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责任
法律领域术语
是社会各阶级行业、组织和个人,在道德、经济、法律及制度上对某些事务必须首先承受履行的义务和权力;又叫首责制,故称。
此制度产生始于唐尧、
虞舜
时代,就有:
舜
为司徒掌教化、契为司马管军政、后稷为田畴掌农业、夔为乐正、倕为工师、皋陶为大理、益主虞、、、皆是。
汉丞相陈平: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遂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各任其职;为宰相职责时就基本确定。
迄三国魏司空陈群制订九品中正法,由中正在选举、考核、评定官员时,分为上、中、下九等级。自此首责和分责更趋完备。
故此词自古有之。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03 12:02
条目作者
小编
资深百科编辑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
Copyright©2024
闽ICP备20240729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