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政局为西安市人民政府
工作部门,正局级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对
社会团体、
非公募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等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责任;负责市级直接登记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党建日常工作。
(三)拟定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教育资助和特困人员、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指导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负责
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六) 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七)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八)拟定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十)负责
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定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审西安市行政区划图。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深化改革、行政效能、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民政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重要文件的草拟;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
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民政系统法制教育、宣传和培训;承担民政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三)规划财务处
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和所属事业单位基建投资、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拟定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负责撤队转户退养人员管理;拟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民政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四)社会组织管理局(行政审批处)
拟定
社会团体、
非公募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辖权限负责
社会团体、
非公募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受民政部、省民政厅委托,负责对西安地区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省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级直接登记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党建日常工作。
(五)社会救助处
拟定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规划;拟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教育资助、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救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住房、教育、司法等救助相关工作;指导全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六)区划地名勘界处
拟定
行政区域和地名规划;负责乡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市内地名命名的考察、报批工作;推广并监督标准化地名使用,组织管理地名标志的设置和更新;负责管理和统计
行政区划和地名资料,编制
行政区划图;组织、指导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市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边界争议的调处;承担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拟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
慈善信托、
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负责养老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拟定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政策、标准;负责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社会慈善、社会捐助、群众互助等社会捐助活动;负责养老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社会事务处
拟定
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并指导落实;负责
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负责
殡仪馆、
公墓、殡仪服务机构等殡葬设施建设管理。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
(九)儿童福利和社会工作处
拟定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儿童福利、收养登记(含港、澳、台和华侨)管理工作;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机关党委(纪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群团工作;抓好局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和党员管理教育、党建工作理论研究、政治理论学习、党员发展对象和党务干部的培训;承担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现任领导
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平伟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崔智、孔维龙
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徐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聂望军
所获荣誉
2020年5月13日,被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评为“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