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后期,
地主、
官僚、大商人,兼并土地、占有奴婢的情况十分严重。
汉哀帝时,师丹曾建议限田、限奴婢,遭到当权的外戚、官僚的反对,未能实行。
史学界对王田私属制的评价向来存在较大争议。萧立岩认为
王莽“试图通过均田的形式,从根本上解决土地兼并问题”,“王莽把均田的理想,变成实际的行动”。王田制在王莽居摄时是行之有效的,“如果在比较安定的环境中,采取适当的步骤,作为一时救济之方,并不是绝对不可行的。”“如果王田制能够坚持实行下去的话,王莽政权也许不会过早地垮台。”王莽“还宣布了一项具有人道主义精神的社会政策,即改称奴婢曰‘私属’,禁止买卖,禁止虐杀。”“王莽通过政府法令形式宣布此项政策,无疑会大大提高奴婢的社会地位,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奴婢的人身安全。”私属制“虽然还不能算是一项解放奴婢的政策,但其进步意义则是无容争辩的。”(《略论王莽及其改制》,《
齐鲁学刊》1981年第6期)
范文澜肯定了王莽实行王田私属制的意图,但认为在当时行不通。他说:“王莽变法的真实意图是在停止田宅奴隶的买卖,借以停止豪强对土地人身兼并的继续发展。这当时又是空虚的幻想。”(《
中国通史》第二册)
翦伯赞主编的《
中国史纲要》认为:王田制并不是真正改变私人的封建土地所有权,而只是冻结土地的买卖,以图缓和土地兼并的过程。
郭沫若《
中国史稿》则完全持否定态度,认为:“当时封建
土地私有制已经根深蒂固,企图推行‘王田’制度,显然是一种历史的倒退。”
胡寄窗以为:“绝不像有些人说的王莽要解放奴婢,因为私奴婢即使绝迹,官奴婢还可以大量存在。”(《中国经济思想史》中册)郭廷康等甚至认为:“王莽要把全国土地最大限度地兼并到王室手中,也就是他自己手中,从而把广大农民重新禁锢在井田上,沦为王室的奴隶。”(《论王莽的托古改制》,《
文史哲》197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