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六年(632年),
唐太宗对宰相
房玄龄谈到近代
士族卖婚弊病时,提出了“既轻重失宜,理须改革”的建议,接着就下令
吏部尚书高士廉、
御史大夫韦挺、
中书侍郎岑文本、
礼部侍郎令狐德棻负责修订,以便“刊正姓氏”,撰为《氏族志》一书,打破了以往纯以
郡姓作为门第等差的传统,具有进步因素,也是符合当时新旧士族阶级变化状况的。
唐初士族,主要有四个地域集团,并各有所尚:
山东士族尚婚娅,江左士族尚人物,
关中士族尚冠冕,代北士族尚贵戚。
关陇集团入隋后开始解体。
李唐起自关中,唐初关陇集团消失。江左和代北士族,至唐朝已经没落;以崔、卢、郑、李、王为首的山东士族,虽经
农民战争打击,但根深蒂固,到唐朝时,仍有一定势力。
唐太宗的大臣
房玄龄、
魏徵都争相与山东士族联姻,山东士族依然保持着他们的
社会地位。
士族势力的强大,对皇权不利,唐太宗尤其不能容忍山东士族凌驾于皇族之上。为此,他命
高士廉等刊正姓氏,修撰《氏族志》。
贞观十二年(638年),《氏族志》修成,仍列
山东士族崔民干为第一等。唐太宗看后,很是不满,他指出:山东士族“世代衰微,全无冠盖”,而靠以婚姻得财,“不
解人间何为重之?”他命高士廉等重新刊定,并指示“不须论数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新修订的《氏族志》“凡二百九十三姓,千六百五十一家”,基本贯彻了唐太宗的指示,以皇族为首,外戚次之,崔民干被降为第三等。
唐太宗修《氏族志》,表面上是继承了
魏晋南北朝时期谱学传统,实际并不如此。在魏晋南北朝时,谱籍是选官的根据,划分门第是看历代做官的情况而定,列为门阀的,都是累世冠冕之家。而《氏族志》打破了以往纯以
郡姓作为门第等差的传统,至于划分门第等级的标准,更不考虑过去做官的情况,只看在唐朝的官爵高下。这些变化首次触动了以往的门第等级,具有进步因素,也符合当时新旧
士族阶级的变化状况。但必须指出,唐太宗的“尚官”原则,只是代替魏晋以来“
尚姓”的修谱标准,不等于否定了门阀观念,而是更多侧重扶持统治集团,调和门阀间鸿沟以期保持大体平衡。唐太宗的“尚官”原则在当时虽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由于他想搞新门阀与世封制,结果必然趋向保守。据此,既不能把他的新门阀观与旧门阀观混为一谈,也不能把两者截然对立起来。
到了高宗朝
武则天当政时期,这种情况发生了重要变化。武则天之父
武士彟(yuē)曾作过木材商,所以,虽系太原元从,亦无资格跻身于《贞观氏族志》高门之列。武则天最重要的助手之一
李义府的家族也未被录于《氏族志》中。
武氏集团的社会声望并不高。而武则天以内宠掌握朝政本不合
封建礼教,关陇集团出于对李唐王朝正统的维护当然不支持她当政,更不会拥戴她取李唐而代之。这样,提高自己及武氏集团成员的社会地位,重新组织统治集团骨干队伍,就成了柄政后
武则天固位进取所急于完成的两大
政治任务。
显庆(656年)以后,武则天陆续杀戮、贬黜了一大批李唐皇族和不肯附已的
关陇集团大臣,同时大力拔擢出身较低层或投靠
武氏集团的人任要职。
根据武则天心腹
许敬宗、李义府等人的建议,
唐高宗在显庆初命令礼部侍郎孔志、
著作郎杨仁卿、
太子洗马元道、太常卿
吕才等十二人重修
谱牒汇编。显庆四年(659年)新谱修成,名为《
姓氏录》,共收二百三十五姓、二千二百八十七家(从《
新唐书》)。高宗亲自撰写
书序,说明类例。《姓氏录》仍以现任官职高低为划分等级的标准。“以四
后姓、酅公、介公及
三公、太子三师、
开府仪同三司、
尚书仆射为
第一姓,文武
二品及
知政事三品为
第二姓,各以品位高下叙之,凡九等,取身及昆弟子孙,余属不入。”不仅当时五品以上
职事官得以录入,就是兵
卒中以军功获五品以上勋官者也谱中有名,而旧
士族未在当朝任五品以上官的均被摒弃于外。因此,它收录的姓氏大少于《氏族志》,其中武则天四家都被列入一等。
《姓氏录》颁布后,舆论哗然,许多士人将其贬称为“勋格”,以被录入为耻。为使《
姓氏录》真正取代《氏族志》,
李义府又奏请将原存于各地官府中的《氏族志》全部收回并焚毁。
《氏族志》和《姓氏录》并未能彻底打破延续多年的正统门阀观念。河北崔、卢、李、郑等
大族仍然坚持传统的家门
风教,在婚姻上自矜高贵。他们的社会地位仍然受到重视,就连建议修《
姓氏录》的李义府也自称出于
赵郡李氏来抬高自己(后被给事中李崇德列入
赵郡李氏族谱)。直到高宗后期,这些大族中仍有许多人出任宰臣。晚唐的
牛李党争亦当
溯源到传统的关东
士族与
武周之后兴起的以文词进士科发迹的
新阶层的矛盾,更显示了士族及士族观念对唐代政治的深刻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