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终审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最高的上诉法院
香港终审法院(Court of Final Appeal,Hong Kong)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最高的上诉法院,聆讯来自香港高等法院(包括上诉法庭及原讼法庭)的民事及刑事上诉案件,对香港司法管辖权范围内的诉讼有最终审判权。香港终审法院位于原香港立法会大楼(原最高法院旧址)。立法会迁往新政府总部后,终审法院原址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亦将移交其他部门或圣公会使用。
历史沿革
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前,香港的司法终审权属于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之后,为体现一国两制,根据《香港基本法》,于1997年7月1日成立了自己的终审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仍然实行普通法制度。法院判案时引用其他普通法地区(如英格兰澳大利亚)的案例,亦可聘用其他普通法地区的司法人员。
释法争议
香港终审法院对除了《香港基本法》外的香港法律具有最终解释权。基于香港终审法院对刘港榕案的判决,香港终审法院仍可就《香港基本法》作解释,但没有最终解释权。因基本法第158条规定,基本法解释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授权香港法院自行解释基本法关于香港自治范围的条款。由于香港终审法院解释基本法的权力源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解释可推翻香港终审法院对基本法的解释,但不能直接推翻香港终审法院的判决。
法官的委任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和终审法院其他法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推荐,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命。
根据《基本法》,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和终审法院其他法官的任命,须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同意,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香港法例第484章《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第12条《法官的专业资格》,任何以下人士均有资格获委任为首席法官:
1、任何以下人士均有资格获委任为常任法官: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上诉法庭法官或原讼法庭法官
※在香港以大律师或律师身份执业最少10年的大律师
2、任何以下人士均有资格获委任为非常任香港法官,不论他是否通常居住于香港:
※已退休的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已退休的终审法院首席法官
※已退休的终审法院常任法官
※现职或已退休的上诉法庭法官
※在香港以大律师或律师身分执业最少10年的大律师
3、任何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士均有资格获委任为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法官:
※属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民事或刑事司法管辖权不设限的法院的现职或已退休法官者
※通常居住于香港以外地方
※从未在香港担任过高等法院法官、区域法院法官或常任裁判官
2020年6月18日,香港立法会通过任命张举能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决议案,任命将于2021年1月11日起生效。
2021年1月11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祝贺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履新。
法官名单
首席法官
张举能首席法官,GBM(The Honourable Chief Justice Andrew CHEUNG Kui-nung, GBM)
常任法官
李义法官(The Honourable Mr Justice Roberto Alexandre Vieira RIBEIRO)
霍兆刚法官(The Honourable Mr Justice Joseph Paul FOK)
林文瀚法官(The Honourable Mr Justice Johnson LAM Man-hon)
非常任法官
包致金法官,GBM(The Honourable Mr Justice Syed Kemal Shah BOKHARY, GBM)
陈兆恺法官,GBM(The Honourable Mr Justice Patrick CHAN Siu-oi, GBM)
邓国桢法官,GBM,SBS(The Honourable Mr Justice Robert TANG Kwok-ching, GBM, SBS)
司徒敬法官,GBS(The Honourable Mr Justice Frank STOCK, GBS)
贺辅明勋爵,GBS(The Right Honourable the Lord HOFFMANN, GBS)
纪立信法官,GBS(The Honourable Mr Justice Anthony Murray GLEESON, GBS)
廖柏嘉勋爵,GBS(The Right Honourable the Lord NEUBERGER of Abbotsbury, GBS)
华学佳勋爵,GBS(The Right Honourable the Lord WALKER of Gestingthorpe, GBS)
郝廉思勋爵(The Right Honourable the Lord COLLINS of Mapesbury)
范理申勋爵(The Right Honourable the Lord PHILLIPS of Worth Matravers)
甘慕贤法官(The Honourable Mr Justice William Montague Charles GUMMOW)
范礼全法官(The Honourable Mr Justice Robert FRENCH)
麦嘉琳法官(The Right Honourable Madam Justice Beverley McLACHLIN)
岑耀信勋爵(The Right Honourable Lord SUMPTION)
首席法官福利及待遇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会获编配官邸,官邸位于香港岛歌赋山道18号。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坐驾的专用车牌是CJ,是英语Chief Justice的简写。
相关新闻
2022年4月1日,英方3月30日宣布撤回在香港终审法院任职的英国最高法院正副院长,并施压香港终院英籍非常任法官辞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3月31日表示,有理由怀疑两名法官辞任的背后牵涉政治压力和动机。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19 09:09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释法争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