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救济就是指对在
对外贸易领域或在对外贸易过程中,国内
产业由于受到不公平进口行为或过量进口的冲击,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各国政府给予他们的帮助或救助。
贸易救济
法律包括国内法和国际法两部分,作为国内法的贸易救济法律是国内法律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国际法的贸易救济法律是
世贸组织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世贸组织有关规则是在各国贸易救济
法律制度基础上,通过讨价还价之后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反倾销、
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是贸易救济的主要方式。
2009年11月,
欧盟首次对中国玻纤
行业进行
反倾销调查,名单中包括中国212家玻璃纤维制造商。如果这项申诉获得支持,中国生产商可能会面临高达40%―75%的
反倾销关税。 中欧
产品互补性强 ,根据海关总署统计,
欧盟是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
出口市场,第一大技术供应方和第四大
利用外资的
来源地。中国是
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第一大进口
来源地,并跃居欧盟第三大
出口市场。
崔艳新认为,2010年,
欧盟进口加速恢复与出口持续疲弱的趋势将延续。一方面,2010年
欧盟外部需求若不能领先美国复苏,其作为中国第一大
出口市场的位置可能让位于美国。另一方面,2010年
欧盟有可能取代日本成为中国的第一大进口
来源地。 “
金融危机导致
欧盟经济衰退要比美国更深,所以欧盟内部发出贸易保护的声音也更强烈。”崔艳新说,虽然
金融危机发生后,
欧盟各国吸取了20世纪30年代金融危机后实施
贸易保护主义造成全球
大萧条的教训,普遍承诺不采取
贸易保护主义,所以国际贸易摩擦问题并不是特别突出。但随着金融市场逐步稳定和经济出现复苏,
欧盟经济政策重点必然发生转变,将从保稳定、保就业的短期政策目标转变到如何实现可持续增长的长期目标。在
对外贸易方面显示出比危机前更为严重的保护主义倾向,对于其第一大进口
来源地的中国表现尤甚。
另外,作为
欧盟经济火车头的德国,将全球
出口第一大国的地位首次让位于中国,可能会引起德国部分利益集团的不满。 崔艳新认为,中德之间互补性较强,德国是
一般贸易下的
出口产品居多,而中国是以
加工贸易为主。所以,德国虽然会对中国的
出口量上涨有所担忧,在德国当前就业市场不景气、
经济复苏乏力的情况下,中国很可能成其为宣泄国内失业压力的对象,但总的来说,中德之间出口产品差异大、互补性强。 崔艳新对记者说,中国的态度一直是坚决反对贸易保护主义,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国已先后派出6批贸易
投资促进团赴欧洲采购,足迹遍布欧洲各国,双方企业共签约230亿美元。2009年11月,中国再次派贸易投资促进团访问
塞尔维亚、
法国、
荷兰、
爱尔兰四国,体现了中国的决心。
为维护
公平贸易和正常的
竞争秩序,WTO允许成员方在进口产品倾销、补贴和过激增长等给其国内
产业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可以使用
反倾销、
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
贸易救济措施,保护国内产业不受损害。
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针对的是
价格歧视的不公平贸易行为,保障措施针对的是进口产品激增的情况。
中国入世后,
WTO的其他成员的国内
产业针对中国产品的进口又多了一种贸易救济手段,即:
特别保障措施。
贸易摩擦的发生是世界经济运行中的常态,然而从WTO成员在对华贸易中频频使用
贸易救济措施和制造贸易摩擦来看,中国已成为世界贸易摩擦的最大受害国。
国务院副总理
李克强2011年1月12日上午在伦敦会见了英国商务大臣凯布尔,部分英知名
跨国公司负责人在座。
李克强表示,中英都是
经济大国,两国经贸合作基础良好、前景广阔。双方应建立更加富有战略性、长期性和全球性的经贸关系,共同促进经济增长。应进一步扩大相互投资,深化基础设施建设、
高端制造业、
服务贸易、能源开发、创新科技等领域合作,共同开发第三方市场。以更加开放的态度,促进相互投资与贸易。
李克强鼓励英企业继续在华投资兴业,并表示鼓励中国企业到英投资创业。他说,中国将继续改善投资环境,为英企业提供方便条件。也希英方为中方商务人员往来提供更多方便,在
欧盟内继续坚持
自由贸易原则,反对针对中国产品的不正当
贸易救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