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方
明朝刑部尚书
董方(1416~1483),字仲矩,
漷阴
(今
北京市
通州区
)人,祖籍
太原府
忻州
(今属山西),正统十年(1445)
进士
,官至
刑部尚书
,卒赠
太子少保
。
人物生平
自幼为县
庠生
。正统九年(1444),被推荐参加
京闱
。正统十年(1445)中
进士
,试政
兵部
。不久,因父病急归,父卒后,在家守丧3年。
服阕
,授
大理寺
左寺副。
景泰二年(1451),得到
大理寺卿
萧祯推荐,任左
寺正
。
景泰六年(1455),命往山西
虑囚
。太原民白政杀死仇人王选,投尸
汾河
事觉,白政怀
宿怨
,诬告王选妻私通于,己,同谋杀夫。狱已成,董方说“彼为夫妇三十余年,生子十余人,何得至此”。尽拘乡邻,证验始服,王选妻得释。罗理妻为盗所杀,有司诬刘达夫妇害之,俱应死。董方至始白其冤,得免,事觉乃知杀人者是刘达的女婿。其余活死者情可疑者凡若干人。
天顺辛丑,升任右
寺丞
,
丁母忧
,
起复
,升右
少卿
。
天顺八年(1464),
赐诰
,进阶
中宪大夫
。
成化元年(1465),迁
刑部
右侍郎
。
成化二年(1466),持节诣
楚王
,行册封礼。
成化四年(1468),赐诰,进阶
通议大夫
。
成化六年(1470),加授
正议大夫
、
资治尹
。
成化九年(1473),进秩
都察院
右都御史
。
成化十年(1474),任
大同巡抚
,节制诸军戍。不久,迁
刑部尚书
,
驿召
还京,辞职不允。
成化十三年(1477),以衰老乞
休致
,
陛辞
,复赐诰,进阶
资政大夫
。董方在家杜门谢客,在南城庄百溪泉之左建“缘野堂”,在内从容闲适。
成化十九年(1483),卒,时年67岁。
明宪宗
闻讣告,赠
太子少保
。
亲属成员
高祖:董提礼
曾祖父:董才友
祖父:董兴
叔祖父:董都,永乐年间,应召募,徙居漷阴,董方的父母随其迁居漷阴。
父:董政
参考资料
國朝獻徵錄卷之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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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1 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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