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位元首
作为国家象征但缺少行政权力的元首
实权元首相对,指作为国家象征但缺少行政权力的元首,包括大部分君主立宪制国家的国王、实行议会共和制的总统以及部分英联邦国家的总督等。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八二宪法的框架下也属于虚位元首,直到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兼任。
定义
虚位元首与实权元首相对,指处于虚位状态的国家元首。不论其宪法规定的形式如何,虚位元首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都起不了决定性的作用,仅仅是国家的一种象征。存在于议会内阁制国家(如德国、意大利、西班牙、希腊等)和君主立宪制国家(如英国、日本、荷兰等)。 在内阁制共和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分立,总统行使职权要根据内阁的建议或决定,实际权力完全操纵在内阁总理手里。在君主立宪制国家,君主统而不治,没有实际权力,主要起一种象征作用。
无行政权力的国家元首完全没有实权,通常称之为虚位元首。在不同的国家,这些元首的权力和职责各异。1970年代,瑞典通过现代宪法,瑞典国王在议会的一切权力被废除。但内阁每月仍会向国王在王宫内正式汇报。相反,无实权的爱尔兰总统要接触内阁官员需经过总理办公室安排,但总理仍会向总统汇报;总统不能取得政府文件。
无行政权力的国家元首在20世纪出现。
有虚位元首的国家
现代在位君主简表
日本:令和天皇德仁,2019年继位。
比利时:菲利普·利奥波德·路易·马里,2013年继位。
泰国:玛哈·哇集拉隆功,2016年继位。
西班牙:费利佩·胡安·巴布罗·阿方索, 2014年继位。
瑞典:卡尔十六世·古斯塔夫,1973年继位。
卢森堡:亨利大公,2000年继位。
挪威:哈拉尔五世,1991年继位。
作用
虚位元首,是相对于实位元首而言,有以下几点作用:
1.是资产阶级与封建地主阶级妥协的产物,因历史原因形成传统,体现政治制度的历史延续性,也说明国民对最高元首有认同感,提高国家凝聚力。
2.分权的结果,虚位元首虽无实权,但也可对总理进行制衡、监督,施加一定的影响,达到分权的效果。虚位元首对首相有磋商权、警告权。
3.承担国家元首礼仪性的职责,维持国家的团结。
4.实权总理必须由选举产生,虚位元首则为世袭(君主立宪制国家)。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17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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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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