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金猎人(The Bounty Hunter),即通过完成雇主的高难度任务来获得高额的赏金的高手。赏金猎人是一项富有传奇色彩的
危险职业。他们的工作重点是追捕逃犯。“赏金猎人”这种职业源于何时何地,早已不可考证了,唯一能确定的就是:它的起源非常早——至少,从大陆上有国家开始,就已经有类似赏金猎人的人物四处游荡了。他的历史完全可以说是排名前五的古老职业。“赏金猎人”一词在动漫、小说、
游戏中多有出现。
定义
赏金猎人是一项富有传奇色彩的危险职业。他们的工作重点是追捕逃犯,不过其工作对象大都不会采取合作态度,这就需要赏金猎人的勇气和智慧了。通常赏金猎人的报酬是逃犯应付保释金额的10%到45%。经验丰富的赏金猎人接受高风险的任务,可拿到10万美元的薪酬。
职业背景
在过去美国荒芜的西部,一些逃犯游荡在这里时,当地的治安部门没有那么多人手来追捕他们。因此,他们会张贴悬赏缉拿海报,为成功逮捕逃犯者支付高额的报酬。为了这笔
酬金,赏金猎人就会毫不留情地追捕这些不法之徒,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抓住逃犯,无论死活。
如今,虽然大多数现代的赏金猎人都是训练有素、有执行许可的专业捕快,但是那种流氓似的赏金猎人留给人们的
刻板印象仍然存在。这种过去在
美国西部可自由参与的行当已经转变成一个真正的职业,成为美国司法系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工作性质
赏金猎人的
工作性质是非常复杂的,有许多还相当危险。从最简单的寻宝委托,到触犯法律的暗杀活动,都有可能包含在赏金猎人的
工作范围内。如果应征者本人愿意接受的话,各式各样的临时短工——举凡:打扫环境的清洁工,运送货物、信件的快递,临时教师,保全人员,甚至保姆……等等,都可以列入其服务范围。
而也正因为如此,人们对赏金猎人的态度是非常两极化的,有的人觉得赏金猎人给了他们不少帮助:像是一些炼金术士、博物学者,或是一些对某人有敌意的人;有的人则觉得赏金猎人是大陆上的
毒瘤:例如遭到猎杀的种族,自视甚高的权贵,或是不堪其扰的平民百姓等。
猎人赏金
并不是每个受到有罪指控的人都支付得起
保释金,保释金可能是几十万甚至数百万。在这些情况下,保证人将介入并提供一份保释保证书(类似
贷款协议),从保释人那里获得占整个保释金一定比例(通常为10%)的金额作为回报。保证人随后会寻求保险公司为保释保证书提供保险,保释保证书旨在保证被告会出席预定的庭审。但是,如果被告决定逃跑和缺席庭审(约20%的被告会这样做),则必须由保证人支付保释保证书所规定的保释金。(因此,保证人会要求被告提供财产但保,如房产或汽车产权。)
由于保证人负责支付保释金,公安部门又不一定能够抓回逃犯,因此许多保证人会聘请一个职业的赏金猎人或(此行业者喜欢自称的)保释执行代理人来追捕逃犯。同一个案子有时可能分派给多个赏金猎人,但是职业代理人通常倾向于避开竞争对手过多的案子。
赏金猎人通常会收取占整个保释金额10%到20%的金额作为其服务的回报。一名富有经验的赏金猎人每年可以接80到150桩案子,可能因此挣得5到8万美元的年收入。不过他们的
工作时间长,有时一周需要工作80到100小时,而且总是处于极度紧张的状态,因此非常艰苦。
“作为赏金猎人,我们可能需要开车穿梭于危险社区,与一些傻瓜谈话,有时不得不守着一杯冷咖啡,不遗余力地找那些坏家伙——哪里有什么荣耀可言”美国保释执行代理公司的负责人鲍勃·伯顿这样说。他坦言,真正的报酬是参与抓捕逃犯行动所带来的那种迸发的快感。伯顿称这报酬为“快感美元”——“每成功完成一桩逮捕会挣得一笔酬金和价值1千倍的快感。”
由于直接与自己的利益相关,赏金猎人通常比警察更有效率。根据美国保释执行代理协会的统计,赏金猎人逮捕了近90%的弃保潜逃者。
是否合法
尽管各个州的法律赋予赏金猎人的权力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赏金猎捕是合法的。并且通常,他们获得的逮捕权力会超过当地的警察。
赏金猎人执行逮捕只需要一份保释保证书的副本(证明逃犯身份的文件)即可。在某些州,保证书副本还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核证。赏金猎人不需要持有
逮捕证,就可以在未经宣布的情况下进入私人住所,而且在执行逮捕之前不必宣读逃犯可享有的米兰达权利。但是这项工作也需要遵守相应的
规章制度。保释保证书合同赋予赏金猎人进入逃犯家中的权利,但是事先必须确定要进入的房屋一定是逃犯的住所,他们不得随便进入逃犯朋友或亲人的家中寻找逃犯。
有些州要求赏金猎人须获得执业许可;其他一些州则要求赏金猎人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即可。只有少数州(
肯塔基州、
伊利诺斯州和
俄勒冈州)完全禁止赏金猎人对弃保潜逃者执行逮捕。在这些州,赏金猎人需要提供一份法院令。然后,法官通常会命令当地
警察机关逮捕逃犯,赏金猎人可以请求将罪犯交由自己看管。赏金猎人永远不能做的一件事就是在美国以外执行逮捕。赏金猎人如果误闯国际边界,可能遭逮捕甚至击毙。
但“赏金猎人”们不会轻易向残疾人开枪,这样的行为会遭到赏金组织的控告。
代表人物
在美国当前的“赏金猎人”中,最有名的当属有“
猎狗”称号的杜恩·
李·查普曼,他也是马特洛克的偶像。在27年的“猎人”生涯中,他抓捕了6000多名
取保候审的逃犯,“猎狗”的大名令逃犯们闻风丧胆。
“猎犬”查普曼在美国是一位颇具争议性的人物,他在年轻时曾因
一级谋杀罪入狱。出狱后,他以抓捕逃犯换取赏金为生,成为一名职业“赏金猎人”。在他的“猎人”生涯中,总共抓捕了6000多名
嫌疑犯,并曾于2003年在美墨间进行跨国大追捕,抓获了犯下
强奸罪的高级化妆品牌
蜜丝佛陀继承人安德鲁·斯特勒,完成了连美国
FBI都没能完成的任务。
随后,美国
A&E电视台更为他拍摄了一部电视连续剧《猎狗:赏金猎人》,全部由真人演出。在他的
个人网站上,查普曼不但大秀
好莱坞硬汉的威猛形象,还把全家都包装成“猎人”家族。事实上,查普曼的妻子和孩子也的确是他工作上的
最佳拍档。
查普曼结过4次婚,12个孩子都在帮他做事。如今,他们已不再是躲在
灌木丛中打打手电蒙蔽罪犯的小孩子了,早已经成为猎人家族的
中坚力量。
政府雇佣军
布什在任期间,发动的多次战争不仅为主要跨国公司带来了丰厚利润,也大大推动了秘密准军事团体的发展壮大。这个准军事团体往往也被称为“赏金猎人”。但实际上,他们是最见不得光的一批人,与负责追捕逃犯的“赏金猎人”有着很大的不同。
这些
武装到牙齿、习惯于一身黑衣戴着墨镜自称“私人
雇佣军”的军人,仍然是美国统治当局严格保守的秘密。他们面临着残酷的训练,拥有大笔预算,以及
装甲车、直升机、飞机、快艇和现代化的摧毁性炸药等各种先进武器。
雇佣军还负责建造秘密监狱、驾驶飞机非法运送囚犯、执行复杂的秘密行动,例如袭击、绑架和酷刑暗杀等。他们的存在给平民造成了心理威慑,让他们感到恐惧无力,不敢积极地反对当前现状。此外雇佣军还可以让执政者为自己的残暴行为开脱责任。
制度评析
【摘要】商业保释及赏金猎人制度存在于美国大部分州,甚至被认为是美国
刑事司法中不可或缺的因素。美国赏金猎人宽泛的权力及其经常被滥用的事例,激起民众要求通过法律规制这一职业的呼吁。尽管美国商业保释制度利弊共生,其对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改造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关键词】商业保释 赏金猎人 取保候审
美国刑事司法中,如果被告作“无罪答辩”,
治安法官就确定
开庭审理日期并作出保释决定。在过去,唯一可接受的保释形式是现金或
担保债券,治安法官使其他替代履行形式成为可能,包括:承诺审理中到庭而保释,即自我保证;承诺如果未到庭就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而获释,即无担保的保证;被告支付一定比例(一般为10%)的保释金而获释;被告承诺遵守某些非财产性限制条件,如不与特定的人联系,不实施
犯罪行为,或不离开规定的地域。
①只有当法院对被告附加一定经济负担而被告又无力支付时,他才会求助于
商业担保人。由于保释的功能在于确保被告庭审时到庭,毫无疑问,指控的罪行越严重,治安法官更可能决定较高数额保释金作为保释条件。结果是,大部分寻求商业担保服务的都是被指控了重罪等候审判的被告人。
②据此,商业保释担保中的被保证人一般被指控为重罪,并经治安法官裁定
有罪证据已经达到“合理理由”的程度。所以,保释担保人面临一种现实的风险,即被保释人很可能在预料的困境诱使下而脱逃。
据统计,由商业担保人保释的被保释人中大约有14%没有到庭。尽管如此,由于商业担保人经常和其他担保人处于竞争之中,他们常被迫对那些脱逃风险极大的被保释人提供担保。但是,保险公司一般会拒绝给那些接受“顾客脱逃率经常性地超过2%”的商业担保人投保,而没有保险公司的支持商业担保人很快就会被挤出市场。因而,商业担保人被迫去找回那些脱逃的被告人。如果商业担保人经常性地忙于寻找脱逃的被保释人,将使他难以正常开展
经营活动。因此,商业担保人通常雇请专业赏金猎人来保证使被告人到庭受审。
《美国新闻和世界报道》中的1997年的“职业指南”中将赏金猎人列为未来的第二
热门职业,文中声称,“只要
看守所和监狱人满为患,该行业就有兴旺的可能”。
③由于赏金猎人在大多数情况下不须办证又不受规制,因而,不可能确切地获知有多少赏金猎人。有两个特征吸引人们加入赏金猎人队伍:潜在的巨大利润和猎捕的刺激。赏金猎人受商业担保人雇用,对每一次捕获一般能获得10%的保释金。同时,一个赏金猎人在一年中的收入不但取决于保释金,也取决于赏金猎人追捕脱保人的能力。据估计,全日制、出色的赏金猎人每年能赚取4~5万美元。另一个诱惑是,当赏金猎人捉拿脱保人时所带来的刺激和兴奋。
虽然有这些方面的好处,赏金猎人也面临
职业危险。尽管赏金猎人遭遇反抗的机率不到10%,但该行业不是没有伤亡。例如,最近就有一位赏金猎人在进行追捕一个被指控毒品轻罪而逮捕的被保释人时,胸口中弹。但是,许多赏金猎人缺乏执法方面的培训,许多州也没有此种要求。与大部分赏金猎人缺乏训练相反,他们却被授予了令经过
专业训练的警官们都羡慕的权力。
特别是,赏金猎人可以合法地不经取得
令状就闯入嫌疑人的家中,使用必要的强制力量逮捕嫌疑人,不经州的事先授权就可以搜查和监禁嫌疑人。这些现实中赏金猎人享有的权力,是许多警察的梦想。由于赏金猎人不受规制的权力、缺乏训练、追捕中的冲动兴奋、潜在的金钱报酬等因素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火药桶”,这可以解释被保释人和无辜者遭受赏金猎人暴力滥用的原因。
1998年
美国国会通过了《赏金猎人责任和资质认定法》,该法指出,尽管赏金猎人和执法官员的义务、责任、
工作技能是不同的,但公众经常对他们难以辨别;被告获得保释或被无担保释放作为审前羁押的替代措施对刑事
司法制度功能的实现有着重要意义;保释担保人已受到州法令的广泛规制但赏金猎人的规范则基本无章可循;
公共安全要求雇佣合格的、训练有素的赏金猎人。
该法建议联邦
总检察长在与州和地方执法人员组织、州和
地方检察官组织、
刑事辩护协会、保释契约代理人组织、赏金猎人组织、
担保公司组织等代表机构商议后,为州控制和规范受雇佣或申请被雇佣为赏金猎人的人的制定一个模范指南。
该模范指南对欲从事赏金猎人工作的人们限定下列条件:要求在履行赏金猎人职业职责之前通过建立于指印基础上的犯罪背景检查,不允许根据联邦法律已被判重罪的人成为赏金猎人;赏金猎人和赏金猎人雇主应对其完成赏金猎人义务的行为投保足额
责任保险;州法应当规定,赏金猎人在进入私人住所之前,应先敲门并通报赏金猎人的身份,州法也应对其他州的赏金猎人给予官方确认。
2006年9月26日, Andrews又向
众议院提出了《赏金猎人责任法》的议案,该议案对上述模范指南的内容提出几点修正:如果赏金猎人职位申请人已根据联邦法律被判重罪,或已依据州法判为其他罪但如果该人根据联邦法律将被指控重罪的情形下,应不允许该人获得此类工作;要求申请人顺利完成州批准的关于刑事司法制度的基本资格课程的学习;要求申请人顺利通过枪支使用培训。
此外,为强化赏金猎人的刑事、
民事责任,该草案还增加这样一些规定:保释契约的保证人、上述保证人的代理人、赏金猎人,针对依州法得到保释的人搜捕和实施监管的行为,是根据州
制定法、法令、规章、习惯、惯例而实施的州政府的行为;一个赏金猎人如果以独立的合同当事人或保证人的员工之名义行为时,是保证人的代理人;保释契约保证人、该保证人的代理人、赏金猎人在一州内为对在该州外获得保释人进行搜捕或实施监管时,在该州采取行动之前,有义务向当地执法部门通知下列信息:保证人、代理人或赏金猎人的出现地、及他们的关于对被保释人为抓捕而搜寻或实施监管的意图。若该州对上述保证人、代理人、或赏金猎人附加有另外要求时,满足其他要求后仍不能免除该
通知义务。
商业保释及赏金猎人制度的价值评析。尽管美国有些州采取措施废除或压制商业保释担保人,但商业担保仍然继续在美国大部分州运作,该制度的社会功用也不可否认:
第一,使更多的被诉人可以被保释,
人身自由免受不必要的剥夺。如果没有保释担保人的帮助,那些因为微小的犯罪被指控的、偶然犯罪的人由于无力支付保释金被监禁,而那些
惯犯则由于其
外部联系将毫不费力的安排保释,导致被告人人身自由保障上的不公平。
第二,实现
社会控制。保释担保人投资于商业保释,有一定的风险。为了保护其投资,在签订合同之后,在追逐利润的驱使下,保释担保人会勤奋的工作,行使对被告人的
监督权,积极敦促被告履行保释附加的义务,从而实现社会控制。
第三,商业保释制度较好地平衡了法庭利益和被诉人利益。保释担保人通过自己的业务活动,一方面使很多交不起
保证金的被告人获得释放,另一方面又使得法庭绝大部分的保释金裁定得以执行,大大地控制被羁押的人数,实现了法庭利益和被诉人利益的平衡。
第四,商业保释创造资本增殖的途径,增加了
社会就业岗位。商业保释实际上是一种独特的商业经营活动,这一制度为
私人资本的出路开辟了通道,繁荣了经济发展,又在刑事保释的运作中介入了私人力量,通过私人力量监督法官对保释请求的裁决和督促被告人履行保释附加的义务。
美国商业保释制度的实践对我国
刑事诉讼制度有下列启示:
第一,在
刑事诉讼程序中适当引入非国家力量。美国商业保释制度借助非国家的私人担保人这一中介,实现了法庭利益和被告人利益的平衡,如果
说非国家力量在美国刑事诉讼中能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那么我们就有必要反思一下我们排斥非国家力量介入刑事司法领域的观念的
合理性。虽然在刑事司法领域要坚持国家专控,但适当地引入非国家力量作为补充是有一定现实意义的。
第二,尊重刑事被诉人的
人身自由权,建立灵活的保释制度。人身自由是公民从事一切社会事务的前提,刑事诉讼中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对被告人的家庭、职业、生活带来很大冲击,国家也为此要付出高额成本。所以,从经济核算角度,审前羁押措施带给社会的是
负效用,应当被否定。美国商业保释制度在处理国家司法利益、被告人利益和保释担保人利益间的相互冲突时表现了较大的灵活性,其中所体现的精神,即对被告人人身自由权的尊重,值得我们借鉴。
第三,引入商业保释制度,利于克服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弊端。首先,商业保释制度的存在为符合取保条件但不能提供保证金或保证人的被告创造了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其次,商业保释但保人出于
商业利润目的将会比现行法中的“保证人”更为尽责地履行对被取保人的监督义务。再次,商业担保人对司法机关违法没收保证金的行为绝不会坐视不管,从而监督公安司法机关守法地执行职务活动。(作者为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博士研究生)
注释
①Yale Kamisar et al.,Advanced Criminal Procedure 27-28 (1994).
②Jonathan Drimmer,When Man Hunts Man: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Bounty Hunters in the American Criminal Justice System,33 Hous. L. Rev. 742 (1996).
③Katherine T. Beddingfield et al.,20 Hot Job Tracks,U.S. News & World Rep.,Oct. 28,1996, 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