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斯科大审判
苏联大清洗时期的三次公开审判
斯大林20世纪30年代大清洗时期,举行过三次“莫斯科大审判”。第一次是1936年8月,被审的是“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联合总部”阴谋集团,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等16人被枪决;第二次是1937年1月,被审的是反革命组织“平行总部”,皮达可夫等17人被处死;第三次是1938年2月,苏联成立了特别军事法庭,对布哈林、李可夫为首的“右派和托洛茨基集团”进行公开审讯。
历次审判
1936年8月,苏联最高法院军事法庭举行了第一次公开审判托洛茨基加米涅夫、斯米尔诺夫等16人。审讯中,法庭没有出示任何证据,所有的指控都建立在被告的“交代”和“承认”上,在没有律师辩护的情况下,被告的“供词”被作为定罪的依据。法庭最后宣布,季诺维也夫等与已被驱逐出境的托洛茨基相勾结,主使谋杀基洛夫的罪名成立,判处16名被告死刑。判决后不到24小时,报纸即报道:死刑已经执行。
皮达可夫拉狄克、索柯里尼科夫等人。1937年1月,对“平行总部”进行了“大清洗”中第二次公开审判。被告被指控“接受托洛茨基指示”,“背叛祖国,从事侦察和军事破坏工作,实行恐怖和暗害勾当”。与第一次公开审判的程序一样(只是形式上为被告指定了“辩护人”),17名被告中皮达可夫等13人被判处死刑,拉狄克等4人被判处十年或八年监禁。
由于拉狄克在受审时交代他与布哈林、李可夫总检察长维辛斯基指控布哈林委派俄国社会革命党芬妮·卡普兰刺杀列宁,暗杀基洛夫、明仁斯基、高尔基,是帝国主义的间谍。布哈林被迫承认了这些罪行。布哈林等21名被告被以“谋害罪”和“叛国罪”起诉,其中包括布哈林、李可夫在内的19人被判处死刑。1938年3月14日(一说15日),布哈林同李可夫等人一并被秘密枪决。
审讯细节
在法庭上,所有被告没有一个人为自己辩护,全部承认检察官指控自己的罪行,并且还主动揭发其他的同伙和共谋者,争取立功。他们一个个千篇一律众口一词地把自己描述成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魔鬼。在他们的最后陈述中,又无一例外地用最美好的词汇赞颂了斯大林。
三次莫斯科大审判都是公开进行,邀请了西方记者、外交使团和独立观察人士前去旁听。被邀请的西方旁听者,大都认为审判是公正的。一位英国律师写道:“我们又一次坚定地认识到控告是正确的、承认是正确的,判决是公正的。”
在第一次莫斯科审判中,为了说服人们相信坚决反对托洛茨基的季诺维也夫和加米涅夫其实与托洛茨基是一伙,被告戈尔茨曼供认,他秉承季诺维也夫和加米涅夫的指令,于1932年11月在哥本哈根的“布利斯托里”饭店,与托洛茨基的儿子接头,策划了暗杀阴谋。丹麦报纸很快发表声明,“布利斯托里”饭店早在1917年就被拆除。
布哈林冤案中,斯大林要消除布哈林的影响,首先就要破坏人们印象中列宁与布哈林亲密的关系和感情。斯大林要通过法庭向人们宣布“布哈林从来就不是列宁的亲密战友,而是列宁最凶恶的敌人”。因此斯大林命令审讯人员,必须让布哈林承认,早在1918年签订《布列斯特和约》期间,布哈林曾企图暗杀列宁。内务部人员起草了一份“审问笔录”,让布哈林在上面签字。其中写道:早在1917年,当他得知德国政府为列宁提供火车包厢,同意列宁在战争状态下穿越德国的时候,就开始怀疑列宁同德国人之间有见不得人的勾当。后来,当列宁坚持要与德国人签订《布列斯特和约》时,他便确信列宁是德国间谍,从而生出了杀害列宁的念头和计划。这是一箭双雕的阴谋,既陷害了布哈林,又贬低了列宁。布哈林见到这份供词,怒不可遏地拍案而起,愤慨地说:“斯大林这是要把死去的列宁也送上被告席呀!”布哈林拒绝在供词上签字。
在最初的几个月里,布哈林一直拒绝招供,他闭口不语一声不吭。只是不停地看书、写作。于是,内务部人员加紧了刑讯,对付布哈林的侦讯人员增加了一倍。内务人民委员叶若夫亲自督战,伏罗希洛夫作为政治局的代表也参与审讯。他们把布哈林的妻子和儿子作为“人质”,以他们的安全为要挟,对布哈林“晓以利害”。内务部像对待其他受审人一样,以斯大林的名义向布哈林许诺,只要他能满足“政治局的全部要求”,他的妻子和儿子就会平安无事,他本人也只会受点监禁之苦。内务部审讯人员的要挟,点在了布哈林的死穴上。以后案件的进程一如克格勃所愿,布哈林以自己的屈服来获取妻儿的生命安全。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09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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