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1年5月(清同治十年四月),
沙俄借
阿古柏侵略中国
新疆而出现的边疆危机,悍然出兵侵占
伊犁地区,并由此向周边渗透。
清政府击败阿古柏后,于1878年(光绪四年)派出使
俄国钦差大臣崇厚于光绪四年(1878)十二月初八日抵达圣彼得堡。三日后开始与俄谈判。
俄国内部对是否交还
伊犁,意见不一,直到光绪五年(1879)五月,才统一意见,逐步向崇厚提出条件。
崇厚虽是一个位高权重的大臣,但他不懂外交,不顾国家和民族利益。八月十七日,崇厚在沙俄胁迫下,在
克里米亚半岛的里瓦几亚擅自与沙俄代理外交大臣吉尔斯签订了《里瓦几亚条约》十八条(即《交收伊犁条件》
简称《崇约》),另有《瑗珲专条》《兵费及恤款专条》《陆路通商章程》十七条。崇厚擅自签订了这份卖国条约后,竟然不等朝廷的批复,未经奉旨悄然回国。
三、俄商在蒙古、新疆贸易免税。通商路线增开三条:除原有从
恰克图至
库伦,经
张家口、
通州到天津外,增加
尼布楚至库伦;从科布伦多至归化,经张家口转天津;从新疆经嘉峪关、西安或
汉中至
汉口。由陆
路运入天津、汉口的俄国货物,
进口税较海路运入者减低三分之一。开放松花江,俄商在嘉峪关、
乌鲁木齐、
哈密、
吐鲁番、古城、
科布多、
乌里雅苏台等七处增设领事。
条约名义上把伊犁归还中国,但却将伊犁南境的帖克斯河流域和西境霍尔果斯河以西的大片
领土割让给沙俄,其西境、南境仍被俄占,处于北、西、南三面受敌的境地,伊犁成为孤城。而且,这个条约还规定:将喀什噶尔及塔尔巴台两处的双方边界作有利于沙俄的修改,以及赔偿军费、免税贸易、增辟通商线路和增设领事等。是一个严重有损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不平等条约。
条约签订后,国内舆论哗然,纷纷谴责崇厚丧权辱国。就连一向主和的奕䜣也认为此条约丧失的权利太多,签了不如不签。
张之洞上奏说:“若尽如新约,所得者伊犁二字之空名,所失者新疆又万里之实际。”要求朝廷立即将“误国媚敌”的崇厚“拿交刑部,明正典刑”,以为后来者戒。老将
左宗棠听到条约签定的消息后,更是愤怒不已地说:“我得伊犁只剩一片荒郊,北境一二百里间皆俄属部,孤注万里,何以图存?”清朝政府也以此约“流弊甚大”,拒绝批准,并将崇厚革职交刑部治罪,定为监斩候,秋后处决,后光绪六年(1880)七月初七日开释(崇厚捐献了白银三十万两为
军费以赎罪,得以释放,以原官位降两级予以使用)。
清廷颁发
上谕改派出使英法公使
曾纪泽(
曾国藩的长子)兼任出使
俄国公使,赴俄谈判改约。
曾纪泽到达俄国的时候,俄国已经派遣使臣布策前来催促条约签字。曾纪泽得知后便要求俄国外交部令布策折回,对伊犁问题重新谈判。在曾纪泽的坚持下,俄国代理外部大臣吉尔斯、副大臣热梅尼和布策参与了谈判。
为了给谈判增加筹码,
清政府派左宗棠亲率大军离开肃州(今
酒泉金顺进驻
精河从正面
佯攻;一路由
张曜从阿克苏越过
天山进击伊犁南部;一路由
刘锦棠经乌什越冰岭直赴伊犁西面的后路。而当时的
沙俄和
土耳其关系紧张,加之左宗棠治军有方,不惜一战,
刚刚在土耳其吃了亏的俄国人思前想后,觉得代价很大,最后不得不降低要求,以谈判解决问题。
经半年多交涉,曾纪泽于1881年2月24日与沙俄代理
外交大臣吉尔斯在
圣彼得堡签订《
中俄伊犁条约》(俄语:Договор об Илийском крае)和《
改订陆路通商章程》,争回中国的一部分主权。条约主要内容为:中国收回伊犁,部分取消原约的割地规定;只许俄国在嘉峪关、吐鲁番设领事馆;俄商在蒙古等地贸易改免税为“暂不纳税”。但仍划失了
霍尔果斯河以西及
斋桑湖以东的地区。通过此约及以后的
勘界议定,把中国7万多
平方公里的领土划归俄国。“兵费”赔偿数目从原来的500万
卢布增为900万卢布。从本质上说该约仍然是一个
不平等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