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罗土司,级别为
安抚司,是宋元明清时期湖北西南边陲的
土家族土司。始于宋初高州刺史田景迁,明清设高罗安抚司,清雍正十三年(1735)裁撤。由土著田氏世袭,隶属于
忠建土司,下辖
木册长官司。辖地在今湖北省宣恩县
高罗镇。
沿革
宋代
本夜郎故地,唐置
珍州,
五代时为酋长所据,乾德四年(966)蛮酋珍州刺史田景迁归附,以
酉水河为界,自此酉水河以北所谓夜郎县划入
施州。
开宝八年(975)高州刺史田景迁卒,其子牙内都指挥使田彦伊上奏,于是命田彦伊承袭刺史职。
咸平三年(1000)十一月,高州刺史田彦伊派遣其子进贡方物,并还兵器,誓言不再犯边。 王均叛乱时,宋朝调施州、黔州、高州、溪州等地蛮子前往抵御,溪洞蛮因而熟悉山川道路,反而进攻州县、掠夺男女入溪洞,久而不能定。丁谓到任后,决定停战,亲自入溪洞,每一次渡河就减少其随从,等到蛮夷巢穴只剩二三从人,蛮人闻之服其恩信,其首领田彦伊遂出迎,以牛酒犒劳,丁谓晓以祸福,并称有诏书赦免其罪,田彦伊等遂表示愿意世代朝贡,于是同丁谓至
夔州,也是每次渡水就减少蛮人随从。丁谓盛情款待,每次田彦伊请辞都被留下,且礼遇更厚,丁谓便人告诉他们:“所以挽留你们,是希望你们归还掠夺的汉民,并坚定自己的誓言。” 于是田彦伊等归还汉民,丁谓则按归还一人赠与一匹绢,蛮酋感激涕零,回去后将誓言刻于石柱,并立在边境。 该碑名为《招抚蛮人盟誓碑》,又名《咸平石柱》,在
施州城南三百里。
咸平五年(1002)五月,
夔州路转运使
丁谓奏:高州刺史田彦伊之子田承宝及诸头目官族共122人归附。下诏许入朝,赐给器币冠带,封田承宝为管内山河九溪十洞抚谕都监。
咸平六年(1003),高州义军务五姓四甲头角田承进擒拿生蛮660余人、获器械六百余、夺所掠汉人400余人各付亲属,皇帝下诏褒奖立功军丁溪洞首领。当时田彦伊已经立誓不犯边,而溪南
生蛮有背约者,夔州路转运使丁谓、
峡州都监侯延赏、权知
施州寇瑊令田承宝率众及发施州兵往征,擒得蛮酋、焚其庐室,其余服罪,于是设置
尖木砦加以守御。
景德四年(1007),以高州刺史田彦伊之子保顺郎将田承宝为宁武郎将,高州土军指挥使田思钦为安化郎将。
祥符元年(1008),五团蛮聚啸攻劫高州,欲令暗利砦发兵救援,
宋真宗以蛮夷相互攻击不许。 其后
丁谓前往招抚,于是祥符二年(1009)九月与诸蛮歃血为盟,在咸平石柱边上再立石柱,刻誓言于其上。
元代
元代置石溪洞长官司,寻改高罗寨长官司,升宣抚司。
明代
洪武五年(1372)归顺明朝,二十三年(1390)因施州土司大叛乱被废。
永乐四年(1406)三月,明朝设湖广高罗安抚司,以土酋田大民为
安抚使、谭思晟为
同知、崔晟为
副使、谭才为
佥事。田大民此前奏称:其祖父田忠敬等人在元代时任高罗宣抚司宣抚,洪武初年因民少被裁,如今与谭思晟等招抚蛮民四百余户,请求仍设治所。于是朝廷设置高罗安抚司。同年六月,设置流官
吏目一员。
宣德九年(1434)六月己酉,以
木册长官司隶施州卫。木册之前隶属于高罗安抚司,其长官田谷佐奏:高罗常依势
凌轹之,侵夺其土地人民,已蒙朝廷分理,然彼宿怨未平,恐复加害,乞隶施州卫,上从之。
清代
康熙二年(1662),高罗土司向清朝投诚。
雍正十三年(1735),田昭纳土,以其地入宣恩县。
世系
田忠敬
元末明初高罗
宣抚司宣抚使。洪武年间鄂西诸土司叛乱,被废。
田大民
永乐四年(1406)三月,明朝设高罗安抚司,以土酋田大民为安抚使。田大民系田忠敬之孙。
永乐二十一年(1423)十二月,田大民与湖广众土司进贡,恭贺新年。
宣德元年(1426)正月,田大名派遣舍人谭海木进贡。
田旺
宣恩县高罗《田氏族谱》载田忠敬为四世祖,田旺为五世祖,据《明实录》记载田忠敬乃田大民的祖父,则田旺应系田大民之子。
田贵
又名“田桂”,田旺之子。
田万
田贵长子。
田权
田万长子。
田阜
万历二十八年(1600),高罗安抚田阜从征
播州杨应龙。
田飞龙
其墓原位于高罗集镇东南,墓碑刻“皇明特袭宣抚司十二世祖讳飞龙老大爷墓”,墓上有封土。
田经
康熙二年(1662),高罗土司田经与
忠建土司、
木册长官司向清朝缴印投诚。至康熙四年(1664),清朝才任命田经承袭高罗安抚司。
田国鼎
康熙五十九年(1720)四月,清朝命已故田经之子田国鼎承袭。雍正八年(1730)去世。
田昭
雍正九年(1731)十月,清朝命已故田国鼎之子田昭承袭。
地理
宋代时,施州
尖木砦在州城西南二百里,七日路程,尖木砦南五日路程即为西高州(高州)。
境内山川如下:劳喜山(司北里许)、通积山(司西三里)、墨把峰(司西十里,山顶七峰耸立),水心砦(司南三里,绝顶),树斜洞(司西三里),白龙溪(源于东门山,至司前会酉水,名三江口)。
高罗土司境内有田大翁祠:“高罗安抚司南半里,太翁,本司洞长,初土人唯事烧畲,不知耕凿之利,太翁教之,辟田、采杉楠、通贩辰州,民始富庶,成化间卒民立祠祀之。”另有朝阳寺,在司西二十里。
衙署旧址
永乐年间建,正德十二年(1517)卫指挥童昶重建。
高罗土司衙署遗址,位于北纬29°46′12″、东经109°30′17″,在高罗镇埃山村6组,东至岩坝塘300米,西至龙王庙河200米,南至埃山村委会200米,北至大草顶1000米,面积约9000平方米。高罗河与干沟河分别由西、南交汇于司城东三江口。土司皇城内有一条长约1500米、用青石板铺成的街道。司城西5里处为土司墓地。土司城北为教场坝。司城内有田氏宗庙。田氏宗祠系三间木房,内供土王神像一尊,高仅0.25米,全身涂金,站将四尊,手持大刀,身披铠甲。另有石人石马,高1.5米。
埃山村是过去的高罗土司城,城内石铺道路有三里多长。改土归流时被废弃。建国后曾挖掘到土司墓葬:在黄家河的土司墓,火砖砌成,内空心,为圆形,墓顶有铁钩将棺材悬棺其中;马家寨的兰木沟也出土两座土司墓。高罗的田姓以外,曹、侯、马、覃、向等姓都
过赶年,据说是年三十要出征打仗,因而提前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