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彦祥(1907年7月5日-1988年1月8日),
中国戏剧男导演、戏剧活动家、理论家。浙江
鄞县人。1907年7月5日生于上海。1988年1月8日在北京逝世。马彦祥1928年毕业于上海
复旦大学中国文学系。在校期间从
洪深学习
戏剧理论、欧洲古典戏剧名著等,参加
复旦剧社的演剧活动,后又参加
辛酉剧社。1934年后,曾在
济南齐鲁大学中国文学系、南京国立戏剧学校任教,并与
田汉、
应云卫等筹组中国舞台协会;后又与
曹禺、戴涯创办半职业剧团中国戏剧学会。解放后,马彦祥任
文化部戏曲改进局副局长、艺术局副局长,致力于戏曲改革工作。
马彦祥(1907.7.5~1988.1.8)
中国戏剧活动家,戏剧导演,
戏剧理论家。原名履,笔名尼一、司徒劳,马衡之子。原籍浙江
鄞县,生于上海,卒于北京。198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5年入
复旦大学中文系,1928年毕业。在复旦大学学习期间从
洪深学习戏剧理论和欧洲古典戏剧名著,并参加
复旦剧社的
演剧活动。曾参加申酉
剧社。1929年参加
上海剧艺社。1930年去广州,参加
广东戏剧研究所,主编《戏剧》双月刊,1932年在天津主编《戏剧电影周刊》。1934年后与
田汉等筹组中国舞台协会,与
曹禺等创办半职业剧团中国戏剧学会。1934年后任
齐鲁大学副教授、南京
国立戏剧专科学校导师,参加组织中国戏剧协会,导演《
雷雨》《
日出》《汉宫秋》等,演出《
回春之曲》等。抗日战争爆发后在上海参加 《
保卫卢沟桥》的集体创作, 并和洪深一起导演,任上海救亡演剧一队队长。继至桂林,主编《抗战戏剧》半月刊,导演《夜光杯》《黑地狱》等剧。1937年底被选为中华全国戏剧界抗敌协会理事,1939年去重庆,先后导演《
残雾》《国家至上》《
李秀成之死》等剧,创作导演《国贼汪精卫》,兼任国立戏剧专科学校教授。1942年到
江安国立戏剧专科学校任教,1943年到重庆任中央青年剧社社长,演出《
南冠草》《少年游》等剧。抗日战争胜利后在北平主编《
新民报》
副刊《天桥》,任中华全国
文艺界协会北平分会秘书长。1948年赴
华北解放区,出席第一届华北
人民代表大会,
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后被任命为
戏剧音乐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1949年后任
文化部戏曲改进局副局长、艺术局副局长、艺术研究院顾问、文化部顾问,
中国文联第一至四届委员。后任
中国戏剧家协会第一、二届常务理事和第三届副主席等职。是第一至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委员。
马彦祥曾有四段婚姻,其中三任妻子是闻名全国的艺术家,他们是
哈尔滨京剧院的
云燕铭、
上海电影厂的白杨,
石挥的遗孀
童葆苓。童葆苓小马彦祥24岁。还有一任妻子,就是复旦才女
沉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