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联邦王国,是对世上现存15个奉
英国君主为国家元首的
君主立宪制国家的专称。现时,这些国家的国家元首同为
英国国王查尔斯三世,而国王在各个英联邦王国之中,也有相应不同的称号,例如国王在
英国的称号为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与其属土及领地之国王、英联邦元首、(基督教)信仰的保护者。
鉴于在
一战期间国力衰退,英国在战后陆续允许一些殖民地自治,并改称英属自治领地。1926年,英国政府发表《1926贝尔福宣言书》,宣布各自治领地在政治和外交上完全独立,以英国国王为元首的主权国家。也即是各自治领的总督不再是英国政府殖民部的代表,而是英国国王指派的全权代表。贝尔富宣言的后续效应陆续有来,首先是《1927王家和议会头衔法案》,承认
爱尔兰自由邦的独立地位。于1931年12月11日,
英国议会通过《
威斯敏斯特法案(Statute of Westminster 1931)》,给予各英属自治领地完全自主权,国际场合上是与英国完全平等的主权国家。加拿大首先于同年确认《
威斯敏斯特法案》,成为第一个英联邦王国。其他自治领地和一些前英殖民地在二次大战后通过《威斯敏斯特法案》,获得独立的立法权,成为主权国家,不过依然奉英王为国家元首,与英国组成
共主邦联。
由于《
威斯敏斯特法案》并无保障
英国国王在各英联邦王国内的元首地位,因此,各国可以通过公投、立法、修宪或颁布新宪以废除与英国共主邦联的关系。因此在各英联邦王国国内,都出现了要求废除英王元首地位的声音。这些声音导致各英联邦王国内都出现共和派和保王派的分野。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各国的共和派的势力渐渐抬头,导致多个英联邦王国都举办了公投,决定英王在该国的地位。但自1987年到2019年为止,仍未有英联邦王国成功摆脱与英国的共主邦联的关系。
2012年各英联邦王国在
澳大利亚珀斯举行的
英联邦首脑会议框架下达成共识,将就修改有关各王国共戴君主的继承权问题的法律,此共识称为《珀斯协定》。这是自从各王国“互不隶属,共戴一王”的现代关系形成后第一次尝试改变王位继承规则,因此在各王国衍生出一系列的法律和宪法层面的问题。例如:2013年初澳大利亚
昆士兰州宣布不将修法权力交予澳大利亚联邦,而将自行立法修改王位继承法律。澳大利亚和英国政府以及一些宪法专家担心此举可能会造成昆士兰州在法律上脱离澳大利亚的王权,形成与包括澳大利亚在内的其它王国分开的“昆士兰女王”。此外,一部分
加勒比海王国还没有决定当地宪法允许王位继承权不经自主立法而随英国法律的变更而变更。
在各英联邦王国中,共和派的人士认为英国国王是英联邦
王国中心,很少关心其他英联邦王国。除了象征性的任命总督和定期访问各英联邦王国之外,甚少顾及这些王国其他利益。而英国国王常住英国,另外只有
英国议会才拥有废立
英国君主的权利,更令共和派人士相信,英国国王只是需要对英国负责。这是除了英国外,各英联邦王国国内共和派反对君主立宪的重要理据。
由于英联邦王国互不从属,有独立的外交
自主权。因此各王国政府对于同一事件的处理方式和
反应速度都有所不同。有些相邻的英联邦王国,更因边界纠纷而开战,导致英王名义上自己和自己作战的尴尬局面。
英国在
德国入侵
波兰后,于1939年9月3日,带领所有
自治领对德宣战。但由于
南非和
加拿大有独立的外交自主权,分别在9月6日和9月10日才宣布对德宣战,这导致了当年在位的英王
乔治六世地位尴尬。在9月3日至10日期间,身为
英国国王的乔治六世,和希特勒是死敌,但作为加拿大国王的他,却与希特勒保持友好。
更矛盾的事情发生在1947年。当时同为英联邦王国的印度和巴基斯坦因
克什米尔而开战。当时在位的英王乔治六世的地位比上次更加尴尬。这次
印巴两国军队的最高统帅都是乔治六世,两军将士都是向乔治六世效忠,因此这次战争双方都可以说是为乔治六世而战。因此乔治六世的身份重叠,出现了自己对自己宣战的尴尬局面。
1983年,美军出兵
格林纳达。而格林纳达和数个邻国都是英联邦王国,但他们和英国的立场都相距甚远。英国和
伯利兹名言反对,而格林纳达数个邻国,如安提瓜,
牙买加,
圣卢西亚和
圣文森特等国甚至派兵协助美国。由于她的王国的立场都各不相同,因此
伊丽莎白女王并无就此事发表任何声明,毕竟她作为
英国女王,她是反对入侵的;作为格林纳达女王,她名义上是抵抗美军军队的总司令和效忠对象;而作为牙买加女王,她就成了入侵自己另外一个领国军队的总司令和效忠对象。伊丽莎白女王这次和她父王
乔治六世在1947年的情况一样,陷入自己和自己作战的尴尬局面。
虽然英国的立法对各个英联邦王国再无法律效力,但部分英联邦王国依然以枢密院司法委员会作为其终审法院。因此这些国家内部的共和派人士认为,自己国家的司法终审权依然把持在英国人手中,自己国家尚未完全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