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文华,1942年10月1日出生,女,汉族,
河北省
正定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曾任
三鹿集团董事长。
历任职务
三鹿集团原董事长
田文华,女,汉族,1942年10月1日出生,河北
正定人。1966年8月毕业于
张家口农业专科学校,1968年开始从事
奶业,历任
石家庄市牛奶厂副厂长、石家庄乳业公司党总支书记、党委书记、总经理,
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9年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对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件中的数名被告人做出一审判决,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被判处无期徒刑。
个人生平
成长经历
1942年出生的田文华,1966年毕业于
张家口农业专科学校
兽医专业,1968年分配到当时的
石家庄市牛奶厂(三鹿集团前身)工作。此后,田文华从给
母牛喂食、接生等最基层的工作开始干起,直到逐渐走上领导岗位。
1983年,田文华成为牛奶厂生产副厂长,对技术创新有充分认识的田文华同时做出一个影响到企业今后20多年发展的重要决定:设法争取到国家奶粉配方
母乳化课题,跻身原轻工部“
母乳化奶粉”
定点生产企业行列。
1987年,田文华晋升为这家企业的当家人。
1993年,
三鹿终于攻克了奶粉配方母乳化课题,公司也由此登上全国奶粉销量冠军的宝座,并连续15年保持不变。 在田文华带领的21年间,石家庄乳业公司党总支书记、党委书记。享受
国务院特殊津贴。
三鹿事件
如果没有
三聚氰胺事件,田文华的人生就会在荣誉和成功中度过,因为她做起了这么大家业,上缴了那么多的利税,解决了那么多奶农和工人的就业问题。事实上,她已经很接近这样的成功了。 66岁的她只是想看着她一手缔造的企业走向
资本市场的殿堂再行离开,然而,命运在这样的
时间点上和她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是玩笑,但却是很悲剧的玩笑,因为牵扯那么多无辜儿童的生命和健康,因为人们发现,她辉煌的成功后面竟是这样一些黑暗的场景:在这样的场景里,已经明知奶粉里添加可以致人
结石乃至死亡的三聚氰胺,企业仍有产品在市场上销售。 2008年9月16日,三鹿集团董事会按照章程及程序罢免田文华董事长并解聘其总经理职务,同时当地
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刑拘。田文华和她的高管被起诉了。
2008年的最后一天,持续数日的“
毒奶粉”系列刑事案审判进入最高潮——三鹿集团前董事长——田文华,站到了被告席上。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单位三鹿集团生产、销售含有
三聚氰胺的
奶制品,被告人田文华、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分别对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
婴幼儿配方奶粉、
液态奶制品负有
直接责任,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以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
刑事责任。
审判席上,66岁的田文华当庭落泪,面对指控,她承认事情属实。她说:“我觉得撕心裂肺痛不欲生,我没想到,更不愿看到三鹿事件发生,我愿意接受法律的一切惩罚。”但这样的悔恨和泪水挽救不了婴儿的生命,也不能使已经破产的三鹿起死回生。
乳业罪人
毒奶粉事件曝光后,三鹿品牌立刻声名扫地,最终破产,而田文华也在66岁时面临生死劫难。几乎是一夜之间,她成为中国毒奶大王,被业界称之为中国乳业的罪人。
因为
三聚氰胺带来的冲击是巨大的,田文华的企业被查处只是冰山露出一角,后来发现整个行业普遍存在添加三聚氰胺的情况。于是这个行业进入了被消费者唾弃和被政府勒令严肃整顿的时期。信誉扫地,销售重挫,哀鸿一片。
整个行业都存在的过错,却由田文华一人来承担罪名,显然是缺乏说服力的。如今田文华已经没有机会再在商场证明自己了,但她给这个行业留下了一个深刻的教训:提醒这个行业的参与者,健康的
企业发展之路是要靠真正重视消费者健康才能换取的。
人物受审
2008年12月31日,三鹿事件系列
刑案中最受关注的三鹿集团及原董事长田文华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在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从田文华庭审的情况来看,她的认罪态度还是比较好,承认指控属实。不过,纵观庭审,我们发现,庭审似乎就是针对三鹿家族的审判,在“
三鹿奶粉”事件中纵容、包庇、失职的大小监管官员,却没有一个与田文华同堂受审。这样的审判,不要说让翘首期盼的全国数万名三鹿奶粉事件受害婴幼儿和他们的父母亲人失望,在法律上讲,也不是公正的。
当三鹿奶粉被媒体曝光后,在2008年8月2日,三鹿集团将奶粉受污染的情况上报了石家庄市政府,但市政府未上报。直至9月8日,
新西兰总理克拉克召开了一个部长级会议,决定跳过中国地方政府官员,将相关情况通知中国
中央政府,由此逐步揭开
瞒报的真相。
三鹿奶粉事件的发生,始于田文华与她领导的三鹿集团在奶粉上添加
三聚氰胺,生产销售伪劣奶粉,而推波助澜者,却是各级大小监管官员。虽然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
引咎辞职,包括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石家庄市长冀纯堂、副市长
张发旺在内的一批当地有关官员被免去职务,但遗憾的是,迄今为止,无论级别高的官员,还是直接主管的低级别官员和具体执法人员,我们都没有看到一个出现在庭审之中。
截至2008年11月27日8时,全国累计报告因食用三鹿牌奶粉和其它个别问题奶粉导致
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患儿29.4万。三鹿奶粉事件造成的后果不可谓不严重。刑法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
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应当以
玩忽职守罪予以刑事追究。根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因玩忽职守,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应予立案。如果在三鹿奶粉这样一个后果如此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事件中,都没有一个监管官员出庭受审,我不知道,玩忽职守这样一个督促国家机关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的罪名,规定在刑法中还有什么用处。
行政问责不能代替刑事问责,当官员渎职的行为达到了刑事问责的
标准时,就必须启动刑事问责,否则不足以警戒官员勤勉从事,恪尽职责。所以,我希望,田文华等人的受审只是三鹿奶粉事件庭审的序幕,下一步,庭审风暴应当刮向纵容、包庇、失职的大小监管官员。
减刑事件
2009年1月21日,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作出(2008)
石刑初字第351号
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田文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
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于2009年3月15日以(2009)冀刑二终字第11号刑事裁定,予以维持。宣判后即交付执行。
2011年6月13日,
执行机关河北省女子监狱于提出减刑建议。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10月18日立案,并依法组成
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执行机关提出,该犯在服刑期间,
认罪服法,接受
教育改造,遵守
监规纪律,积极参加三课学习和
生产劳动。获得奖励:记功三次,2010年度被评为狱级改造
积极分子。有悔改表现。
经
审理查明,执行机关所提该犯的表现属实,有
证人证言、
罪犯奖惩审批表和年度评审鉴定表等材料证实。
河北省高院认为,罪犯田文华在服刑期间有悔改表现,可以减刑,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八十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五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将罪犯田文华的刑罚减为
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六年(刑期至2030年11月3日止)。
根据(2014)石刑执字第01119号
裁定书,罪犯田文华被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六年不变。
当时,河北省女子监狱曾针对媒体报道专门表态称:减刑事宜系依法依规进行。
狱方表示,2009年4月2日以来,罪犯田文华在河北省女子监狱服刑。服刑期间,该罪犯能够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和
劳动改造,先后获得考核记功奖励3次,被评为2010年度狱级改造积极分子,确有悔改表现。2011年11月,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其刑期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6年。减刑后,田文华因改造表现较好,陆续获得多次记功等奖励,且无违规
违纪行为,2014年5月,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1年9个月。刑期由无期徒刑变为18年有期徒刑。
2016年年底,
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2016)冀01刑更3895号裁定书,裁定书显示,罪犯田文华,女,1942年10月1日出生于河北省
正定县,汉族,大学文化,河北省女子监狱服刑。
执行机关河北省女子监狱于2016年7月18日提出减刑
建议书,报送法院审理。法院于2016年11月1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11月14日公开开庭,石家庄市
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捷、陈珊珊出庭履行职务,执行机关指派干警许健、王萍庭出履行职务,罪犯田文华到庭参加庭审。现已审理终结。
执行机关河北省女子监狱提出,罪犯田文华自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
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和技术课的学习,较好地完成了劳动任务,悔改表现突出,受到考核记功奖励2次,考核表扬奖励5次,2014、2015年度被评为狱改造积极分子。
经审理查明,罪犯田文华在服刑期间的表现有河北省女子监狱提供的罪犯
年终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罪犯服刑改造汇报书、证人证言及管教干警刘彦巧、赵丛和罪犯易小平、华小芬当庭所作的证言等证据予以证实。
石家庄市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对于罪犯田文华减刑无异议。
最终法院裁定:对罪犯田文华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六年不变。刑期自2011年11月4日起至2027年8月3日止。
截至2018年10月,这十年期间,田文华仍然备受关注,主要是因为,本来被判为无期徒刑的她,经过三次减刑,已将刑期减至15年3个月,有望在85岁那年获得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