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大初(1504—1578),字宗元,号次川,
广东承宣布政使司南雄府始兴县(今广东省
韶关市始兴县)人。
嘉靖十七年(1538)进士,历官
兵科给事中、工部右侍郎、南京
户部尚书。
严嵩党夺民田,治之不宽容。曾督理过仓场,极力推荐
海瑞为佥都御史,后托病辞官归,卒年七十五。著有《次州存稿》。《明史》卷二○一、清
温汝能《粤东诗海》卷二四等有传。
谭大初,字宗元,
明孝宗弘治十七年(1504年)出生在今广东南雄。大初46岁时曾任江西按察副使。这个官专门负责监督地方官是否有不法行为。当时正是
严嵩在朝中得势的时候,而江西就是
严嵩的老家。严嵩的亲属在江西多有依仗他的权势作威作福、鱼肉百姓的事。
民间流传了这样一个故事:严嵩儿子
严世蕃强占了一个水塘,水塘原主听说刚到任的大初是个不畏权势的好官,就向他申诉这水塘本是他家的产业,塘底有界碑可以证明,请他从严家收回水塘。大初听后,计上心头。他对严世蕃说自己有一个手镯不慎掉入塘中,请他汲干塘中的水帮忙找找。严世蕃家财万贯,说一个手镯能值多少钱,我送你一个就是了。大初不肯,说这手镯是祖传之宝,万万不可丢失。严世蕃听罢,只得同意汲干塘水。等到塘水被抽干后,果然在水塘的东南西北四个角上发现了四座界碑,足以证明是原主的产业。大初不惧严家的权势,毅然将水塘物归原主。
明代军户的负担非常重,军户常常因为不堪重负而被迫逃亡,可是地方官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有时不得不拿民户来凑数,民户一旦转为军户,要想再变回来可就难了。他在清理户籍时,把本来不是军户的平民全部恢复为民户。御史孙慎担心军户数额不足可能要被治罪,大初正色道:“失额罪小,殃民罪大。”
大初执纪严明、
为民除害,时人称之为“谭青天”。大初与妇孺皆知的明代清官
海瑞交情很深,他曾上书朝廷力荐海瑞,认为人才难得,应当重用。他还请求朝廷允许他辞官,以便让更有才能的贤人得以任用。
谭大初,字宗元,始兴人。嘉靖十七年
进士。授工部主事。忧归。起补户部,改户科给事中。数论事。历兵科左给事中,出为江西副使。清军,多所释。御史孙慎以失额为疑,大初曰:“失额罪小,殃民罪大。”严嵩亲党夺民田,治之不少贷。迁广西右参政,投劾归。久之,起故官河南。未上,擢南京
右通政。俄迁应天府尹。将赴南都,而穆宗即位,乞以参政致仕,不许。
隆庆元年召拜工部右侍郎,寻迁户部左侍郎,督仓场。
海瑞为佥都御史,大初力荐瑞。已而屡疏乞休,不允。拜南京户部尚书,引疾去。家居,田不及百亩。卒年七十五。谥庄懿。
他的同事、曾任户部尚书的
马森说,他平生只见过两个人可称“廉洁之士”,一个是当时的吏部尚书
吴岳,另一个就是谭大初。谭大初能不受世风污染,坚持自己的原则,虽受重用,却不骄傲自大、无限膨胀。无论在哪个时代,谭大初的这种品质,都是为官者应当具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