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成立于1988年9月,依法行使审判权并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下辖中基层人民法院30个。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88年9月,下辖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海口海事法院、
文昌市人民法院等中基层人民法院30个。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现有人员327人,大专以上学历327人,其中博士研究生5人,硕士研究生129人。法官114人,法官助理104人,书记员7人,其他行政人员102人。
海南省纪委监委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张德昌办公室 政治部 立案一庭 立案二庭 刑事审判一庭 刑事审判二庭 民事审判第一庭 民事审判第二庭 民事审判第三庭 行政审判庭 审判监督一庭 审判监督二庭 执行局 环境保护审判庭 铁路运输审判庭 研究室 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 司法技术处 司法警察总队 监察局(纪检组) 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司法外事处 机关党委(机关工会) 新闻宣传处 法官进修学院 机关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