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成立于1949年11月,是全省
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机构。全省
供销社系统现有市、地级供销合作社18个,县级供销社131个,基层社1794个,
社有企业3181个,事业单位26个,干部职工43.2万人。省社机关2000年被
省政府列为
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现有12个处室,干部职工83人。省社本级现有直属单位22个,其中16家企业,6家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2178人。
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0]109号)精神,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是全省
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为省政府的
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厅级。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成立于1949年11月,是全省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机构。河南省
供销社现有
省辖市供销社18个,县级供销社132个,
基层供销社1794个,
社有企业3181个,经营服务网点6.4万个,
资产总额500亿元,
所有者权益200亿元,干部职工46万人。省社机关2000年被省政府列为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省社本级现有
直属企业25家,事业单位7家,加盟企业9家,
行业协会9个。2011年,全系统完成购销总额3345亿元,
实现利润12.7亿元,上交国家税费13.4亿元;省社直属企业完成
销售收入198亿元,实现利润5334万元。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
省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和
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和实施全省合作经济发展和农村现代流通的政策和规定。
(二)负责制定全省
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组织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资产、资金、资本、资源的整合优化和管理。
(五)负责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活跃城乡商品流通,促进
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八)负责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建议,依法维护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
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