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材料成本差异是指为完成实际产量或作为量所消耗的
直接材料按
实际成本计算与按
标准成本计算之间的
差额。
直接材料价格差异发生的原因很多,如
市场价格的变动、
材料采购来源的变动、订货批量的大小、运输方式与途径不同、可利用的
数量折扣、紧急订货等,任何一项脱离制订标准成本时的预定要求,都将形成价格差异。因此对直接材料价格差异的形成和责任,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作具体的分析,有的属于外部原因,有的则属于企业本身的责任。凡属采购工作所引起的差异应由采购部门负责,也有的是生产上的原因所造成的差异,如紧急订货,则应由生产部门负责。只有明确原因,分清责任,才能发挥价格差异计算分析应有的作用。
直接材料价格差异=实际数量×实际价格 -实际数量×标准价格 =(实际价格-标准价格)×实际数量 例如,江苏省
淮安市清江电机厂股份有限公司本月生产产品400件,使用材料2500千克,材料单价0.55元/千克;
直接材料的单位产品标准成本为3元,每千克材料的标准价格为0.5元。
影响
直接材料数量差异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如技术革新、综合利用、修旧利废、改进配方、合理下料等,都是降低材料用途径;而
废品损失、跑冒漏滴、大材小用、优材劣用等,则是提高材料消耗的重要原因。直接材料数量差异通常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一般应由生产部门负责。但有时也可能由采购工作所引起,如购进了质量较差的材料引起耗用量的增加,由此形成的不利差异应由采购部门负责,不能归咎于生产部门。
直接材料成本差异=实际产量下的
直接材料实际[[总成本]]-实际产量下的直接材料标准总成本
=实际用量×
实际价格-标准用量×标准价格 =(实际产量下实际用量-实际产量下标准用量)×标准价格+(实际价格-标准价格)×实际用量
直接材料用量差异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生产部门的原因,也有非生产部门的原因。材料用量差异的责任需要通过具体分析才能确定,但主要责任往往应由生产部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