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
人们参与政治活动的一切权利和自由的总称
政治权利又称参政权或政治参加的权利、民主权利,属于人民的权利,是人们参与政治活动的一切权利和自由的总称。根据宪法 、法律的规定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它是公民的经济要求在政治上的集中反映,是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民其他权利的基础。在中国,所包括的政治权利的内容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权利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法学概念
民权的拼音。(mín quán)
〖civil rights;democratic rights〗指公民在政治领域里享有的民主权利;人民在政治上的民主权利。
例句:
商鞅之中于谗诽也二千年,而今世为尤甚。其说以为自汉以降,抑夺民权,使人君纵恣者,皆商鞅法家之说为之倡。”——章炳麟《訄书·商鞅》
“未溺死灰仍帝制,难将热血换民权。”——王德锺《十九岁述怀》诗之一
“民权这两个字的解释,在政治上说,就是人民有参预立法、容喙政治的权;在法律上说,就是人民有不许别人侵犯他的身体、言论、信仰、住居、集会种种自由的权。”——廖仲恺《革命继续的工夫》
案例延伸
孙中山思想
1905年,孙中山正式提出三民主义。他说:“余维欧美之进化,凡以三大主义:曰民族,曰民权,曰民生。”他又结合中国的情况指出:“今者中国以千年专制之毒而不解”,又有“外邦逼之,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殆不可以须臾缓。所谓民权主义,是要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孙中山指出:“中国数千年来都是君主专制政体,这种政体,不是平等自由的国民所堪受的。”他认为共和制度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制度,实行这一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规律,中国亦当如此,否则有悖“进化之公理也,是不知文明之真价也”。他还设计了民权主义的具体实现形式:“由平民革命以建国民政府,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公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
孙中山在让位于袁世凯和二次革命失败后,并没有停止为实现三民主义而奋斗。首先,他重整革命组织,于1914年7月将逃亡在外的原国民党人重新组建为中华革命党,将革命过程设定为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重启民主革命,重行强国富民之业。他在领导护法运动失败后,反思以往革命的成败教训,重新审视三民主义,于1917—1919年先后著就《民权初步》《孙文学说》和《实业计划》,合称《建国方略》,为1919年中国国民党的正式成立奠定思想理论基础,亦为民国建设制定全程方案。其中,《民权初步》主要解答了民国的民主政治含义,并具体讲述了议院的“议事法则”,“以教国民行民权”。孙中山借用美国总统林肯的话指出民国的含义是:“民之所有,民之所治,民之所享”;又借鉴瑞士的民主制度指出民权的含义是:“民有选举官吏之权,民有罢免官吏之权,民有创制法案之权,民有复决法案之权,此之谓四大民权也。必具有此四大民权,方得谓为纯粹之民国也。”有了这样的民国,中国才能成为“世界至进步、至庄严、至富强、至安乐之国家”,从而进一步明确民主政治建设的目标和决心。
孙中山明确宣布,“国家之本,在于人民”。《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还确立了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仰等自由,有请愿、诉讼、选举与被选举等权利,这是对民权主义的深化与发展。孙中山先生还对民权的实施路径进行了设计,从建立国民政府逐步过渡到人民主政,最后实行五权宪法
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国民政府建国大纲》,为三民主义思想增添了新的内容,同时提出“军政”“训政”“宪政”三个建国阶段,由此形成孙中山的新三民主义思想及国家建设“顶层设计”。
梁启超思想
梁启超民权思想体系在批判和超越中国传统民本、“仁政”思想的基础上,借鉴了西方天赋人权学说、人民主权学说和近代国家理论,把自由、民主、平等、权利等观念引入中国政治文化场境之中,为旧中国的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为中国近代宪政理论的建构、民主共和的传播、政治体制的进化,乃至民主革命的爆发提供了强大的理论体系和舆论支持。梁氏民权思想不仅仅是我国优秀和独具特色的政治思想财富,同时也为近代民主革命的爆发和民主共和思想的传播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梁启超民权思想涉及自由、民智、女权、立法四个方面。梁启超民权思想的实现方式有:创办报刊,传播民权思想;兴办学校,培育民权主体;改革官制,为民权扫障碍;重视宪法,提供法律保障。
“民权”一开始是指与“君权”相对的概念。梁启超提出“民权”理念,一开始并非反抗专制,而是为了限制君权、体察下情。他认为西方民主政治能够实现这一目标,因此主张实行西式的议会民主政治。事实上,梁启超的这一思想不仅仅是他个人的见解,也是戊戌时期许多知识分子共同的见解。《时务报》总经理汪康年、戊戌时期的思想家何启胡礼垣都是这样认为的,在他们看来,只有“张民权”,才能改变“君民隔绝”的现状。梁启超的思想是建立在“复古意、采西法”之上的。梁启超在谈及《孟子》的“保民”思想时说道:《孟子》言:‘民为贵’,民事不可缓。此全书所言仁政,所言王政,所言不忍人之政,皆以为民也。泰西诸国今日之政,殆庶近之。惜吾中国《孟子》之学之绝久也,明此义以读《孟子》,皆迎刃而解。 ”当时梁启超对“西学”研究并不透彻,但对“中学”涵养丰富,他的思想正是建立在“公羊学”基础之上。戊戌政变之后,梁启超流亡日本,通过大量了解西方民主理论,完善了他的民权思想,从原来的“收君权”变成彻底的批判专制制度,其理论话语体系也由儒家思想转为西方民主思想。
诸多论者认为梁启超1903年访美以后接受了伯伦知理的国家主义学说,因此思想发生了由民权论向国权论的转变。实际上,梁启超在卢梭伯伦知理集体主义、国家主义特征,然而梁启超的合群论并未淹没独立的个人,相反倒是彰显了个人独立的重要性。梁启超为了回应时代的要求而汲汲于在国权与民权之间求得平衡,这种调和倾向有其理论依据与现实根源。
梁启超承接并重新诠释了中国古代的民本主义传统,对西方政治思想亦有所吸收,明确反对专制政治,倡导民主主义。不过,梁启超的现代民主思想并非一成不变,其发展历程可大体分为三个阶段——“民本主义”新诠与专制政治批判、对“民主主义”的推崇与犹豫、对“民主主义”的回归。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30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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