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县财政局
淳化县政府主管的政府机构
淳化县财政局是淳化县政府主管的政府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财政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预算、地方税收、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落实。
(二)负责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计划,编制全县公共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并组织执行,建立规范完善现代政府预算管理制度,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实施年度决算。
(三)负责全县各项财政收支和地方税政管理,健全政府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制度。
(四)负责基本建设拨款、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和支农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管理县级机关的行政、外事经费和和全县工交、商贸、农业、文教、卫计、科技、食药等事业费。
(五)负责基本建设计划的审批;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土地、房产、设施和办公设备等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清查登记等;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实施。
(六)监督管理国家拨给的补助资金、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罚没收入和其他应当上交本级财政的收入,承担罚没财物的拍卖处理。
(七)拟订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彩票发行;管理和监督全县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八)管理全县非税收入工作。
(九)拟订全县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全县会计管理工作,承担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和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及高级会计师职称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和社会审计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及镇办中心财政收支、财务活动及其执行财税政策的情况。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十四)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
主要职责.淳化县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1-12-12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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