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纪念馆
浙江鄞县王安石纪念馆
王安石纪念馆位于浙江鄞县忠应庙(今宁波市东钱湖)内,陈列“王安石在鄞史迹”,分“荆公年谱”、“治鄞方略”、“重修东湖”、“兴学教化”、“咏鄞风采”、“丰碑永存”、“湖区新貌”等7个部分,纪念馆以照片、绘画、实物等展品生动形象地介绍了王安石的生平和治鄞政绩。他在鄞县时的每项改革,很多成为后来在朝任宰相时“熙宁变法”的重要内容。如他在变法时推行的“青苗法”、“保甲法”、“农田水利法”、“方田法”、“市易法”等,早在鄞县时就已经试行,并取得了成效。这说明了王安石推行新法确是胸有成竹,因为有些已经过试行并取得了经验,充分体现了改革家王安石力行实践的精神。
事迹
庆历七年(公元1047年),他27岁的王安石出任鄞县县令。他满怀济民之志,抱负雄才大略,上任伊始,即深入全县作实地调查考察。是年十一月,风尘仆仆,冒风寒、履冰霜,从县城出发,至万灵乡之左界(今邱隘镇)“升鸡山”(今五乡镇)观砌工凿石,“入育王山”,“下灵岩”,“浮石湫”(今北仑大矸镇)之壑以望海,而谋作斗门于海滨,至芦江(今柴桥镇),临决渠之口,令劈山开河,并筑20里长塘,“游天童山,宿景德寺(今天童寺)”,“遂行至东吴,泊舟堰下(今东钱湖镇),过五峰(今横溪镇),至小溪(今鄞江镇)以夜中,观新渠及洪水湾,日下昃如林村(今横街镇),质明,戒桃源、清道二乡(今高桥镇)之民以其事,凡东西十有四乡。”并写下了名著《鄞县经游记》。随即上书两浙转运使,陈述水利之要,制订治水规划。首先整修东钱湖,组织和率领十余万民工,清除葑草,立湖界,起堤堰,决陂塘,整修七堰九塘,限湖水之出,捍海潮之入(时小浃江之潮水直至鄞东五乡镇),解除了湖区周围及鄞县镇海七乡农民的水旱之苦。自此,“天变不足畏”,“七乡三邑(鄞、镇、奉)受沾濡”,“大暑甚旱,而卒不知有凶年之忧”。东乡之田遂连年获得丰收,民间口碑载道。正如清道光年间诗人陈劢在《读王荆公<鄞县经游记>有感》一诗中所表达的:
荆公事吾鄞,学校振士风。
石台足师表,楼王皆儒宗。
留心及水利,经游详记中。
旱涝切民瘼,往返劳行踪。
当时青苗法,实惠遍村农。
王安石在鄞县任知县三年,不仅兴修水利,还以低息贷谷于民,组建联保,平抑物价,创建县学,为以后在全国实行变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作为“唐宋八大家”之一的王安石,王诗善文,好交文士墨客,故在县衙后园建一“西亭”,为会文之所。他在离鄞时,写下《登越州城楼》一诗,表达了对鄞县的依恋之情:
越山长青水长白,越人长家山水国。
可怜客子无定宅,一梦三年今复北。
可是,直到晚年,他还是不能实现“早晚重来此地游”的宿愿,但始终耿耿于怀,眷恋情深。他在《忆鄞》诗中又写道:
明州城廓画图传,尚忆西亭一舣船。
投老光阴非复苦,当时风月故依然。
其他纪念故迹
鄞县人民对王安石更是念念不忘,缅怀情深。对王安石的政绩,史志代有记载。在县衙内(当时在开明坊)、广利寺(今育王寺)均建有荆公祠,在北仑大矸镇还有“王公塘”,穿山有“小斗门”等故迹。1980年,鄞县人民重新修复了忠应庙,并被县人民政府公布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首批爱国主义教育基础。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0 20:27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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