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位于市区西北
漳泽湖南部,紧接市区,面积740公顷,2010年11月,国家住建部正式授牌长治
城市湿地公园为
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长治
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位于市区西北漳泽湖南部,紧接市区,面积740公顷,公园内河道纵横,森林茂密,遍布多种植物,并有成片的芦苇荡,有
野鸭、
黑鹳等80多种鸟类长期栖息。2010年11月,国家住建部正式授牌长治
城市湿地公园为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这里已成为集林业生态示范、湿地综合保护、生态
观光旅游为一体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长治湿地公园位于长治市主城区西北3公里处,与新区相邻,东依长北干线、西接屯留区境内
绛河下游
长太高速,南至长晋高速
下秦村,北达漳泽湖大坝,管理面积达4586公顷。
长治国家
城市湿地公园具有
湿润气候、净化环境、过虑水质等多种功能,这里已查明有
高等植物52科217种,
鸟类16目40科162种、浮游动、植物7组83种,主要
水生动物5纲25种、还有近万亩
芦苇、
菖蒲、
草荡和上千亩湿地
防护林,是三晋大地的城市湿地、也是全省乃至
华北地区湖泊、
河流湿地的典型代表,属全国保护最完好的原生态、天然
沼泽湿地之一。
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于2008年3月正式启动,由
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承担设计任务。历经10余次研讨、修改,于2009年3月
原则通过建设部专家评审。此后,经进一步修改,于2009年12月通过建设部专家最终审查。2010年12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5月,市政府正式下文批复。
全面加强城市湿地保护,维护城市
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征和
基本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湿地在改善城市
生态环境、美化城市、科学研究、
科普教育和休闲游乐等方面所具有的生态、环境和
社会效益,有效地遏制城市建设中对湿地的不合理利用现象,保证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1、规划
控制范围:包括漳泽湖、绛河、漳河及其周边区域,面积约为58.72
平方公里。
为了加强对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维护区域
生态平衡,保护湿地功能和
生物多样性,保障
湿地资源的
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
人居环境与
自然环境的
协调发展,长治市制定了《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于2008年6月26日
长治市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通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