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危害等级(Cancer Hazard Ranking),根据人和动物试验所取得的
致癌性证据,结合潜力因素
分组数据,可将
化学品致癌危害等级分为高、中、低3级。
致癌物分类
致癌物按照对人类和
哺乳动物致癌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确证致癌物、怀疑致癌物和
潜在致癌物。确证致癌物通过
动物实验和人群流行病学调查都已确认具有致癌作用。怀疑致癌物在动物,而且在多种动物,特别是在与人类血缘较近的
灵长类动物机体上呈现致癌作用,但在人类仅有个别致癌临床报告,在人群
流行病学调查中尚未能证实。潜在致癌物对动物致癌,但无任何资料表明对人类具致癌作用,只是对人类有致癌可能性。
国际
癌症研究所(
IARC)对已进行致癌研究的化学物分为四类:1类,对人致癌性证据充分;2类,A组对人致癌性证据有限,但对动物致癌性证据充分,B组人致癌性证据有限,对动物致癌性证据也不充分;3类,现有证据未能对人类致癌性进行分级评价;4类,对人可能是非致癌物。
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1987年)指出,
化学致癌物是指能引起
恶性肿瘤发生增多的化学物,在某些情况下诱发
良性肿瘤的化学物也可认为是化学致癌物。约有7000多种化学物经过
动物致癌试验,其中1700多种为
阳性结果。对
致癌物分类时,可按对人的致癌危险性、活化的需要、是否具有诱变性和
化学结构等划分。
根据其对人的致癌危险
按对人的致癌危险性IARC(2017)对已有资料报告的989种物质根据其对人的致癌危险分成4级。
1级:对人致癌,120种。确证人类致癌物的要求是:①有设计严格、方法可靠、能排除
混杂因素的
流行病学调查;②有
剂量反应关系;③另有调查资料验证,或
动物实验支持。
2A级:对人很可能致癌,81种。此类致癌物对人类致癌性证据有限,对
实验动物致癌性证据充分。
2B级:对人可能致癌,299种。此类致癌物对人类致癌性证据有限,对实验动物致癌性证据并不充分;或对人类致癌性证据不足,对实验动物致癌性证据充分。
3级:对人的致癌性尚无法分类,即可疑对人致癌,502种;
4级:对人很可能不致癌,仅1种。
按活化的需要
①不需活化的,称为
直接致癌物;②需活化的,称为前致癌物或
间接致癌物。其活性
代谢物为
终致癌物。
按是否具有诱变性
由于致癌的
体细胞突变和非突变作用两大学说的确立,人们把致癌物分成两大类:①诱变性致癌物,又称之为
遗传毒性致癌物;②非诱变性致癌物,或
非遗传毒性致癌物。也有人称为
DNA活性外或基因外致癌物。这里所谓的DNA活性外致癌就不包括以DNA为靶的诱变机制。现已知道大多数
肿瘤细胞都有遗传学改变,这些改变有时难以区分是致癌的原因还是发癌的结果。IARC(1983)早就指出,按致癌机制对
化学致癌物进行分类,不可能详尽无遗和准确无误。
有些化学
物质本身并不致癌,但在致癌物之前或同时应用可显著增强癌症的发生,即可促进致癌的过程,这类物质称为
助癌物。
随着
社会发展,环境污染,社会
致癌因素越来越多,除了了解这些致癌因素,另外做好癌症预防是很重要的,
预防癌症提高免疫力,多锻炼身体,增强自身体质,
护命素增强自身
免疫因子活力,远离致癌
危害因素。
分级
致癌物严格地说只是致癌的外部因素。 这些
外因大致可以分为
化学致癌物、物理致癌物、生物致癌物和食物致癌物。对于致癌物的分类依据,虽然各国之间或有些差异,但
联合国辖下的国际癌症研究所(IARC)的分类表,系国际上最重要、也最常被引用的一项分类标准。
致癌性是筛选优先污染物的重要依据之一,根据IARC的分类,致癌物共可分为四级(5类):
第一类致癌物
现有120类物质,对人类为确定致癌物。
第二级A类致癌物
现有81类物质,对人类为很可能致癌物,对动物则为确定致癌物。
第二级B类致癌物
现有299类物质,对人类为有可能致癌物,对动物为很可能也是致癌物。
第三级致癌物
现有502类物质,尚无足够的动物或人体的资料,以供分类该物质是否为人类致癌物。
第四级致癌物
现仅有1类物质(
己内酰胺,一种
化学原料),根据已有的资料,足以认为该物质并非致癌物。
相关参数
证据的充分程度(Degree of Evidence)
化学品对人体的致癌性证据之充分程度可以分为下列几类。
(1)证据充分,指
致癌剂和人体癌症之间有
因果关系。
(2)证据有限,指能提供一些可信的致癌性证据,但证据尚有限,还需作进一步补充。
(3)证据不充分,可能有3种情况,①能获取的致癌性数据很少;②与证据有关的研究尚不能排除
偶然性、误差及混淆等情况;③研究结果无致癌性证据。
根据动物实验取得的致癌性证据的充分程度可分4级:
1级,致癌性证据充分。
2级,致癌性证据有限。
3级,致癌性证据不充分。
4级,无致癌性证据。
IARC标准分组
国际癌症研究所(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简称IARC)将人类的
肿瘤风险分为3组。
1组:列在此组内的化学品属致癌物,
流行病学和暴露实验
均已肯定,基致癌证据是充分的。
2组:化学品可能对人体有致癌性。其中有的对人体的致癌性证据几乎是“充分的”,另一类的证据不够充分。证据程度较高的为A组,较低的为B组。例如,2A指对人体的致癌性至少存在着有限证据。当动物证据充分而人体数据不充分时,归入2B。
3组:列在本组中的化学品对人类没有致癌性。
3、潜力因素值F(Potency Factor Estimate) 潜力因素值F定义为1/ED10。ED10等于10%终身致癌风险的致癌剂剂量。F可以和致癌性的确认证据一起,用来划分化学品潜在致癌性的
危险等级。
4、潜力因素分组(Potency factor Grouping) 由于潜力因素值F可表示致癌危险性的相对大小,因而,可将潜在致癌剂的相对潜力因素分为4组。潜力因素最高的化学品分在1组,中等潜力因素的为2组,低潜力因素的为3组,最低潜力因素的为4组。
致癌剂危害等级
下表列出了美国EPA公布的部分致癌剂的危害等级:
优先登记名单
1987年8月,IRPTC中国登记组于
青岛召开第四届IRPTC国内联络员工作会议,与会代表以危害大、污染严重和我国拥有一定数量的毒性实验资料和人群流行病学调查资料为原则,提出了40种(类)优先登记的
有毒化学品清单(见下表)
本名单是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提出的,共有55种
有毒化学品(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