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十一年(1532)
进士,授
户部主事,历任
郎中。督饷
宣府,有小吏进羡金数千,被吴岳所拒绝。出任
庐州府知府。
税课每年万金,按例输府,吴岳以代
邮传费。西山的木头过去供应官灶,吴岳废弛以利百姓。
丁忧离任。
服除,改任
保定知府。历任
山西按察副使、
浙江参政、
湖广按察使、山西右
布政使,并以
清静得民。升任
右佥都御史、
保定巡抚。上奏裁减
征发冗费十之六七,民力遂宽。刚满一年,称病辞官。居家十余年后,以
贵州巡抚征召起任。寻进
左副都御史,协理院事。
吴岳任庐州知府时,
王廷任
苏州知府,因公事相遇于
京口。吴岳召王廷一起到
金山游,携酒一缶,肉一斤,菜数束。王廷笑着说:“止是乎?”吴岳也大笑说:“足供我两人食矣。”两人从早到晚,把酒言欢而还。吴岳回庐州,借人一盖御雨,至即命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