤仄之钱,以一当五。
王莽摄政,钱有六等:大钱重十二铢,次九铢,次七铢,次五铢,次三铢,次一铢。
魏文帝罢五铢钱,至明帝复立。
孙权江左铸大钱,一当五百。权
赤乌年,复铸大钱,一当千。轻重大小,莫不随时而变。窃以食货之要,八政为首,聚财之贵,诒训典文。是以昔之帝王,乘天地之饶,御海内之富,莫不腐红粟于太仓,藏朽贯于泉府。储畜既盈,人无困弊,可以宁谧四海,如身使臂者矣。昔汉之孝武,地广财饶,外事四戎,遂虚国用。于是草茅之臣,出财助边;兴利之计,纳税庙堂。市列榷酒之官,邑有告缗之令。盐铁既兴,钱弊屡改,少府遂丰,上林饶积。外辟百蛮,内不增赋者,皆计利之由也。今群妖未息,四郊多垒,徵税既烦,千金日费,仓储渐耗,财用将竭,诚杨氏献税之秋,桑儿言利之日。夫以西京之盛,钱犹屡改,并行大小,子母相权。况今寇难未除,州郡沦败,人物凋零,军国用少。别铸小钱,可以富益,何损于政,何妨于人也?且政兴不以钱大,政衰不以钱小,唯贵公私得所,政化无亏,既行之于古,亦宜效之于今矣。昔禹遭大水,以历山之金铸钱,救人之困;汤遭大旱,以庄山之金铸钱,赎人之卖子者。今百姓穷悴,甚于曩日,钦明之主,岂得垂拱而观之哉?臣今此铸,以济交乏,五铢之钱,任使并用,行之无损,国得其益。”
朝廷下诏将要听从他的建议,但是事情还没办成,高谦之就去世了。
交友论道
高谦之和
袁翻、
常景、
郦道元、
温子升等人,有时会互申故旧之情。高谦之乐善好施,信守承诺。对于在高家的僮仆,高谦之从不当着孩子的面鞭挞他们的父母,僮仆生三个孩子就免除一代人的家僮身份。高谦之还从不对奴婢施加黥刑,常常说:“同样都是人的身子,为什么要加以残害?”
高谦之因为父亲的舅舅
沮渠蒙逊曾割据凉州,但国史缺失,就写了《凉书》十卷,通行于世。
凉国佛教兴盛,高谦之著论贬低这一情况,称佛教是
九流中的一家。当世的名流竞相用佛理对高谦之进行论难,高谦之也用佛义回击,最终也没人能让高谦之屈服。
高谦之又因为当时所通行的律历并不尽善尽美,就更改原来修历者的撰述,完成高氏一家之法。这一律历虽然没能通行于世,但知道的人叹服他的多才多能。
受谗冤死
当初,高谦之的弟弟高道穆在正光年间担任御史,检举了相州刺史
李世哲的事情,并大加挫辱,李家一直怀恨在心。后来李世哲的弟弟
李神轨深受胡太后的宠幸,适逢高谦之的家奴上诉要求恢复
良人身份,李神轨介入此事,入朝指示
尚书,判高谦之在
廷尉处监禁。当时即将大赦,李神轨就向胡太后启奏,下诏在监狱赐死高谦之,朝廷士人没有不为高谦之哀痛的。
永安年间,高谦之得以平反,追赠征虏将军、营州刺史,谥号为康。朝廷又任命他的一个儿子为官,以此来表明他的冤屈。
个人作品
高谦之曾作《凉书》十卷,记载
北凉沮渠氏政权的历史。
高谦之写作文章百余篇,自有集录。
史料记载
《北史·卷五十·列传第三十八》
《魏书·卷七十七·列传第六十五》,附于
高崇的列传之后。
亲属成员
五世祖
祖父
祖母
父亲
高崇,字积善,北魏洛阳令,赠沧州刺史、
征虏将军,谥号为成。
妻子
张氏,中山人。
弟弟
高恭之,字道穆,北魏大臣,官至
卫将军、
大都督,兼
尚书右仆射、南道大行台,被
尔朱世隆杀害,赠
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
雍州刺史。
高谨之,字道修,出继沮渠氏之后,官至沧州东平府
主簿,赠
通直郎。
高慎之,字道密,早卒。
儿子
高子儒,字孝礼,任
安东将军、
光禄大夫、司徒中兵参军、兼
祭酒,后又任梁州、北豫、西兖三州
检户使。
高绪,字叔宗,出继高谦之之弟高慎之之后,任
镇远将军、冀州
仪同府中兵参军。
人物评价
魏收《魏书》:谦之兄弟,咸政事之敏,饰学有闻,列于朝廷,岂徒然也。
李延寿《北史》:道穆兄弟有政事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