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矩(1539年-1607年),字万化,号麟冈,
北直隶安肃县(今河北
徐水县安肃镇麒麟店村人)人。
明朝中后期贤宦,官至
司礼监掌印太监兼提督
东厂。他为人廉洁,力主安静,矫正时弊,在任内成功处理了“
妖书案”,稳定朝局。死后被
明神宗谕祭九坛,祠额为“清忠”。
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陈矩在内直房端坐去世。生前他已在香山慈感庵旁预先卜得葬地一块,建了一个石塔在冢上,称“太极镇山塔”,在墓道前竖了一个石坊,上写“敕葬中使神道”。有石门,
门楣上写“还一仙洞”。死后,用立棺,像僧人一样安葬。神宗赐谕祭九坛,祠额题为“清忠”,并颁布了保护祠和墓的
敕令,上面开载着房屋、地亩的数目。
文武百官都亲临吊唁,穿着素白色衣服送葬的人多至堵塞道路。大学士朱赓、李廷机、
叶向高亲自在棺前祭奠,
祭文中有“
三辰无光,长夜不旦”等句,充分表达了他们对陈矩的敬慕之情。陈矩的遗像,供在德胜门里钦赐会馆祠堂内,供人瞻仰。
陈矩集纠政、监察大权于一身,位高权重得在宦官云集的明朝也少有,但陈矩只守着“祖宗法度,圣贤道理”八个字,廉洁安静,不扰官不害民,从不滥用权力,仅是力图救正时弊缺失,被人称之为“佛”。
沈德符:今则今上
癸卯,陈矩亦以印带厂,而俶生光事起,时次相沈归德几不免,亦赖矩力,抗诸异说而得解。盖二权并在一人,故能回天乃尔。(《
万历野获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