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
明朝南京右都御史
金泽,字德润,应天府江宁县(今江苏南京江宁区)人,祖籍宁波府鄞县(今属浙江宁波鄞州区),成化二年(1466)进士,官至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
人物生平
成化二年(1466)进士。成化七年(1471),授刑部云南司主事
成化十年(1474),升刑部湖广司员外郎
成化十二年(1476),升刑部四川司郎中谳狱明允
成化十三年(1477),丁忧。成化十六年(1480),补南京兵部职方司郎中,屡着才干。
成化十九年(1483),升四川右参议
成化二十三年(1487)升四川右参政播州宣慰使厚馈以金币,金泽拒绝,以庶长夺嫡意置之法,革去三长官司,安抚七十二寨,夷民骈首归顺。流贼李广聚集五千余人屠戮通江官吏,倾其帑藏东乡县(今四川宣汉)王伯荣效仿作乱,焚光县治,金泽设计侦察到其头目而歼之。铜梁(今属重庆)新设,民多负固,金泽抚循有方,百姓纷纷服服帖帖。野王刚起义夔州(今重庆奉节)爆发,上命三省督兵会剿,金泽下重赏之令,最后野王刚被处磔刑于市。
弘治五年(1492),升广东右布政使
弘治七年(1494),转任广东左布政使。
汀州漳州盗起,郡县有司无远略而不急补,其势越来越危急,而岭南湖湘之不逞者从而和之,四散剽掠,劫富室,烧民居,掠帑藏,杀官军,东南郡县震动。有司开始惊骇而图之,备其东则发于西,掠其南则窜于北。弘治八年(1495)八月,江西镇守太监邓原联合巡按监察御史上书“盗之未平,因为政令不一,而邻境有司不肯协心。宜设巡抚节制”,得到明孝宗的同意,于是升任金泽为都察院副都御史江西巡抚。金泽奉敕抚定,便宜从事,先发榜令其自首,然后严督搜捕,斩贼首满天明等八百余人。金泽论功罪,明赏罚,人多感奋。金泽修葺关隘城池,增设捕盗人员,加强管理。
弘治十二年(1499),升南京刑部右侍郎
弘治十五年(1502),改南京兵部右侍郎。
弘治十八年(1505),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掌院事。
正德元年(1506),致仕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0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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