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县发展和改革局是淳化县的政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中、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人口、物价、粮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重大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措施;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分析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和产业安全等重大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组织协调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
三、拟定产业发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财政和土地有关规范性文件,综合分析全县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情况。
四、负责统筹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和实施,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承担非国有企业上市推荐工作。
五、拟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全县项目招投标工作;统筹安排中、省、市、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使用,拟定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承担县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六、负责全县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组织落实综合性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协调解决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建议。
七、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拟订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粮食、棉花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工作。
八、参与拟定有关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计、民政等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意见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与改革的重大问题。
九、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拟定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及相关制度、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市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政策措施。
十、组织拟定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和重大规范性文件,负责区域经济协作统筹协调的相关工作;研究提出我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性规定。
十一、负责拟定有关价格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监督价格政策的执行;预测、分析全县价格总水平的变动情况和趋势,提出价格调控建议。
十二、负责拟定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工农产品成本调查,组织开展全县价格鉴定、认证工作。
十三、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四、编制价格改革规划和年度价格调整计划;承担地方性价格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综合、审核工作;组织价格行政执法检查,调查处理价格违法案件,受理价格复议和申诉案件;研究制定县级政府管理价格目录、作价办法和成本审核、定价、调价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召开重要商品价格听证会;指导协调行业价格,规范和引导放开商品的价格;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的发放、变更、注销等,承担县管收费标准和公益服务价格调整,清理治理乱收费;协调处理各类收费争议和纠纷。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