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
法院的事务类组织单元
法庭(courtroom)是法院(court)的事务类组织单元,是法院的子属级单元,是审判者根据客观事实及证据,公正地依法审理,并判决当事人是否违法,该处以何种处罚,或裁定当事人在所涉事件中该担负的责任或该承担的义务的基本裁判组织单元。其裁判的结果,具有法律上或行政上的约束力。对于违法者,不仅会丧失一定的声誉或减少一定的尊严,而且还将接受法律的惩罚;对于民事纠纷,涉事人也得承担法庭裁定的责任或义务。
简介
法庭可分为,部门法庭(如民事庭刑事庭)、某事的临时法庭、基层法庭(县级法院的乡镇级基层单位),以及特别法庭(tribunal)。其中,特别法庭是指为某类事情特别设立的裁判机构,可以是某法院的子属级单元,也可以是独立机构国际海洋法法庭(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它设立不同的分庭(相当于法院设立法庭)。
一些中国不懂法院机构设置的网民 误称海牙常设仲裁法院为海牙常设仲裁法庭、乃至说什么 “”海牙国际法院常设仲裁法庭“”(其实没有这种组织)。其实,法院是court,法庭是courtroom,是其中的构成单元,正如班级class,其中的教室或课堂classroom是其构成单元,班级由人员和课堂等构成,里面的room是室或房间,表示空间单元
所谓有些国家的法院称法庭,如法国的初审法庭、英国的家事法庭等,其实,这种说法并不准确,这些特殊法庭并非完全意义的法院,而是特殊制度里具有高度相对独立权的法庭。
①有些国家的特殊(相对独立)子属级法院(不是完全意义的法院)称法庭,如法国的初审法庭、争议法庭、警察法庭,英国的御座法庭家事法庭等。
②法院内部审理不同诉讼案件的组织机构。根据案件性质设立刑事法庭、民事法庭、经济法庭、行政法庭等,此外,还设有专门法庭,以及根据需要设立的其他法庭等。
③国家为审理特种案件而设立的临时性审判机构。如中国1956年为审判日本战犯而设立的军事法庭,1980年为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而设立的特别法庭
④中国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设立的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
审判庭的别称。审判庭的组成人员往往被称为法庭组成人员,审判庭的活动被称为法庭活动,审判庭的记录被称为法庭记录。
法庭审判诉讼案件的场所。法院实行公开审判为原则,不公开审判为例外。一般允许群众进入法庭旁听。
工作人员
法庭组成人员有审判人员及书记员。适用简易程序的,由一名审判员和一名书记员审理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由三名审判员(或一名审判员、两名陪审员)和一名书记员审理。
功能
法庭的正常运行,具有制止社会违法事件,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促使社会各成员和平相处,维持社会健康运行的功能。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31 21:00
目录
概述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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