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县人民政府
陕西省淳化县国家行政管理机关
淳化县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淳化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在淳化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淳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咸阳市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淳化县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县长
张乔:中共淳化县委副书记,淳化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县长。
副县长
周华庆:中共淳化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蒋苹:中共淳化县委常委、淳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景锋:淳化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淳化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左解放:淳化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刘恒泽:淳化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马烨:淳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姜志新:淳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健:淳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夏群超:淳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政府机构
办公机构
工作机构
淳化县乡村振兴局
事业单位
淳化水务公司
淳化供电分公司
参考资料
张乔.淳化县人民政府网站.
杨博.淳化县人民政府网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07 19:03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