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州府地处山东省东南沿海,附郭
兰山,领
莒州(散州,含今莒县大部及五莲部分)、兰山县(治所,含今临沂市区大部以及
兰陵、临沭部分)、
郯城县(含今兰陵、临沭部分)、
费县(含今平邑、临沂西部)、
沂水县(含今沂源大部、沂南中东部)、
蒙阴县(含莱芜、沂源部分)、
日照县(含今五莲部分)。
1734年(雍正十二年),升为沂州府,置附郭
兰山县。同时,降
莒州为
散州,并以莒州及其原辖沂水、日照、蒙阴3县来属。共辖1州6县1卫,即:莒州、兰山(原为沂州直辖区域,1734年置县,为沂州府
附郭县,治所在今临沂城)、郯城、费县、沂水、蒙阴、日照、安东卫。
知府的办事机构称知府衙门,沂州府知府衙门由府堂和经历司等组成。府堂是知府衙门内一个综合性的办事机构,直接为知府服务,内置典吏若干人,按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办事;经历司是知府衙门内掌管出纳文移诸事的机构。
一是
阴阳学,设正科1人,品秩未入流,是府的阴阳官,兼辖星学。
四是
道纪司,设都纪1人,秩从九品;副都纪1人,品秩未入流,是府内管理道士的官员。
1913年1月8日,北洋政府公布《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划一现行各道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和《划一现行各县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废除了沂州府建制。其原辖各县除日照县划入
胶东道外,其余6县均划入岱南道(1914年6月3日,岱南道改称为济宁道),各县行政长官一律改称为
县知事。
1925年10月22日,山东督办兼省长
张宗昌下令新建
琅琊道,辖区即沂州府旧治全境,治所为临沂县。道尹驻临沂县。辖临沂、日照、郯城、莒县、沂水、费县、蒙阴等7县。道公署设道尹1人,内部机构设第一、二、三科,各科设科长1人,3个科共设科员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