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利腾大公会议
教会第十九届大公会议
特利腾大公会议(Council of Trent)是教会第十九届大公会议,从1545年12月13日开始至1563年12月4日止,含四阶段共二十五场会议,中间经历过三位教宗。特利腾是一小城,位于意大利北部。这个蕴酿了二十五年的大公会议召开的目的,除了规定并澄清罗马公教的教义之外,更主要的是进行教会内部的全盘改革。
背景介绍
特利腾大公会议是罗马天主教宗教改革的主轴。正当新教兴盛之时,罗马教会继续腐化,英国也宣布国王权力凌驾教皇。于是召开宗教改革会议的呼声,从下层教士起以至大学里都不绝于耳,最后连查理五世也决定要解决这些宗教问题。
查理五世是宗教改革运动的激烈反对者,为了促成新教天主教合一,他多方邀请奔走,终于,教皇保禄三世(Pope Paul III)在压力下低头,于1545年召开首次天特会议,处理教会改革和应付与日俱增的更正教的威胁,宣告欧洲天主教势力反对宗教改革的浪潮的开始。
历程
特利腾大公会议前后共召开过三轮,初期出席会议者仅意大利西班牙德国法国等四国教士,英国没有派人参加,其中意大利所派的人数比其他三国的总人数还多,因此整个会议都被罗马教皇控制,由教皇所提出的议案几乎都能获得支持而通过。
第二轮于1551年召开,于1552年儒略三世时中断。1562年庇护四世召开第三轮天特会议。会议上,罗马受到来自法国西班牙的压力,但庇护四世仍然取得了满意的成果。会议致力于对当时天主教会内部的改革,建立培养神职人员的修院等。会议的结果最终颁布为天特会议信纲(Professio fidei tridentina,又译脱利腾信德宣言)。当大会于1563年12月4日闭幕的时候,前后共召开过二十五场讨论,用了近十八年的时间。共有四位教宗使节、三位宗主教、二十五位大主教、一百二十九位主教、七位修道院院长、七位天主教特别团体的领袖,十位检察官与欧洲一些天主教国家大使联合起来,共同签署这个大会所通过的繁多谕令。庇护四世当时卧病在床,他回应这个大会的结论说:“这一切都是神的灵所感动出来的成果。”一位枢机主教曾这样描述:“在教会史上,没有任何大会决定过这么多问题,确立过这么多教义,或者制定过这么多法规。”
议决摘要
这次罗马教会的自我改革运动,被称为“反改教运动”(Counter Reformation)。部分议决内容兹摘要如下:
取消会吏长一职:会吏长即总执事,初期由主教任命,协助主教处理事务。中世纪时,由于权力增大,时有妄用职权之弊,故在天特会议中予以取消。 第三次天特会议时重申教徒必须缴付什一税。 废止售卖赎罪券的议案在第三次天特会议上被提出,到了1567年庇护五世批准。 对于改革宗犯罪的人从来就没有称义过!这人是可咒诅的” 为了对抗新教的影响,天特会议重新肯定耶柔米武加大译本为圣经权威版本,会议委托教皇制定一部标准文本。 制定Tridentine Mass礼仪,即梵二前用拉丁文举行的弥撒礼仪。 在教理方面,教会采取“完全闭关主义”,对任何中世纪教理的攻击不作妥协的主张,也不加修改
对新教的回应
对于马丁·路德极力攻击的各项教义问题,天特会议有以下的决议:
罗马教会之一切传统教说,与《圣经》具有同等地位。 所有基督徒必须承认教皇之神圣性。 宣布马丁·路德所谓因信仰而获赎罪(唯独因信称义)之说为异端。 罗马教会之所有神官、主教大主教都必须以基督之清静生活为道德标准。特利腾大公会议针对马丁·路德的各种“反改革”议决,很大程度上却改革了罗马教会自己本身。
与新教差异
特利腾大公会议与新教三原则的差异:
会议不仅承认圣经以外传统权威,传统与圣经同有灵感、同有权威。当两者有冲突时,则诉诸至高无上的教皇的决定。解释圣经的唯一权威在教会,所有个别意见应臣服于教会之下。 天主教教会的七件圣事,据说是P.隆巴德(Robert Pullus)提出,由托马斯·阿奎纳(Thomas Aquinas)整理,最后经天特会议再颁布的,包括有洗礼圣餐礼坚振礼告解、抹油礼、圣秩、婚礼。七项圣礼中,新教只保留洗礼圣餐礼两项,而会议则宣称:恩典能透过七个圣礼传给信徒。 会议反对“信徒祭司”的观念,指出只有主教神父有能力宣布一个人得赦罪与否。
事件影响
查理五世决心惩罚德意志新教王公,此会议显出教皇制度的成功,肯定了教皇的最高权柄;纠正许多教会弊端;为圣职人员预备更好的教育,也对神职人员有些规定:在大城市教会中,规定要向会众讲解圣经及得救之道;教士要驻在任职,不得兼任数职等。总的而言,会议给了罗马天主教在往后的四个世纪有一个明确的立场,对即将展开的布道宣教及宗教战争有极大的帮助。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24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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