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
美国联邦政府的一个独立行政机构
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中文常简称美国国家环保局或美国环保局,英文: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缩写EPA或USEPA)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一个独立行政机构,主要负责维护自然环境和保护人类健康不受环境危害影响。
机构职能
在环保局成立之前,联邦政府没有组织机构可以共同和谐地对付危害人体健康及破坏环境的污染物问题。环保局局长由美国总统直接指认,直接向美国白宫问责。 EPA不在内阁之列,但与内阁各部门同级,现任局长为史蒂芬·约翰逊(Stephen L.Johnson)。EPA现有全职雇员大约18,000名,所辖机构包括华盛顿总局、10个区域分局、和超过17个研究实验所。
EPA的具体职责包括,根据国会颁布的环境法律制定和执行环境法规,从事或赞助环境研究及环保项目,加强环境教育以培养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的任务是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自1970年以来,环保局一直致力于营造一个更清洁、更健康的环境。请阅读环保局整体的战略规划、年度报告和政策资源。
环保局雇用一万七千多名职员,分布在全国各地,包括华盛顿总局、10个区域分局、和超过12所实验室。所有职员都受过高等教育技术培训:半数以上是工程师、科学家、和政策分析员。 此外,还有部分职员是律师和公共事务、财务、信息管理和计算机方面的专家。环保局局长是由美国总统任命的。
环保局在美国的环境科学、研究、教育和评估方面具有领导地位
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环保局根据国会颁布的环境法律制定和执行法规。环保局负责研究和制定各类环境计划的国家标准,并且 授权给州政府和美国原住民部落负责颁发许可证、监督和执行守法。如果不符合国家标准,环保局可以制裁或采取其他措施协助州政府和美国原住民部落达到环境质量要求的水平。
提供经济援助:环保局将国会批准预算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五十透过用申请基金的方式直接资助州政府环境项目。环保局提供基金给州政府、非营利机构和教育机构,以支持高质量的研究工作,增强国家环境问题决策的科学基础,并帮助实现环保局的目标。
环保局提供研究资金和研究生奖学金
环保局支持环境教育项目,提高公众意识、知识和技能以做对环境质量有影响的最好决策。
环保局也提供州政府、地方政府和小企业环境融资服务和项目的信息。
环保局也通过一些计划提供其他的经济援助:州政府饮用水循环基金、州政府清洁水循环基金和褐色地清理和再使用(轻度污染地清理和再使用)等项目。 从事环境研究:凭借分布于全国的实验室,环保局致力于评估环境状况,以确定、了解和解决当前和未来的环境问题;结合科学合作伙伴,包括国家机构、私人组织、学术机构以及其他机构的研究成果;主导识别新兴的环境问题,提高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的科技水平。
赞助自愿合作伙伴和计划:环保局透过其总局和区域分局办事处,连同超过一万家工厂、企业、非营利机构与州和地方政府,努力于超过40个自愿污染预防计划和能源节约方面的工作。合作伙伴制定了自愿的污染管理目标,例如节水节能、减少温室气体、大幅度削减有毒物质的排放、固体废物再利用、控制室内空气污染、和控制农药风险。环保局利用奖励的方式来回报自愿合作伙伴,例如一些重要的公众表扬项目以及能够获取最新的资料等。
加强环境教育:环保局努力发展教育工作,培养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并启发个人养成有爱护环境的责任心
管理机构
位于华盛顿特区的EPA总部现有管理机构:
行政和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Office of Administration and Resources)
空气和辐射办公室(Office of Air and Radiation)
环境执法办公室(Office of Enforcement and Compliance Assurance)
环境信息办公室(Office of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环境司法办公室(Office of Environmental Justice)
财务主管办公室(Office of the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科学政策办公室(Office of General Counsel)
环境巡查办公室(Office of Inspector General)
国际事务办公室(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污染、杀虫剂和有毒物质办公室(Office of Prevention, Pesticides, and Toxic Substances)
研究和发展办公室(Office of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固体废弃物应急反应办公室(Office of Solid Waste and Emergency Response)
水办公室(Office of Water)
EPA现有10个区域分局,各分局管辖范围如下:
第一分局:负责康涅狄格州缅因州马萨诸塞州新罕布什尔罗得岛佛蒙特州,办公室设在波士顿
第二分局:负责新泽西州纽约州波多黎各美属维尔京群岛,办公室设在纽约。
第四分局:负责亚拉巴马州佛罗里达州佐治亚州肯塔基州密西西比州、北卡罗莱纳州、南卡罗莱纳州和田纳西州,办公室设在亚特兰大。
第五分局:负责伊利诺伊州印第安纳州密西根州、明尼苏达州俄亥俄州威斯康星州,办公室设在芝加哥
第六分局:负责阿肯色州路易斯安那州新墨西哥州、俄克拉荷马州和得克萨斯州,办公室设在达拉斯。
第七分局:负责艾奥瓦州堪萨斯州密苏里州内布拉斯加州,办公室设在堪萨斯城
第八分局:负责科罗拉多州蒙大拿州北达科他州南达科他州犹他州怀俄明州,办公室设在丹佛
第九分局:负责亚利桑那州加利福尼亚州夏威夷以及内华达萨摩亚,办公室设在旧金山
第十分局:负责阿拉斯加州爱达荷州俄勒冈州华盛顿州。办公室设在西雅图。
虽然美国环保局的机构遍布各州,但是每个州都设有自己的环境管理机构,不隶属于联邦环保局,但是接受美国环保局区域办公室的监督检查。除非联邦法律有明文规定,州环保局才与联邦环保局合作。各个州的环境管理机构向州政府负责,依照州的法律独立履行职责,管理机构人员由各个州自行决定,负责人、预算与联邦的机制相似,由州长提名、州议会审核批准生效。各个州的环境管理机构在执行环境政策过程中出现的冲突,由地方法院裁决。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06 10:50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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