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州府
清朝山东省东南沿海一个府
沂州府地处山东省东南沿海,附郭兰山,领莒州(散州,含今莒县大部及五莲部分)、兰山县(治所,含今临沂市区大部以及兰陵、临沭部分)、郯城县(含今兰陵、临沭部分)、费县(含今平邑、临沂西部)、沂水县(含今沂源大部、沂南中东部)、蒙阴县(含莱芜、沂源部分)、日照县(含今五莲部分)。
行政区划
地处山东省东南部,西接兖州府,北依青州府,南靠徐州府,东临黄海,治所在今临沂城。
州县
领州1:莒州,县6:兰山县、郯城县费县沂水县蒙阴县日照县
是时,今兰陵县分属临沂、郯城,今平邑属费县,今临沭分属临沂、郯城,今沂源县分属沂水、蒙阴,今沂南分属沂水、临沂,今莒南属莒县,五莲分属莒县、诸城、日照。
沿革
清初沿明制,沂州为兖州府属州,不设附郭县。辖郯城、费县。
1724年(雍正二年),升为山东省直隶州
1734年(雍正十二年),升为沂州府,置附郭兰山县。同时,降莒州散州,并以莒州及其原辖沂水、日照、蒙阴3县来属。共辖1州6县1卫,即:莒州、兰山(原为沂州直辖区域,1734年置县,为沂州府附郭县,治所在今临沂城)、郯城、费县、沂水、蒙阴、日照、安东卫。
沂州府衙门
职能机构
沂州府设行政长官知府1人,为正印官,掌一府政令,官秩从四品。除知府外,沂州府尚设如下职官:
沂郯海赣通判1人(驻大兴),为正六品,专管河务;
盐捕水利通判1人,为正六品,分管稽查盐务、水利等事务;
经历1人,为正八品,掌本府收发文书;
教授1人,为正七品,该职系学官,管理府学事务。
知府的办事机构称知府衙门,沂州府知府衙门由府堂和经历司等组成。府堂是知府衙门内一个综合性的办事机构,直接为知府服务,内置典吏若干人,按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办事;经历司是知府衙门内掌管出纳文移诸事的机构。
除上述知府衙门内的办事机构外,还设有下列所属机构:
一是阴阳学,设正科1人,品秩未入流,是府的阴阳官,兼辖星学。
二是医学,设正科1人,品秩未入流,是府属的医官。
三是僧纲司,设都纲1人,秩从九品;副都纲1人,品秩未入流,是府内管理僧人的官员。
四是道纪司,设都纪1人,秩从九品;副都纪1人,品秩未入流,是府内管理道士的官员。
以上机构各设典吏若干人,攒典1人。
各州、县设知州知县执掌一州、一县之政。
沂州知府
注:王鸿陆所任为沂州府知事,民国2年裁府后任兰山县知事。
民国改制
1913年1月8日,北洋政府公布《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划一现行各道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和《划一现行各县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废除了沂州府建制。其原辖各县除日照县划入胶东道外,其余6县均划入岱南道(1914年6月3日,岱南道改称为济宁道),各县行政长官一律改称为县知事
1925年10月22日,山东督办兼省长张宗昌下令新建琅琊道,辖区即沂州府旧治全境,治所为临沂县。道尹驻临沂县。辖临沂、日照、郯城、莒县、沂水、费县、蒙阴等7县。道公署设道尹1人,内部机构设第一、二、三科,各科设科长1人,3个科共设科员10人。
1928年,琅琊道撤销。各县直隶于山东省。
地图信息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25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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