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法
北宋鼓励农民兴修水利、耕种土地的措施
农田水利法是
北宋
鼓励农民兴修水利、耕种土地的措施,也是
王安石
新法之一。
措施介绍
北宋,因
土地兼并
,
赋役
不均,水利失修,田多荒废。王安石执政后,于
熙宁
二年 (1069年)颁行农田水利法,派出各路常平官专管此事。
凡吏民能提出土地
种植方法
,指出陂塘、堤堰、沟洫利弊,且行之有效,可按功利大小给奖。还奖励人民在各地兴修水利工程,开垦荒废田地。
此法令在颁布后的七个年头里,当时全国兴修的水利工程达一万多处,灌溉民田36万多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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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6-25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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