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光
明末大臣
王永光(1561年—1638年),字有孚,号射斗,北直隶长垣人。明末大臣。
人物生平
万历年间
王永光生于嘉靖四十年(1561年,官年为嘉靖四十四年)七月初七日,万历十六年(1588年)乡试中举,万历二十年(1592年)以三甲一百一名的成绩获赐同进士出身。他初任中书舍人,翌年,明廷陷入国本之争,王永光不顾神宗严旨,上疏请立太子,但神宗没有过问。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升任吏部文选司主事。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七月,文选司郎中朱敬循拟升太常寺少卿,王永光以文选司主事署理员外郎中事。后因人事工作的疏漏而被降俸一级。
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七月,升通政司右参议,后回乡养病,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九月归任。
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七月,升通政司右通政。
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七月,出为浙江巡抚。大约在同年底称病辞职。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七月,起用为南京大理寺卿。
天启年间
泰昌元年(1620年)八月,王永光升工部左侍郎。因尚书王佐未至,王永光以左侍郎署理工部事。该年工程颇多,皇极殿、神宗陵寝定陵、神宗嫔妃陵园均需建设。王永光历陈工部的困难,力争蠲免浙江、福建、南直隶三省织造盈余,以纾民困,但未被批准。熹宗继位后,他又对提供给熹宗乳母客氏等花费的四千两铺设物料费提出质疑,请求收回成命,熹宗不允。
天启二年(1622年)正月,王永光因庆陵竣工叙劳,升工部尚书,仍管左侍郎事。不久,刑部尚书黄克缵改京营戎政尚书,刑部尚书出缺,由王永光暂管部印。二月二十九日,刑部尚书由王纪接任,王永光改户部尚书、总督仓场。九月,王永光调任南京户部尚书,管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事。
天启三年(1623年),王永光在“南察”中,与东林党人王允成为难,受到福建道御史李应升的弹劾。同年底,王永光迫于压力,称病辞职。
天启四年(1624年)六月,东林党人杨涟弹劾大太监魏忠贤失败,导致东林党在下半年陆续被逐出朝廷。王永光得到阉党魏广微崔呈秀的提携,于天启五年(1625年)三月被起用为南京兵部尚书,平息南京兵变。十月,兵部尚书高第出任辽东经略,王永光被点用为兵部尚书。
天启六年(1626年)三月,王永光请求熹宗加封魏忠贤之侄魏良卿,将魏忠贤比作晚唐贤宦张承业严遵美。另一方面,他反对按照魏忠贤的意思派遣镇守太监,主张将辽东前线军务专委袁崇焕,但未果。五月,京师王恭厂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兵部职方司主事张履端、王升欲趁灾异示警之机上疏力谏熹宗修省,停止大兴土木,对东林党网开一面,其上司王永光允诺以自己名义代递。此疏虽得到舆论赞赏,但熹宗不听。不久,皇家道观朝天宫发生火灾,王永光再次上疏进谏,请求听从诸臣所呼吁的停刑、罢税之事,被熹宗驳回。七月,王永光又一次称病辞职。
崇祯年间
天启七年(1627年)十一月,随着魏忠贤的倒台,王永光被李觉斯霍维华等请求起用。崇祯帝还没登基时,也对王永光有所留意。崇祯元年(1628年)三月,王永光以太子太傅起用,改任户部尚书。后在户科给事中瞿式耜的建议下,崇祯帝在五月九日调任他为吏部尚书。王永光上任后,针对铨政存在的问题,列为八事上奏:“一明职掌、一广咨访、一慎会推、一凖资俸、一抑躁竞、一杜请托、一杜规避、一通壅滞。”得到崇祯帝的听从与嘉奖。同年秋冬之际,南京户科给事中陈尧言、御史李长春弹劾王永光曾有依附魏忠贤的劣迹,不宜任六部尚书,被崇祯帝拒绝。王永光受到弹劾,请求辞职,崇祯帝坚决不允。其后在钱谦益会推一案中,他暗中支持温体仁。此外,他在主持崇祯二年(1629年)京察与拟钦定逆案的过程中,被指控曾包庇过一些魏忠贤的党羽。因此,他被东林党视为“四凶”之一。崇祯帝却对他信任有加,总是称呼他为“王尚书”而不直呼其名。
王永光虽然屡遭东林言官弹劾,但这些弹劾都被崇祯帝驳回。王永光在此期间起用东林党所不喜欢的史𡎊、高捷、袁弘勋等为御史,其中的高捷在己巳之变后率先弹劾阁臣钱龙锡,致其去位,据称背后有王永光和温体仁的影子。其后,王永光以名列钦定逆案的原蓟辽督师王之臣作为天津巡抚的首推,又借推举边才的名义,举荐另一名逆案中人吕纯如,但被内阁首辅周延儒阻止。崇祯三年(1630年)五月,日讲官左谕德文震孟两次弹劾王永光排斥异己、欲为阉党翻案。王永光为渡过危机,向时任司礼监掌印太监王永祚求援,于是崇祯帝斥责文震孟“任意牵诋,殊为多事”。
崇祯四年(1631年)三月,王永光受到刑科给事中吴执御、云南道侍御史王象云、河南道御史王道纯等的弹劾。据说这是温体仁得势后憎恨王永光不依附自己而授意言官所为。三月初八日,王永光称病辞职,得到崇祯帝批准,“温旨准其驰驿回籍,仍命静需召用”。
晚年去世
崇祯五年(1632年)八月,天寿山大雨,将庆陵宝顶冲损。崇祯帝下令议处天启时督修庆陵的官员。王永光上疏辩解,崇祯帝没有过问。
崇祯七年(1634年)八月,王永光被夺去少保兼太子太傅的加衔和恩荫。据说这也是温体仁怂恿下的结果。
崇祯十一年七月初六日(1638年8月15日),王永光去世。其孙锦衣卫佥书王鹏冲后来为王永光请求恤典,被崇祯帝拒绝。
崇祯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1645年1月23日),南明弘光帝恢复其少保兼太子太傅的加衔。翌年四月,弘光帝准其赠谥葬祭,但因弘光政权随即覆亡,此事没有下文。
主要影响
王永光在天启后期出任兵部尚书,主要政绩是平息了面对南京可能发生的兵变。在接到旨意后,他冒暑急驰,不到十天便抵达南京兵部。星夜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汇报,遂带领人员微服私访,查出并秘密逮捕了乱首杨善一伙,使兵乱很快得到平息。此外,他的复出虽然处在“阉党”主政的情况下,但他并不附和魏忠贤,魏忠贤怂恿熹宗在各边派遣监军内臣,王永光屡次进谏,熹宗不听。最终因王恭厂和朝天宫灾变中的上疏谏诤得罪“阉党”而被迫辞职。
王永光在崇祯初年出任吏部尚书、负责人事工作。他参与主持了“钦定逆案”的制定,反对打击“阉党”扩大化。同时促成了韩一良周道登等无能或狡猾的官吏被罢免。他“不要钱,不植党”,在用人问题上提出“八事”(明职掌、广咨访、慎会推、凖资俸、抑躁竞、杜请托、杜规避、通壅滞),尽量秉持不偏不倚的中道原则,为崇祯帝所满意。但他主张起用钦定逆案中的一些人才,由此屡屡受到东林党人的攻击,又不肯依附后来居上的温体仁,因而处境艰难,最后不得不主动辞职。
历史评价
倪元璐:吏部尚书王永光,故珰苞蘖,尤畏恶谏议。
夏允彝:烈皇帝登极,以王永光为冢宰,永光亦清执。王恭厂之变,永光虽有疏言及滥刑,然其生平不无可议。第君子与人为善,当以其自新而恕其前愆。乃东林诸贤必欲逐而去之,致永光激愤为难,引用袁弘勋、张道濬辈,再起玄黄之争,非诸贤已甚之过哉!
陈子龙:其为人有权数,不专事诡随,尝若微示异者。
万斯同:王永光奸状一露,莫可收拾,遂悍然肆恶而不顾矣。
樊树志:王永光其人劣迹昭彰,天启初年以排斥东林人土为御史李应升所纠弹,引咎辞职,后来被魏忠贤起用为南京兵部尚书,因此感恩戴德,以打击东林为能事。由于党羽纳贿事发,罢官而去。所以在钦定逆案时,他侥幸漏网,得以再度起用,本性难改。
人际关系
主要作品
王永光有《冰玉堂诗草》等著作传世。宋广民、王新法将其整理为《王永光诗注》,于2021年出版发行。
人物争议
王永光最大的争议就是他是否属于依附魏忠贤的“阉党”。清初史学家万斯同的《明史》和王鸿绪的《明史稿》都有王永光的传记,等到张廷玉修《明史》时,史官们围绕王永光是否该入阉党传出现争议,以致王永光的传记未能列入《明史》。在《明史》其他传记中,仍称王永光“素附(指魏忠贤)”,定性为“魏忠贤遗党”。
到了当代,一些学者仍坚持传统观点,认为王永光属于“阉党”。但也有观点认为王永光既不属于东林,也不属于“阉党”,是中间派人士,即夏允彝所说的“攻东林”中的“清操独立之人”,黄宗羲等人对王永光的苛责有失公允。王永光被称为“阉党”是由于“东林话语权”占主导地位,致使王永光被污名化。
后世纪念
王永光墓位于长垣县城东南的孟岗镇王楼村东北,有碑楼存世,其墓志铭亦出土,收藏于长垣县文物管理所。
史料索引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25 20:19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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