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
残疾人证》,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其中残疾一级为极重度残疾人,残疾二级为重度残疾人。
词语简介
残疾分级
分类:
各类残疾按残疾程度分为四级,残疾一级、残疾二级、残疾三级和残疾四级。
分级:
残疾一级为极重度,
残疾二级为重度,
残疾三级为中度,
残疾四级为轻度。
残疾分类
一级
听力残疾:
听力损失大于90分贝,言语识别率小于15%。
言语重度残疾
一级
言语残疾:
言语能力完全丧失,只能简单发音,
言语清晰度小于10%。
视力残疾一级(一级盲)——好眼最佳
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在学习、生活自理、家务活动和
社会参与等方面可能存在严重的障碍或局限,不能学习、日常生活不能自理、不能正常参与
社会性活动,终生几乎全部生活需由他人照料和监护。
视力残疾二级(二级盲)——好眼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在学习、生活自理、家务活动和社会参与等方面可能存在较严重的障碍或局限,日常生活难以自理、绝大部分生活需由他人照料或监护。
肢体残疾一级——在
结构与功能方面
运动系统损伤程度非常严重,有严重的
肢体瘫痪或
肢体缺失,存在严重
功能障碍;在自理、身体移动、
生活活动和社会参与等方面可能存在严重的障碍或局限,不能自理、不能参与众多活动,身体
移动能力很差;需要环境提供全面的支持,终生生活需由他人照料。(
四肢瘫或严重
三肢瘫;截瘫、双
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严重
偏瘫,一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腕关节和
踝关节以上三肢截肢或缺肢;双大腿或双上臂截肢或缺肢;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以上七种情况均属于肢体残疾一级)
肢体残疾二级——在结构与功能方面运动系统损伤程度较严重,有重度
肢体瘫痪或肢体缺失,某些方面可能存在较严重的功能障碍;在自理,身体移动,生活活动和社会参与等方面可能存在较严重的障碍或局限,如生活方面很难达到自理、与人交往能力差、
运动能力较差;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截瘫、二
肢瘫或偏瘫,残肢有一定功能;双下肢
膝关节以下或双上肢
肘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一上肢肘关节以上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上截肢或缺肢;双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以上四种情况均属于
肢体残疾二级)
智力残疾一级——
神经系统损伤程度非常严重,IQ值在20以下,
适应行为分数在20分以下,适应行为极差;在
活动和参与方面可能存在重度障碍,完成理解交流、身体移动、与人相处、生活活动和社会参与活动存在严重障碍;需要环境提供全面的支持,终生生活需全部由他人监护。
智力残疾二级——神经系统
损伤程度较严重,IQ值在20—34之间,适应行为分数在20—34分之间,适应行为极差;在活动和参与方面可能存在重度障碍,完成理解交流、身体移动、与人相处、生活活动和社会参与活动存在重度障碍;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
重度精神残疾标准
精神残疾一级——精神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SDSS得分在3个2分以上,适应行为严重障碍;意识功能、
定向功能、智力功能、整体心理
社会功能、气质和人格功能、睡眠功能、注意力功能、记忆力功能、
心理运动功能、情感功能、知觉功能、思维功能、高水平认知功能、语言
精神功能、序列复杂动作精神功能存在非常严重的障碍;在活动和参与方面可能存在重度障碍,完成理解交流、身体移动、与人相处、生活活动和社会参与活动存在严重障碍;需要环境提供全面的支持,终生生活需全部由他人监护。
精神残疾二级——精神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SDSS得分在2个2分以上,适应行为重度障碍;意识功能、定向功能、智力功能、整体心理社会功能、气质和人格功能、睡眠功能、注意力功能、记忆力功能、
心理运动功能、情感功能、知觉功能、思维功能、高水平认知功能、语言精神功能、序列复杂动作精神功能存在重度障碍;在活动和参与方面可能存在重度障碍,完成理解交流、身体移动、与人相处、生活活动和社会参与活动存在重度障碍;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
鉴定办法
1、残疾人(含视力、肢体、
智力残疾)持
残疾人证和
户口本,到
户口所在地的镇、办事处残联开具区残联统一提供的残疾程度鉴定
介绍信,并携带本人
身份证及
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鉴定。
鉴定合格的,由指定医疗机构开具重残鉴定证明。
2、对于无法
自主活动的残疾人(含视力、肢体、智力残疾),可由其监护人持残疾人证、
户口本和村(居)委会证明,向镇、办事处残联提出入户鉴定申请。镇、办事处残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入户鉴定,对残疾程度明显,通过目测可判定为重残的,在入户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影像资料和村(居)委会证明,到区残联进行确认,由区残联为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开具重残鉴定证明;无法直接判定的,要通过区残联请指定医疗机构的医生入户进行重残鉴定。鉴定合格的,由指定医疗机构开具重残鉴定证明。
3、
精神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为其申请重残鉴定的,需持残疾人证、村(居)委会证明和相关医院
治疗诊断证明,到镇、办事处残联开具区残联统一提供的残疾程度鉴定介绍信,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重残鉴定。精神残疾人本人不适合到指定医疗机构做重残鉴定的,其监护人可持残疾程度鉴定介绍信、相关医院治疗诊断证明,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重残鉴定或由指定医疗机构入户鉴定。鉴定合格的,由指定医疗机构开具重残鉴定证明。
鉴定机构
智力残疾人、
精神残疾人的残疾程度由当地
精神卫生保健院负责鉴定;肢体残疾人、视力残疾人的残疾程度由当地区医院负责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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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
从
河北省有关部门了解到,河北省近日印发《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即符合相关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从2016年起,每人每月可获得不低于50元的护理补贴。
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
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体范围包括: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精神、智力及多重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等需要
长期照顾的其他等级残疾人,逐步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