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息资本是指为收取利息而暂时转让给别人使用的货币资本。在私有制商品经济条件下,货币是财富的一般形式。当社会上一部分人掌握了大量货币却闲置不用,而另一部分人则需要临时补充货币时,就产生了有偿转让货币使用权的生息资本。生息资本有高利贷资本和借贷资本两种形式。高利贷资本是古老形式的生息资本,利率很高。从事高利贷活动的主要有僧侣、商人、包税人和一部分封建主。主要对象是农民和手工业者,还有一部分奴隶主和封建主。高利贷的利息来源主要是奴隶、农奴和小生产者的剩余产品,体现着高利贷者剥削小生产者和高利贷者与奴隶主、封建主一起共同剥削奴隶和农奴的生产关系。
高利贷资本是生息资本的古老形式。它的产生和发展以
商品货币经济的一定发展为前提。远在原始社会末期,在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即
手工业同农业分离以后,随着
商品交换的频繁、
商品生产的出现以及
货币关系的发展,
高利贷资本就开始出现。在
第三次社会大分工、商人阶级出现以后,随着
商人资本、特别是
货币经营资本的发展,
高利贷资本发生了新的变化。
货币经营资本的发展,使货币贮藏者可以比较容易地把贮藏货币变为
高利贷资本,
货币兑换者也往往成为高利贷者。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整个历史时期,
高利贷资本是随着
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
进入
资本主义社会,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一种生息资本的新形式即
借贷资本产生和发展起来。
高利贷资本和
借贷资本虽然都是生息资本,它们的运动公式也都一样,但是,它们的性质不同,反映着不同的社会生产关系。
①
借贷资本来源于
职能资本(
产业资本和
商业资本)运动中暂时闲置的
货币资本,它从属于和服务于职能资本,是从
产业资本的循环中独立出来的一种特殊资本。
高利贷资本则是地主、官僚、商人等通过各种途径积累起来的货币财富,跟社会生产并无直接的联系。
②
借贷资本贷放的对象是
职能资本家(产业资本家和
商业资本家),借贷双方都是资本家,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契约关系。
高利贷资本贷放的对象,一是处于窘困境地的小生产者,主要是个体农民;二是穷奢极侈的奴隶主和封建主。有时,商人也借
高利贷,但他们是为了用借入的货币作为资本牟取利润。
③
借贷资本的
利息,是
职能资本家所得
利润的一部分,它来源于无产阶级创造的
剩余价值,是剩余价值的一种转化形式,它以
平均利润为最高界限。
高利贷资本的
利息,一是来自农民和手工业者所生产的全部
剩余产品,甚至包括他们的一部分
必要产品;一是来自奴隶主和封建主剥削奴隶和农奴所得的剩余产品。
高利贷的利息率,没有固定的界限,主要决定于借款人需要的迫切程度和负担能力。
高利贷资本以小生产者的存在为条件,而又破坏着这种生产方式。高利贷者象寄生虫一样吮吸着小生产者的脂膏,从而使小生产者日益贫困,
再生产条件每况愈下。另一方面,借
高利贷的奴隶主和封建主由于负债,他们对劳动者的剥削就更加残酷,使劳动者的处境更加困苦和悲惨。
高利贷同商业一样,是剥削已有的生产方式。但是,由于
高利贷资本不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上,所以K.马克思说: “高利贷资本有资本的剥削方式,但没有资本的生产方式”(《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676页)。
高利贷资本虽然破坏着旧的生产方式,但不会创造新的生产方式,只是在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其他条件已经具备的时候和地方,高利贷资本才表现为形成新生产方式的一种手段。它一方面通过榨取,积累起大量的
货币财产;另一方面,使旧的劳动条件的所有者破产。这样,就为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提供了大量的
货币资本和大量的自由劳动者,成为形成
商业资本的前提的一个有力
杠杆。同时,在生息资本上,
资本关系取得了最富有
拜物教性质的形式,似乎
货币资本会自行增殖。因为,生息资本并不是直接同
雇佣劳动相对立,而是同执行职能的资本相对立,这样,不仅
利息表现为所有权的果实,就连
职能资本家所得的
利润也在企业主收入的名义下,表现为监督劳动或管理劳动的果实。从而,资本对
雇佣劳动的剥削关系就被进一步掩盖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