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是
河南省郑州市的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是
郑州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之一,位于郑州市
中原区中原西路。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统筹全市教育工作总体布局并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指导全市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制定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规模、速度和步骤,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的统计工作。
(三)坚持党的领导,统筹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全市教育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隶属于市教育局学校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学校的思想政治、
意识形态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
艺术教育工作、
劳动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校园文化建设。
(四)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审计、统战、老干部和群团工作;指导教育系统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与信访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市
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
中等专业教育、
成人教育、
师范教育、
学前教育、
特殊教育、
少数民族教育、地方高等教育、
远程教育等工作;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协调指导全市学校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协调教育内部与外部的关系。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协调管理教育专项经费;负责统计全市
教育经费收支情况;指导教育审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审计工作。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师学历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直属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按照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提出学校编制标准。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师范学校、中小学的招生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高校、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教育系统教科研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协调指导地方高校承担有关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十三)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普通话推广工作;指导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四)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问题的职责分工:毕业生
就业政策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郑州市教育局等部门
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郑州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的政务;负责会议组织、文秘、信息、档案、保密、督办查办、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人事处: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和人事工作;协调、指导教育系统职称评审、岗位设置和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师范类院(校)毕业生的就业报到服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市属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三)组织干部处: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干部的监督工作和学习培训;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协调指导民族教育和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系统落实党的宗教政策。
(四)党组织建设办公室: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负责直属学校和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地方高校、直属学校和单位党组织设立、撤销、调整;负责地方高校、直属学校和单位的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和民办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五)宣传外事处(团委):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指导校外教育工作;指导
校园文化建设,统筹全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及时处理
网络舆情及
突发事件;负责教育系统的学习、宣传、通讯报道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教育系统双拥工作和外事、对外教育合作交流等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少先队、共青团开展工作。
(六)财务处:参与拟定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和学生资助的政策;统筹管理教育经费;编制市级教育事业费预算、决算计划;负责全市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协调管理教育专项经费;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财务工作;指导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管理教育贷款和赠援款;负责全市教(职)工工资发放的督促检查工作。
(七)基础教育处:管理全市基础教育(
义务教育、
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管理中小学德育、科学教育和劳动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思想政治课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民办基础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负责郑州市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教育教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西藏班新疆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和推广普通话工作;承办郑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八)职
成教处:管理全市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指导
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指导职业学校专业、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德育与职业指导、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各类职业教育竞赛活动;指导城乡社区教育、职工教育、老年教育、农民文化教育等
终身教育工作。负责普通、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课建设工作。
(九)高等教育处:管理地方高校的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地方高校教育教学、科研、师资、管理等市本级项目建设;指导地方高校教育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工作;指导地方高校专业、课程教材、教学实验及图书馆建设;指导地方高校学生的思想政治课建设工作;指导地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参与拟定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参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指导民办高等教育规范健康发展;指导改进地方高校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十)体卫艺处:管理全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拟定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负责教育系统组团参加全省、全国性体育比赛、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交流活动;协调指导学校的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活动;负责局属单位的卫生创建工作。
(十一)发展计划法规处:负责
制订全市教育发展战略,起草教育地方性法规和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教育综合改革的研究工作;负责局属学校体制改革和布局规划、结构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局属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及投资;下达市区中等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招生考试有关违规违纪处罚;承办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十二)教师教育处:综合管理全市中小学校和市属师范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师资和幼儿教师的培训工作;负责市属师范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估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公费师范生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相关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
(十三)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建立教育数据中心和共享平台;负责学校创新教育,提升青少年科技创新能力;构建“
互联网+教育”条件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指导学校信息化教与学应用覆盖工作等。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信息化建设。
(十四)民办教育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拟定本市民办教育的发展规划、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
民办学校(
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审批工作;协同相关业务处室对民办学校进行教育教学评估、安全监管、信访处理和办学情况年度检查工作; 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
(十五)信访处: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及时反映和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问题和突发事件。
(十六)教育督导室办公室:落实
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
拟订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指导方案,并对被督导单位的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上级教育督导相关协调工作;督导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负责开展郑州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起草市级督导报告;负责全市各级督学培训;承担郑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安全保卫处:
制订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负责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比;协调指导学校安全生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管理、消防、防汛、校园欺凌、防震减灾、反恐、反邪教、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协调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十八)党风行风建设工作办公室(郑州市教育局审计处):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监察、行风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市直属单位的巡察工作,督办有关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事项;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审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审计工作。
(十九)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二十)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十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
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定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定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直属单位
(一)郑州市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中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教育科学、教育规划研究,服务区域教育事业发展;开展教育科研实验项目的推广与成果转化,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承担教育科学课题规划、评审和成果鉴定等工作;开展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作与评估体系研究,承担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的事务性工作;承担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协助
制订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地方性教育标准;承担教育史志编纂工作;参与编写相关教材;承担全市中小学卫生保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郑州市招生考试中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和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协助上级相关单位做好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承担全国
大学英语四六级和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社会类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负责高中招生、中专招生和初中、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协助上级相关单位做好中专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网络管理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各类教育考试的数据管理、安全保密和统计分析工作;承担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管理与指导工作;负责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考试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协助上级相关单位调查处理招生考试工作中发生的重大涉考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郑州市信息化教育教学中心(
郑州教育电视台):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信息化和教育宣传工作要求,承担全市教育信息化、数字化、智慧化和教育宣传的技术支撑与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市本级教育专网、教育信息化业务系统建设维护和网络安全保障相关工作;承担教育教学信息化政策理论研究、信息技术教育和教研的业务指导工作,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承担数字教育资源的研发、制作、征集、评测、分析和应用推广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郑州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中心:承担全市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规划落实、课程设置等工作;承担全市中小学校外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科研管理、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及评价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区县(市)校外实践教育和中小学校外社会实践教育基地业务指导工作;完成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郑州市教学资源保障中心:承担全市中等学校和初等学校实验室、功能室工作发展规划落实、建设管理等工作;承担实验教学普及、研究以及科研指导工作;承担自制教具评选工作;承担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协助落实学生资助、补助和资助育人政策;受委托组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发放和回收;完成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郑州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承担基础教育课程资源建设、课程与教学研究、教学指导工作;开展基础教育优秀教学经验、教学成果的培育推广,协助组织相关课题的评审;开展基础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工作;完成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成员
党组副书记:程心刚
党组成员、郑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尚学森
三级调研员:花林昌
所获荣誉
2017年11月,荣获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2019年10月,入选2019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名单。
2020年10月,被授予“河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2月19日,荣获2020年度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
2021年11月17日,郑州市教育局入选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拟表彰名单,并予以公示。
2022年,入选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名单。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