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活动
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活动
法庭活动是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活动。为弄清案情,分清问题的是非轻重,以便正确处理案件,审判人员从开庭到闭庭,要进行一系列的活动。
如预备阶段的活动、法庭调查阶段的活动、当事人辩论阶段的活动,以及评议后的宣判活动等。法庭活动的全部情形,应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书记员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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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9-21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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