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财政局是
铜陵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位于铜陵市义安北路65号。
机构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和执行财税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
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财力的建议;建立和完善市与县区财力和事权相匹配、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体制、制度。
(二)负责建立政府全口径预算体系;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编制全市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和监督全市各项财政收支,统筹政府性资金管理,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和拨款;审查汇编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承担全市税源管理、税源信息动态监控和分析预测。
(三)负责
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负责非税收入计划编制和征管;负责专项资金管理;负责财政专户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管理全市
预算外资金,参与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贸、科教、住房、土地、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负责津补贴管理和财政票据管理;监管全市彩票发行;指导全市向上争取转移支付工作。
(四)负责审核和编制
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
社会保障政策和
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管理和监督全市财政
社会保障支出。
(五)负责审核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参与政府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工作;负责制定行政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六)统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并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措施;负责政府性债务的预算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评估、预警等债务监控管理机制。
(七)负责拟定并执行全市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负责监督检查全市财税法规、政策和财政财务管理情况;负责财政绩效评价、分析,提出优化
财政支出结构的政策建议;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八)负责民生工程规划制定、组织实施、推进指导、督查考核和政策宣传;负责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规划联络协调、监测评估等工作。
(九)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惠农资金补助发放工作;指导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和乡镇财政管理工作。
(十)负责统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负责拟定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直接支付预算并监督执行。
(十一)管理全市会计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工作;指导和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国债管理工作和地方证券、金融、保险等机构的财务监管工作;管理
外国政府贷款、外国
金融机构贷款;负责管理党政机关外事经费和财政预算内非贸易性外汇。
(十三)负责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落实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资产、文电档案、信息宣传、安全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物资采购、深化改革、综合治理、职工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牵头负责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
(二)人事科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干部培训、离退休干部、双拥共建和计划生育工作。牵头负责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工作;负责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
(三)预算科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牵头负责组织、协调财政收入。牵头办理与省财政厅及县、区财政年终结算工作。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市级部门预算批复、调整工作。牵头负责人员经费管理,负责工资性经费测算。负责县区优惠政策兑现工作。分析报告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牵头负责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所联系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处理无对口联系科室的部门财政业务。
(四)国库科
负责市级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总预算会计制度、财政国库管理相关制度执行。组织拟订市级财政国库管理相关制度办法。负责市级财政国库资金调度。负责市级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负责总预算会计、非税收入会计、财政专户会计核算与管理。负责全市和市直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组织编制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市本级政府性资金保值增值、市本级政府性资金存贷挂钩考核管理。牵头负责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牵头负责公务卡管理和市级
国库现金管理。配合做好政府债券资金拨付和还本付息工作。
(五)行政科
拟订行政性经费(包括行政、外事经费)的财政财务制度,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研究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拟订公务支出管理制度。负责全市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的支出管理。牵头负责“三公经费”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统一管理市级车辆维修经费、出国经费。牵头负责智慧城市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负责所联系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绩效管理等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和
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所联系部门(单位)的资产管理和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等工作。
(六)政法科
负责相关政法部门的资金管理,负责所联系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绩效管理等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所联系部门(单位)的资产管理和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等工作。牵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七)教科文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事业单位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管理监督科技研发经费、
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工作。负责所联系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绩效管理等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所联系部门(单位)的资产管理和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等工作。
(八)经济建设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
牵头负责对上争取转移支付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相关经费、城市维护经费、大桥通行费及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等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市级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所联系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绩效管理等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所联系部门(单位)的资产管理和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等工作。
(九)社会保障科
编制、审核社保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编制创业就业、城乡低保等
专项资金支出计划草案。负责所联系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绩效管理等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所联系部门(单位)的资产管理和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农业农村科
负责拟订财政支农政策和支农资金管理制度。管理财政支农、扶贫资金和农业开发资金。负责所联系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绩效管理等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所联系部门(单位)的资产管理和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一)金融科
负责地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担保资金金及补贴和“政银担”风险代偿管理工作。负责规范管理
小额担保贷款和民品资金贷款及贴息工作。负责
政策性农业保险、续贷过桥资金、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工作。负责所联系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绩效管理等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所联系部门(单位)的资产管理和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二)乡村财政事务管理科
指导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研究拟订乡镇财政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制度,指导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指导、监督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一卡通”发放。指导村级财务管理。承担全市
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监管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参与农业农村发展重要政策研究,配合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
(十三)企业科
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组织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和监缴工作。牵头负责市级涉企财政专项资金政策实施、项目优化调整。牵头负责重点企业走访工作。贯彻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负责土地使用税和其它涉企优惠政策兑现工作。负责办理年度企业财务决算的审核、汇总、编制和外商年检工作。负责受理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的资产评估确认业务。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并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所联系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绩效管理等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所联系部门(单位)的资产管理和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四)会计和税政条法科(行政许可服务科)
负责宣传贯彻《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各项财政依法行政、财税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全市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有关工作。负责组织
会计资格考试工作。负责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负责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全市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工作。负责中央政策规定的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工作。负责税源调查工作。参与全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参与办理财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及行政处罚案件。
(十五)政府采购科
负责拟订政府采购规章,编制
政府采购预算。参与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统计与分析。指导县、区政府采购工作。
(十六)综合科
牵头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牵头负责
土地出让金管理;做好津贴补贴管理、彩票及彩票公益金管理、保障房资金管理等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收支管理工作。承担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所联系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绩效管理等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所联系部门(单位)的资产管理和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七)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核行政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处置、产权变动和出租、出借国有资产事项。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负责国有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库管理。负责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十八)预算绩效管理科
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财政资金绩效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市级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管理、运行、监控等工作。组织实施市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指导市级预算单位和县区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九)市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办公室)
负责拟订政府性债务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政策、制度和办法。负责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规模管控。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评估、预警等债务监控管理机制。动态监控政府隐性债务,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承担
国债转贷资金管理及还本付息工作。负责PPP计划安排、项目识别、项目准备,参与PPP项目采购、执行、移交等工作。负责平台公司政策性优惠政策兑现。承担国际金融、政府外债以及市政府与国家政策性银行
开发性金融合作的有关工作。
(二十)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拟订全市财政监督的有关制度办法。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和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开展
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牵头全市“小金库”“治理工作,负责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有关工作。
(二十一)市政府民生工程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民生工程项目调研、任务分解、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政策宣传、督查考核、绩效评价工作。参与民生工程项目资金测算、巡视评估等工作。指导部门、县(区)项目实施、建后管养、信息公示、绩效评价等工作。配合做好民生工程民意调查工作。负责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二十二)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牵头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作风效能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现任领导
金芬:铜陵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宝林:铜陵市财政局一级调研员
刘宏:铜陵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沈九龙:铜陵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储跃然:铜陵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三级调研员
胡 瑄:铜陵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安丽:铜陵市财政局三级调研员
地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