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简称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于1959年3月设立,负责行使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及其边临海域的主权与管辖权。办事处为县级编制,与中共海南省委员会的派出机构“中国共产党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工作委员会”(简称西南中沙工委等)合署办公。办事处驻西沙群岛以及整个南海诸岛最大的岛屿永兴岛
基本概况
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简称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西沙办事处或西沙办等),是中国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派出行政机构,为县级编制。中国共产党海南省委员会的派出机构为“中国共产党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工作委员会”(简称西南中沙群岛党工委、西南中沙工委或西沙工委等),与办事处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体制。工委、办事处驻西沙群岛以及整个南海诸岛中最大的岛屿永兴岛,于1959年3月设立,负责行使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及其边临海域的主权与管辖权。
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下分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三个乡级行政区
西南中沙群岛包括260多个岛、礁、沙、滩,散布在南海上,东西相距900千米,南北长达1800千米,岛屿面积13平方千米,海域面积200多万平方千米。属热带海洋性气候,全年无冬,气候暖热,湿润多雨,常受台风影响。位于西沙群岛的永兴岛是西南中沙群岛最大的岛屿,面积约2.13平方千米,海南省西南中沙群岛工委和办事处驻该岛。
由于西南中沙群岛及其海域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长期以来一直处于军事化管理状态,除西沙永兴岛上有一定数量的驻岛职工、民工和渔民外,其余岛屿少有人常驻,多数渔民以流动作业为主,因此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近年来,由于永兴岛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使永兴岛已初具小城镇雏形。
人口
2000年,西沙群岛517人(永兴岛虚拟镇517人);南沙群岛(永署礁虚拟镇)与中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中沙虚拟镇)均无数据(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西南中沙群岛公安户籍人口数:2001年,总户数23户、总人口253人(均为非农业人口);2003年,总户数208户、总人口244人(均为非农业人口);2004年,总户数211户、总人口244人(均为非农业人口)。
西沙群岛
(代码 469037):
由永兴岛虚拟镇上的永兴居民委员会管辖,中国控制西沙的所有岛屿。
越南亦声称拥有对西沙所有岛礁的主权,名义上划归岘港市(Thành phố Đà Nẵng)黄沙岛县(Huyện đảo Hoàng Sa)管辖。
中沙群岛
(代码 469039):
由中沙岛礁虚拟镇上的中沙岛礁虚拟居民委员会管辖。
细长环礁(麦克莱斯菲尔德沙洲)属于中国领土。
中沙群岛范围内仅有菲律宾控制的黄岩岛(亦称南巖岛)高于海平面,与东部的不少浅礁一并划入三描礼士省(Lalawigan ng Zambales)。
南沙群岛
(代码 469038):
由永暑礁虚拟镇上的永暑礁虚拟居民委员会管辖,管辖中国实际控制的7礁和曾母暗沙。
台湾实际则控制太平岛、中洲礁1岛、1礁,与东沙群岛一同列入高雄市旗津区中兴里。
永兴居民委员会
西南中沙工委、办事处根据岛上的渔民情况,将永兴岛虚拟镇下分二村:南村和北村。2006年12月25日,西沙工委组织召开西沙群岛永兴岛驻岛居民办事处、渔民大会,从中选出3名村委会主任与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渔政渔监站领导和西沙边防支队永兴派出所领导负责领导永兴居民委员会。居委会翌日开始办公,办公室设在西沙边防支队的永兴派出所。
建制沿革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于1959年3月24日在西沙的永兴岛上成立,隶属于广东省。1969年3月4日更名为“广东省西、南、中沙群岛革命委员会”。1981年10月22日再次恢复为“广东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的县级办事机构。1984年10月1日海南行政区成立后由行政区人民政府接管。1988年4月13日海南省成立,西沙办也随之划归海南省管辖。1988年9月19日正式更名为“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
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三次会议针对领海范围等争端议题作出了具体的增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一向声称中国南海的西、南、中沙群岛包括近350万平方公里的海域(合中国陆地面积的三分之一)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并在官方的地图上以九段线与南海诸岛的插入图标示,认为这是中国的“蓝色国土”(总面积473万平方公里)。自1994年11月16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后,虽然中国大陆多数地图仍然使用这种标示法,但1996年5月15日中国中央政府公布了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规定的新的领海基线。其中含有西沙群岛的实际领海基线与南沙的拟定领海基线,从而可以类推出新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等海域的范围和界线。这包括领海基线以内的岛屿、礁屿、暗沙、内水31,000平方公里。办事处就设立在中国南海诸岛中面积最大的岛屿,永兴岛上(西沙群岛宣德群岛组群中的一岛)。
其他国家声明
越南对南沙群岛的所有岛礁声称主权,列入庆和省(Tỉnh Khánh Hòa)长沙岛县(Huyện đảo Trường Sa),实际控制4岛、15礁、3沙洲、3滩、1堡。
菲律宾南沙东部的部分岛屿声称主权,列入巴拉望省(Lalawigan ng Palawan)卡拉延镇(Bayan ng Kalayaan),实际控制7岛1礁。
马来西亚对南沙南部的部分岛屿声称主权,列入沙巴州(Sabah),实际控制4礁1暗沙。
文莱政府依照签署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将距离文莱领海200海里内的南海海域列为文莱专属经济区,划归“捕鱼区第4区”。这片海域覆盖了马来西亚控制的南通礁、越南控制的南薇滩与尚未被任何国家控制的奥援暗沙,但没有明确地对这些浅礁声称主权。
机构设置
党群部门
根据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西南中沙行政体制调整方案的通知》(琼编[2008]93号)精神,西南中沙群岛工委各部局的主要职责是:
纪律检查委员会
为西南中沙群岛工委的工作部门,是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纪委以及工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和部署;协助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检查处理各基层党组织和工委管理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的党内法规的案件;负责提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建议,拟定党风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负责对工委拟定提拔任用干部遵守纪律情况的审查。
组织部
为西南中沙群岛工委的工作部门,是组织、干部和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是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和工委在组织、干部和人才工作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干部管理工作规定、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和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负责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干部的培训、考核、考察、任免、调配、交流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村两委领导班子的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党教育培训、管理,党费的缴纳、使用和管理;负责中层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党员和干部出国(出境)旅游、探亲、考察等有关政审材料,办理干部工资和干部离退休手续、干部的档案管理、公务员管理等工作。
宣传部
为西南中沙群岛工委的工作部门,主管宣传、科技、文教、广电、体育、卫生等工作。主要贯彻执行党的宣传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工委宣传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指导工委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工作,以及规划、部署工委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教育科技及卫生、文物、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和体育运动等工作;负责宣传、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和教育科技及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工委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负责工委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信息的发布工作;负责工委党史和西、南、中沙群岛地方志方面的工作。
群工部
为西南中沙群岛工委的工作部门,是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性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计划生育工作,鼓励干部职工及村委会村民晚婚晚育、少生优育;负责本极工会工作,抓好会员的思想教育,关心群众生活,代表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正确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有益健康的文体活动;负责青年的培养教育工作;负责妇女工作,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以多种形式开展“四自”教育,发挥妇女“半边天”的作用,组织妇女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引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关心儿童的成长,主动配合家庭和学校,利用节假日组织开展有意义的活动。
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是工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海南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机构设置实施方案;负责核定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设置、职责配置和人员编制;负责核定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配置和人员编制,内设机构的设立、调整和撤消;负责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具体事项。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空岗的申报、核发、核定财政工资统发人员编制。监督检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
政府机构
根据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西南中沙行政体制调整方案的通知》(琼编[2008]93号)精神,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各部局的主要职责是:
社会发展局
为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的工作部门,是主管发展改革、民政、商务、工商、统计和物价等项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民政、商务、工商、统计、物价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拟制并组织实施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其他有关专项工作计划和措施。负责组织编制本区域功能区域规划并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研究提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及开发、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研究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及涉及国家经济社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建议与对策,协调解决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编制本区域经济社会建设重点项目库,策划区域内建设项目;负责做好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负责本区域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团组织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组织落实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待遇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民兵民工伤亡抚恤待遇;负责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调整申报工作;负责协调招商引资工作,收集、筛选、论证并提出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牵头策划、组织重大招商活动;负责本区域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对有关事业单位执行上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管理本区域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施行监督管理。
财税局
为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的工作部门,是主管财政收支、财政政策、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会计管理和地税征管的工作部门,依法行使财政和地方税务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财政预算、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和会计管理、地方税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财政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和会计管理、地方税收的政策、法规规章和发展规划、计划。负责拟订西沙财政发展及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制定各项促进西沙发展的经济政策;推行财税改革,提出运用财政政策综合平衡社会财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负责本地区各项地方性税收的基础管理、税款征收、日常检查工作;负责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工作;管理各类财政、地方税务票据;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税收资料的管理;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财经法规规章情况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负责本地区财税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财税系统队伍建设。
海洋渔业局
为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的工作部门,是西南中沙群岛海洋经济、海洋事务和渔业行政管理的职能部门。
主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海洋与渔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拟定西南中沙群岛海洋与渔业工作的办法、措施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展规划、计划。负责西南中沙群岛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及信息发布,实施海洋综合管理,协调各涉海部门、行业的海洋开发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海洋经济结构、调整海洋产业布局的建议;负责西南中沙群岛海洋渔业资源的管理;负责西南中沙群岛海洋环境与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珊瑚等海洋生物的恢复与保护;负责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海洋与渔业水域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及渔业水域生态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组织编报、调整和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核准海洋工程项目和海岸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负责西南中沙群岛渔业港区、水域的港航安全的监督管理,处理渔业船舶海损事故和渔船涉外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国内外调查船舶以及其他运载工具进入西南中沙群岛管辖海域进行海洋科学考察活动。
国土环保与建设规划局
为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的工作部门,是主管国土、环保、建设与规划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土地与矿产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与规划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西南中沙群岛的土地与矿产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与规划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西南中沙群岛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工作,以及土地与矿产资源合理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负责西南中沙群岛的海岛管理,组织拟定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负责城乡地籍、地政的统一管理,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依法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登记发证工作和地籍信息管理;负责地形测绘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审查与批准外来测量队伍的资质以及测绘申报工作,主管土地征用和权限内拆迁计划的审批;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价出资等流转管理,以及出租、抵押的监督管理;负责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负责改变绿化规划和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的审批;承担由省政府和办事处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环境监督管理及保护工作;组织和协调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入海排污口位置审批;负责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保行政稽查;负责西南中沙群岛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制订西南中沙群岛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组织指导人防工作,制定防空方案,并抓好落实,负责西南中沙群岛人民防空工程、人防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维护管理;负责制定西南中沙群岛防震减灾预案,指导人民做好防震减灾工作;负责西南中沙群岛规划建设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及纠纷的处理。
旅游局
为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的工作部门,是西南中沙群岛旅游、交通运输的职能部门。
主要负责本区域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大力发展海洋旅游业,积极推动“西沙――是中国热带海洋旅游胜地”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旅游政策、法规,拟定和组织实施西南中沙群岛旅游产业和旅游行业管理的规章,参与本区域其他部门拟定与旅游产业有关的规章制度;负责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线路和旅游新业态的规划与开发;负责全区域旅游资源开发规划的审批或申报工作;负责旅游产品的规划、开发和管理,研发旅游纪念品,规范西南中沙群岛旅游纪念品的营销市场,核发销售许可证,研发旅游文化产品;负责实施旅游市场和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研究处理重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全区域旅游行业的统计信息发布;负责西南中沙群岛旅游网站建设和管理;负责西南中沙群岛岛屿道路、海上客货运输市场的综合监管工作;负责审批全区域从事岛屿公路、海上客货运输的运力投放;负责运输服务业、搬运装御、车船维修等开业、停业审批,核发经营许可证;协商公安局核发交通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海上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管理;负责机动车辆和交通船只经营许可;负责船只和机动车辆驾驶员培训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收费管理;负责危险品运输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的审批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的工作部门,是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有关规定,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资格管理制度,统筹建立面向事业单位职工、渔民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贯彻实施高技能人才、村委会实用人才的培养、激励政策和措施;负责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职称制度改革、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公安局
为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的工作部门,业务上接受海南省公安厅的指导。
主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拟定并组织西南中沙公安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和规划、计划。负责组织指挥危害国家安全的政治案件和各类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突发性事件、重大骚乱、重大治安事件等,确保社会秩序稳定。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依法管理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辖区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负责西南中沙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工作,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和驾驶员;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边防、消防工作,对武警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导。负责指导监督收容教养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对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为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的工作部门,是主管广电、出版、体育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文化艺术和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体育运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拟定办事处文化艺术和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体育运动的政策、法规和规章以及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管理办事处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出版和体育运动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对音像制品的零售、出租、电影放映、美术品经营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活动和演出场所的审核和管理,负责对音像制品放映单位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文化市场稽查工作,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负责西、南、中沙群岛及其海域文物的保护、管理、维修、考古发掘、开发利用、宣传等工作;负责办事处文化艺术和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体育系统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办事处文化艺术和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体育系统的队伍建设;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教育科技与卫生局
为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的工作部门,是主管教育、科技、卫生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教育科技及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办事处教育科技及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制定教育科技及卫生工作的地方性行政措施并监督执行。管理和指导办事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和村委会、渔民、民工文化技术教育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德育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扫盲、语言文字和学校体育卫生、国防教育、艺术教育等工作;负责各级学校教育经费的审查工作;负责办事处科技专项经费和科研物资的使用管理、审查工作;负责科学技术研究、科技成果的示范推广等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的鉴定、认定、登记、公布、奖励工作,申报国家、省级科技奖励事项,以及县级科技奖励事项;负责卫生工作的宣传以及群众性健康教育。承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办事处药政工作和公共卫生食品的监督检查;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监察与审计局
为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的工作部门,是主管监察和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负责办事处的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和办事处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个人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省政府的政策、法律、法规、条例的情况和办事处的决定、决议的情况;负责调查处理办事处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及其个人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办事处的决定及违反政纪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提出行政处分建议: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对办事处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办事处有关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人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工作。
人民武装部
为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的工作部门,受办事处和海南省军区的双重领导。
主要负责对民兵进行政治教育,提高民兵政治思想觉悟,抓好民兵工作“三落实”(即组织落实、军事落实、政治落实),对民兵进行国防教育,培养“四有”的合格民兵。抓好民兵预备役工作,每年抓好一期民兵训练和骨干的培训工作;负责民兵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建立正规的工作秩序,做好民兵整组,编制和各类报表业务工作,发动民兵参加海岛建设;负责贯彻人民战争思想,坚持劳武结合,搞好以劳养武;负责搞好战备执勤和内部保卫工作,抓好民兵应急分队的组织健全和应急行动方案。保持高度警惕,随时应付突发事件;负责搞好军警民联防,划定联防区域,明确责任。加强对武器弹药库的管理,做到勤看、勤查,常擦拭武器;负责与上级军事部门联系,及时上报有关西沙海域涉外活动情况,按时报送各种报表和所需的数据,参与拥军优属工作,密切军政民关系,负责对两村委会民兵的管理;负责配合渔政渔监部门出海执勤,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派出机构
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驻海口办事处
(海南省海口市泰华路9号)
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驻文昌市办事处
(海南省文昌市清澜路)
垂直管理机构
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西南中沙支队
海南省西南中沙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
海南省西南中沙群岛邮政局
驻岛其他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
设施
岛上还设有边防派出所。岛上的水除了靠净化雨水外,每趟从海南过来的一艘砂轮也给岛上的军民拉去几吨饮用水。另外还种了一亩菜田。俗话说“出国容易,到西沙难”,以前要想去西沙只能靠渔船(中沙、南沙只有军事人员才可通往,且中国的实际管辖权有限)。在南海的诸岛中交通航线只通往西沙群岛的永兴岛,1977年,周恩来总理批准修建的一艘总吨位为2160吨,载客量为200人的“琼沙1号”砂轮开始投入使用,以便永兴岛与海南岛间的交通。1997年在送往广东湛江修理时被台风损毁。“琼沙2号”总吨位为1410吨,载客量为100人,运行了十多年,于2007年1月正式退役。现在只有“琼沙3号”一艘砂轮,是岛上的军民的“生命船”,也是极少数的考察员去永兴岛的唯一途径。“琼沙3号”船长84米,宽13.8米,总吨位2500吨,载客200人,载货750吨,2007年2月10日首航。“3号”固定航行于永兴岛与文昌清澜港之间,全程约186海里,平均航行时间为13至15个小时,约每20天航驶一趟。西沙群岛的全部岛屿均由中国实际管辖,但交通不便且岛上没有特别的接待设施,所以一直没有开放旅游。自2005年起,海南省委专门设立了领导小组研讨未来永兴岛开放旅游的可能性。划分
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下分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三个乡级行政区:
西沙群岛: 由永兴岛虚拟镇上的永兴居民委员会管辖,中国控制西沙的所有岛屿。越南亦声称拥有对西沙所有岛礁的主权,名义上划归岘港市(Thành phố Đà Nẵng)黄沙岛县(Huyện đảo Hoàng Sa)管辖。中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 由中沙岛礁虚拟镇上的中沙岛礁虚拟居民委员会管辖。细长环礁(麦克莱斯菲尔德沙洲)尚未有军民驻扎,实际是无主土地。中沙群岛范围内仅有菲律宾控制的黄岩岛(亦称南岩岛)高于海平面,与东部的不少浅礁一并划入三描礼士省(Lalawigan ng Zambales)。南沙群岛: 由永暑礁虚拟镇上的永暑礁虚拟居民委员会管辖,管辖中国实际控制的8礁和曾母暗沙中华民国对南沙的所有岛礁宣称主权,实际则控制太平岛中洲礁1岛、1礁,与东沙群岛一同列入高雄市旗津区中兴里越南对南沙群岛的所有岛礁声称主权,列入庆和省(Tỉnh Khánh Hòa)长沙岛县(Huyện đảo Trường Sa),实际控制4岛、15礁、3沙洲、3滩、1堡。菲律宾对南沙东部的部分岛屿声称主权,列入巴拉望省(Lalawigan ng Palawan)卡拉延镇(Bayan ng Kalayaan),实际控制7岛1礁。马来西亚对南沙南部的部分岛屿声称主权,列入沙巴州Sabah),实际控制4礁1暗沙。文莱政府依照签署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将距离文莱领海200海里内的南海海域列为文莱专属经济区,划归“捕鱼区第4区”。这片海域覆盖了马来西亚控制的南通礁、越南控制的南薇滩与尚未被任何国家控制的奥援暗沙,但没有明确地对这些浅礁声称主权。
历史沿革
背景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规定的新的领海基线通过中国中央政府的批准,“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于1959年3月24日在西沙的永兴岛上成立,隶属广东省人民政府。1969年3月4日更名为“广东省西、南、中沙群岛革命委员会”。1981年10月22日再次恢复为“广东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的县级办事机构。1984年10月1日海南行政区成立后由,行政区人民政府接管。1988年4月13日海南省成立,西沙办也随之划归海南省管辖。1988年9月19日正式更名为“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
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三次会议针对领海范围等争端议题作出了具体的增补前,中央政府官方一向声称中国南海的西、南、中沙群岛包括近350万平方公里的海域(合中国陆地面积的三分之一)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并在官方的地图上以段线与南海诸岛的插入图标示,认为这是中国的“蓝色国土”(总面积473万平方公里)。自1994年11月16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后,虽然仍然有许多地图维持这种标示法,但1996年5月15日政府官方公布了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规定的新的领海基线。其中含有西沙群岛的实际领海基线与南沙的拟定领海基线,从而可以类推出新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等海域的范围和界线。这包括领海基线以内的岛屿、礁屿、暗沙、内水31,000平方公里。办事处就设立在中国南海诸岛中面积最大的岛屿,永兴岛上。
两汉
西汉武帝元封元年(公元110年),海南始置珠崖、儋耳郡,标志着中央政权对海南岛及南海诸岛直接统治的开始。此后,随着生产发展和航海技术的进步,我国人民经常航行于南海之上,并在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一带居住和生产。南海诸岛与祖国大陆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历代统治者对南海和南海诸岛的认识不断加深。
唐代
海南岛环岛已建置有北部的崖州、西部的儋州、南部的振州(今三亚市),振州,前身为临振县,隋朝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增设临振郡,唐高祖武德五年(公元622年)改郡为州,时号振州。《旧唐书地理志》(岭南道:振州)中已有振州管辖海南岛南部海域的记载。自此以后大陆中原王朝对南海诸岛的行政管辖从未中断过。唐开元十二年(公元724年),由僧一行等人主持的子午线测量,南至范围达南海及南海诸岛,并曾在南海上观测有关星座进行测理。这是行使主权之举。
宋代
唐时位于岛北的崖州南移,改振州为崖州,后易名为朱崖军,继后又改为吉阳军。由吉阳军直接管辖南海诸岛。当时,北宋朝廷首命水师出巡至“九乳螺州”(即今西沙群岛),这是我海军最早的巡海活动。
元朝
元世祖至元十五年(公元1278年),将海南的琼州改为琼州路。仍由吉阳军管辖南海诸岛。是时,宋代的军制多已改州,唯四川行省的长宁军和湖广行省南宁(今儋州市)、万安(今万宁县)、吉阳(今三亚市)三军未改,是以特殊行政制度管理边疆的方法,可见其统治者对海防边疆的重视。元世祖忽必烈还亲派著名天文学家郭守敬到西沙群岛进行天文测,表明主权归属元代王朝而无疑。
海南设立统一的地方行政管理机构——琼州府,隶属广东。恢复崖州儋州万州。将南海诸岛划归琼州府领属的万州管辖。并明确区分为“南澳气”、“七洲洋”、“万里长沙”、“万里石塘”等四大岛群(即今的东沙、西沙、中沙、南沙群岛)。
清朝
前期和中期基本沿袭明制不变。至清明后期,东沙群岛归属惠州管辖。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仍由海南的万州管辖。自此南海诸岛分属于不同的两个州级地方行政机构管辖。
民国时期
1911年辛亥革命后,广东省政府宣布把西沙群岛划归海南崖县(今三亚市)管辖。1921年,南方军政府又重申了这一政令。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根据1947年中英美三国的《开罗宣言》和1945年7月《波茨坦公告》的精神,中国政府指派高级专员,前往西沙群岛进行接收,在岛上举行接收仪式,重竖主权碑;并在南沙群岛中最大的岛屿——太平岛驻军队和设立渔民服务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
我国政府继续对西南中沙群岛及其海域行使主权。1959年3月24日在西沙群岛的永兴岛设置“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自此政府行政机构开始驻岛行使主权,组织开发建设工作,加强对西南中沙群岛岛礁及其附近海域和行政管辖。1969年3月4日改称“广东省西沙、中沙、南沙群岛革命委员会”。1981年10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在永兴岛设立“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作为广东省人民政府的派出相当于县级的办事机构,由海南行政区公署直接领导。1988年海南建省,海南省管辖范围包括海南岛内19个市、县和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1988年9月19日更名为“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目前,仍沿袭相当于县一级派出机构的行政设置体制,办事处仍驻西沙群岛永兴岛。
三沙市
2007年11月19日,海南省文昌市市委宣传部政府官员张先生在接受香港明报》的电话访问时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已批准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提议,将西沙办升级,设立正式的县级市“三沙市”,取代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来管理这三个群岛。并称将由距离西沙群岛最近的文昌市来承担三沙市的补给工作,三沙市的后勤补给基地、码头供给基地将会建在文昌市的清澜港。三沙市将成为包括卫星发射中心在内的文昌市“九大发展亮点”之一。《明报》这则报道亦称文昌市市委书记谢明中早在10月26日举办的市委全体会议中就已透露了国务院批准设立县级市的消息,当时仍只用“X市”的字样来代表未设立的县级市。报道还称,未来会开辟永兴岛的观光旅游业。
然而除了《明报》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相关消息来源。截至一年多之后的2009年1月,三沙市尚未纳入海南省政府网站的行政区划介绍。
法国抗议的民众
12月3日,越南外交部(越南语:Bộ Ngoại giao Việt Nam)发言人越南语在回答越南通讯社的记者问时对此表示抗议。他重申了越南的立场,认为越南具有充分的历史依据和法理基础证明,越南拥有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主权,认为此举措侵犯了越南领土主权,不符合两国高层领导的共识,也不利中越双方为寻求海上问题根本和长久解决办法而举行的谈判进程。希望能够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2002年签署的东海东中国海)问题行为准则宣言的基础上,通过多方面和平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南海(南中国海)诸岛的主权问题。12月9日,越南的两百多名学生利用互联网传播消息,组织在中国驻河内大使馆前与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前游行抗议。上午9点多,来自大学的数百名学生高举标语牌在中国驻河内大使馆前示威抗议,他们高呼“打倒中国”、“越南万岁”等口号,甚至还有少数过激份子向馆内投掷石子。一个多小时后,警方出动,驱散了示威群众。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12月11日的记者招待会上,重申了中国对这些岛屿“无可争辩的主权”,希望越南政府制止事态的发展,而并未证实或者否认“三沙市”的设立。12月15日,超过200多位美籍越南人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举行了反对中国政府的示威。19日,约300名美籍越南人再次在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小西贡举行示威游行。22日法国英国的越南人在巴黎伦敦举行了游行活动。
国务院批准公告
民政部网站2012年6月21日刊登《民政部关于国务院批准设立地级三沙市的公告》
国务院于近日批准,撤销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设立地级三沙市,管辖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三沙市人民政府驻西沙永兴岛。
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并持续对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行使主权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9年设立了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由海南行政区领导,管辖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1988年撤销海南行政区,设立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相应划归海南省管辖。此次设立地级三沙市,是我国对海南省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行政管理体制的调整和完善。
三沙市下辖西沙、中沙、南沙诸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海域范围将逾200万平方公里,接近全国陆地面积(960万平方公里)的四分之一。
中国领土最南端的地级市将不再是三亚市,而是同属海南省的三沙市。这个由国务院新批准设立的地级市,下辖西沙、中沙、南沙诸群岛,它是中国面积最大、人口最少的城市。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09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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