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次炤
原中央音乐学院院长
王次炤,男,1949年10月出生,浙江杭州人。教授,博士生导师。1983年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并留校任教。1992年任中央音乐学院副院长。1998年任中央音乐学院院长兼党委书记。
任职简历
1986年任音乐学系音乐美学教研室副主任,
1990年任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副主任、副教授,
1992年任中央音乐学院副院长,主管教学与科研,1994年主持学院行政工作,
1995年晋升教授,
1998年任中央音乐学院院长。
任中央音乐学院院长,兼任全国政协委员兼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委员、中国音乐家协会第八届顾问、《人民音乐》主编、全国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全国艺术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肖友梅音乐教育促进会会长、中国数字化音乐教育学会会长、中国音乐评论学会会长、北京音乐家协会副主席等职。
学术兼职
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兼理论委员会主任,
中国音乐美学学会副会长,
肖友梅音乐教育促进会会长,
中国学位研究生教育学会理事,
北京音乐家协会副主席等,
中国音乐家协会第八届顾问。
教授课程
《中国传统音乐与传统音乐思想》
《音乐与各门艺术比较》
《音乐与文学比较研究》
主要作品
《音乐的结构和功能》《价值论的音乐美学探讨》《论音乐传统的多层结构》《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的人文精神》《论音乐与文学》等四十余篇;发表音乐学其他各类文章及评论文章一百余篇;《音乐美学基础》(与张前合著)、《音乐美学》(主编)、《音乐美学新论》《歌剧艺术的改革者》《含着眼泪的歌唱》《音乐家、文艺家、美学家论音乐与各门艺术之比较》(资料集、与他人合编)、《蒙特威尔第一牧歌》(与常罡合译)等。
出版图书
荣誉称号
1991年获北京哲学社会科学中青年优秀成果奖,
1992年获北京市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1993年获全国优秀教学成果国家级一等奖,
1994年获文化部优秀专家称号,
1995年获国务院颁发的有突出贡献专家政府特殊津贴,
1996年获文化部第三届部属高等艺术学院优秀教材二等奖,
1998年获全国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学术交流
1990年至1998年多次应邀赴日本、香港、台湾、澳门等地讲学和参加学术活动。先后赴奥地利维也纳国立音乐学院、萨尔斯堡音乐学院、格拉兹音乐学院,英国伦敦皇家音乐学院苏格兰皇家音乐学院、法国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日本东京艺术大学、京都艺术大学、大阪艺术大学、桐棚音乐大学、东京国立音乐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台湾大学台湾师范大学等数十所音乐、艺术院校及综合大学音乐教育机构考察海外音乐教育。
违纪被免
2015年12月1日,教育部党组召开视频会,对近期查处的中央音乐学院、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3所部属高校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经查,2015年6月,王次炤在其女儿举办婚礼中,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与该校有共建关系北京某国际艺术中心提供的婚宴优惠价格,邀请学校同事、下属参加婚礼并为婚礼服务(其中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成员5人),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学校党委书记郭淑兰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对王次炤为其女违规操办婚礼虽有要求但未予阻止,亲自出席婚宴并致辞,没有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逄焕磊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人,对王次炤为其女违规操办婚礼未予阻止,亲自出席婚宴,没有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经教育部党组、北京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次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中央音乐学院党委常委、委员、院长职务。
参考资料
王次炤.中央音乐学院.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6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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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简历
学术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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