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士
中国古代在文科举之外另外一种选拔武官的考试的出身制度
武进士,是汉语词汇,拼音为wǔ jìn shì,是中国古代在文科举之外另外一种选拔武官的考试的出身制度。其是明清时武举殿试及第者之称。
制度介绍
wǔ jìn shì
武 进 士
明清时武举殿试及第者之称。
以清代为例,在乡试文科举行之后的两个月,即于同年十月开武科乡试。其内容分内、外两场。外场试学射、步射、技勇等,内场默写武经。在实施过程中是以外场为主。
会试也有武科,于乡试武试的同年九月举行。各省的武举人参加,其考试的内容与乡试武试同。主试武试名额无定员,临时根据外场合格情况请旨定夺。通过会试的贡士,取得参加殿试的资格。
武贡土在复试之后参加殿试。殿试可分为三日:第一日试马步箭,第二日试弓刀石,第三日带领引见,等侯钦定甲第。武进士殿试经钦定御批,分为三甲:第一甲赐武进士及第,第一名为武状元,第二名为武榜眼,第三名为武探花,第二甲赐武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武进士出身。
武举
摘要
清代武举为国家提供了大批人材,其中产生了不少杰出人物。但清朝只设武举而无武学,可以说为近代中国军事落后埋下了祸根。
武举的由来
唐代武则天始创选拔武将的武举考试。至清朝时改称武科。历史上武举一共进行过约五百次。相对于文科举,武科举较为 不受重视。历朝的武举时而被废,时而恢复。而武举出身的地位亦低于文科出身的进士
唐宋渊源
武则天科举制首先是从文举开始的,选拔的都是经国治世的文才,因此文举是科举制的主要组成部分。唐代文举的科目是很多的,明经、明法(通晓法令者)、明字(通晓书法者)、明算(通晓术算者)、进士、俊士(才能俊秀者)等五十多种,后来渐渐演变为只重视明经、进士两科。这两科最初只是试策,也就是根据经义和时务写作论文,后来逐渐转变为进士科注重诗赋,明经科注重“帖经”和“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意揭开一页,将左右两边遮住,中间只露出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应试者填充。所谓墨义,则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以考中,而写作诗赋则需要具有一定的文学才能,所以进士科及第很难,当时流传的“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指的就是这个意思。武则天是中国唯一的女皇帝,武举制度也是她执政时期开始的。武举主要选拔将才,与文举比较,其重要性不及文举,武举出身的地位也不及文举的进士。历史上的武举开始于武则天执政时期,公元702年,由兵部主持武举考试,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跤等。宋代规定武举不能只有武力,还要考问军事策略,比如孙吴兵法(孙子、吴起)等。到了明朝时更改为“先之以谋略,次之以武艺”,把军事谋略置于军事技术之上,如果在答策的笔试中不及格,便不能参加武试。初期的笔试考三题,试策两题,另一题论考四书。后来四书的题目改为默写武经。但明代的军事职位多半由世荫承袭,再加上由行伍逐步提拔起来的,武举选将只是个补充形式。清代的情况就大不相同。从制度上看,基本沿袭明末,考试程序、办法等也没有多少变化。清代武官虽然仍以行伍出身为“正途”,由武举出身的次之,但武举出身者数量不断增大,在军中占有相当比例。加上封建国家大力提倡,制度日益严密,录取相对公正,因此,民间习武者对武举考试趋之若鹜,民间习武之风兴盛一时。期的武举 唐代的武举主要考举重、骑射、步射、马枪等技术;此外对考生外相貌亦有要求,要“躯干雄伟、可以为将帅者”。宋代时规定武举不能只有武力,要“副之策略”,问孙吴兵法等。到了明朝时更改为“先之以谋略,次之以武艺”,如果在答策的笔试中不及格,不能参考武试。初期的笔试考三题,试策两题,另一题论考四书。后来四书的题目改为默写武经。武试则最少要求骑射九矢中三,步射九矢中五。至清朝时,改为先试马步射,马射二回六矢,中三为合。步射九矢中五为合。之后比力气,包括拉硬弓、舞刀、举石。弓分八、十、十二力;刀分八十、一百、百二斤;石分二百、二百五十、三百斤。合格者才考笔试。
宋以前并没有“武状元”之设。首名武状元产生于宋神宗时,为福建人薛奕,后与西夏作战时战死。历史上著名由武举出身的武将尚有唐代的郭子仪(唐玄宗开元初年武举异等),北宋徐徽言(文进士出身,后弃文习武,徽宗授武状元)等等。我国历史上的武举制度创始于唐代。武则天长安二年(700)“诏天下诸州宣教武艺”,并确定在兵部主持下,每年为天下武士举行一次考试,考试合格者授予武职。①一般认为,这就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武举”或“武科”的正式出台。自此以后,武举考试为大多数封建王朝所承袭,成为封建国家网罗武备人村的重要制度。
唐代武举偏重于技勇,重点是马上枪法,而整个制度还不够完备,只能说是武举的创制时期。宋代开始,武举被纳入整个科举体系之中,确定了三组考试的程序和外场考武艺、内场考策论兵书的考试办法,武举制度臻于规整。元代武举废止不行。武举的兴盛是明清两代,特别是在清代。
明朝武举
明朝武举创制甚早,但制度一直没有确定下来。直到成化十四年(1478),才根据太监王直的建议,以文科为例,设武科乡、会试。弘治六年(1493),定武科六年一试,先策略,后弓马,策不中者不准试弓马。后又改为三年一试。考试内容主要是马步弓箭和策试。万历末年曾有过一次实行改革的议论,有朝臣主张设“将材武科”,初场试武艺,内容包括马步箭及枪、刀、剑、戟、拳搏、击刺等法;二场试营阵、地雷、火药、战车等项;三场各就其兵法、天文、地理所熟悉者言之。显然易见,这是一个具有远见卓识的提议,可惜并没有引起朝廷重视,只是说说罢了,否则将会产生极为深远的历史影响。②崇祯四年,参加武会试的举子中,能运百斤大刀者只有王来聘、徐彦琦两人,发榜后徐彦琦榜上无名,议论腾起。当时正“锐意重武”的崇祯帝认为有人作弊,将考官、监试御史等一大批官员下狱、撤职,令倪元路、方逢年等主持复试。复试后选取百人,依照文榜例,分三甲传胪赐宴。崇祯亲自调阅前三十名试卷,钦定一甲三人,王来聘居一甲第一名,也就是武状元,授副总兵职。明代武举一直没有殿试,也没有设立一、二、三甲的区分和鼎甲名号。正式有武状元之设,王来聘是第一人。③明代武职多半由世荫承袭,加上由行伍起家者,武举只是个补充形式,所以,明代武举出人不多。值得一提的是明末名臣熊廷弼,他是一位难得的文武通材。《明史》本传说他“身长七尺,有胆知兵,善左右射。”据清人王应奎说,熊迁弼先中万历某科湖广乡试第一名,后弃武就文,又中万历丁酉(二十五年,1597)湖广乡试第一名,明年登进士。“于是榜其堂曰:三元天下有,两解世间无。”④这在历史上的确是独一无二的事情。
考试
清代情况大不相同。从制度上看,基本沿袭明末,考试程序、办法等并无多少变化,但重视程度大大超过明代。清代武官虽然仍以行伍出身为“正途”,科举次之,但科举出身者数量不断增大,在军中占有很大比例。加上封建国家大力提倡,制度日益严密,录取相对公正,因此,民间习武者对武举考试趋之若鹜。清代武举为国家提供了大批人材,其中产生了不少杰出人物。
清代武举一依文榜程序,考试大致分四个等级进行。
一:童试,在县、府进行,考中者为武秀才。二:乡试,在省城进行,考中者为武举人。三:会试,在京城进行,考中者为武进士。四:殿试,会试后已取得武进士资格者,再通过殿试(也称廷试)分出等次,共分三等,称为“三甲”。一甲是前三名,头名是武状元;二名是武榜眼;三名是武探花。前三名世称为“鼎甲”,获“赐武堤及第”资格。二甲十多名,获“赐武进士出身”资格。二甲以下的都属三甲,获“赐同武进士出身”资格。殿试的规格很高,一般由皇帝亲自主考。考试揭晓后,在太和殿唱名,西长安门外挂榜,并赐给武状元盔甲。然后由巡捕营护送武状元归第,炫耀恩荣。第二天,在兵部举行盛大的“会试宴”,又赏给武状元盔甲、腰刀等,赏给众进士银两等。清代科甲等级差别甚大,同样是武进士,一、二、三甲的等级和荣誉却大不相同。自然状元是出尽了风头的,登第后的三天内,可以披红挂彩,上街夸官,真所谓春风得意、风光十足了。
殿试以后,通常立即由兵部授予官职。顺治三年(1646)丙戌科是清朝武举第一科,当时规定武状元授正三品的参将,武榜眼授从三品的游击,武探花授正四品的都司。二甲授正五品的守备,三甲授从五品的署守备。康熙年间又有变动,改为一半授营职,是直接带兵的官,另一半授卫职,是皇帝的宫廷侍卫。雍正五年(1727)规定,武状元授御前一等侍卫,武榜眼、探花授二等侍卫。再从二甲中选头十名,授三等侍卫。其余全在兵部注册授于守备等营职。雍正以后各朝武进士的授官情况还有一些变化,不过所授品阶基本上以康熙朝定制为准,没有太大的变更。
清朝武举各级考试,通常每三年举行一次,每科录取人数也有定额。但常科以外,还时常增设所谓“恩科”,常额以外,也增加一点“恩额”。
这类“恩科”、“恩额”都由皇帝直接掌握。无非笼络人心,吸收更多的武勇人士为统治者效命。考试办法差不多与明代一样,分一、二、三场进行。一、二场试了弓马技勇,称为“外场”;三场试策论武经,称“内场”。一场试马上箭法,驰马三趟,发箭九枝,三箭中靶为合格,达不到三箭者不准参加二场。乾隆年间,一场又增加了马射“地球”,俗称“拾帽子”,专为考察伏射能力。二场考步射、技勇。步射九发三中为合格。所谓“技勇”,实际上主要测膂力。一共三项。头项拉硬弓,弓分十二力、十力、八力三号,另备有十二力以上的出号弓。应试者弓号自选,限拉三次,每次以拉满为准。二项舞大刀,刀分一百二十斤、一百斤、八十斤三号,试刀者应先成左右闯刀过顶、前后胸舞花等动作。刀号自选,一次完成为准。第三项是拿石礩子,即专为考试而备的石块,长方型,两边各有可以用手指头抠住的地方,但并不深。也分为三号,头号三百斤,二号二百五十斤,三号二百斤。考场还备有三百斤以上的出号石礩。应试者石号自选,要求将石礩提至胸腹之间,再借助腹力将石礩底部左右各翻露一次,叫做“献印”,一次完成为合格。凡应试者,弓、刀、石三项必有两项为头号和二号成绩,三号成绩超过两项者为不合格,取消三场考试资格。⑤
三场是考文,当时叫“程文”,也称“内场”,相当于文化课考试。内场考试对大多数武人来说,比外场考试更难应付,所以考试办法不得不屡有变动。最初是考策、论文章,“策”相当于问答题,“论”是按试题写一篇议论文。顺治时定为策二篇、论二篇,题目选自四书和兵书。康熙年间改为策一篇、论二篇。策题出自《孙子》、《吴子》、《司马法》三部兵书,论题只从《论语》、《孟子》中出,考试难度有所降低。乾隆时,又改为策一题,论一题,题目都选自《武经七书》。到嘉庆年间,考虑到武人多不能文,所考策、论多不合格,而不少外场成绩突出者又往往败于内场,于是干脆废除策、论,改为按要求默写《武经七书》中一段,通常只一百字左右。这样一味迁就,使内场考试的水平越来越低,最后差不多只是形式上的存在了。当时社会上歧视武人之风很盛,经此一改,武人更加被文士们看成纤纤武夫,武举的社会地位大不比清代前期了。清代著名学者赵翼有一段记述,最能反映武举内场考试的实情,也反映了当时文人对武人的轻蔑:
武闱但以弓马技艺为主,内场文策不论工拙也。余尝主顺天乙酉科武乡试,其策有极可笑者。如‘一旦’二字多作‘亘’字,‘丕’字又作‘不一’字,盖缘夹带小本字画甚密,不能分晰,故抄誊讹错耳。又如‘国家’字应抬高一字,则凡论古今地名处,如‘国家四郊多垒’、‘社稷危亡’之类,亦无不抬头。武生自称‘生’,则应于行内稍偏,乃又将‘生人’、‘生物’、‘生机杀机’之生字,一概偏在侧边。如此者不一而足。然外场已挑好‘双好’字号,则不得不取中。幸武闱无磨勘之例,可不深求耳。”⑥
实际上康熙注意到了科举文武分途不利于造就兼备人材的问题,他曾要求打破考试中的传统界线,允许文武生员举人交叉考试,武科举人可以改考文科进士,文科举人可以改考武科进士。康熙认为:“如此则各得展其所学,文武两途,皆得真才矣。”⑦然而,整个清代,文武交叉考试者寥寥无几。文武各成畛域而壁垒森严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文人不武,武人不文,文武兼长的人材也就越来越少。文武分途的考试制度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材,却很难造就出允文允武的博通人材,应该说这是科举制度的弊端之一,也是清朝中后期政坛上出将入相人材日见匮乏的原因之一。
上面所讲考试办法,是会试一级的,乡试、童试的考试办法与会试大致相同,只二场弓、刀、石的份量相应降低,马步射降为九发二中为合格。
录取名额
清朝对武科乡试、会试的录取额有具体规定。康熙二十六年(1687)规定,武乡试录取名额约为文乡试的一半,全国共八百四十名左右。其中河北省(直隶),一百零八名,其他各省六十名以下不等。会试录取名额康熙初年以前,大致在每次录取二百名到一百名之间。康熙十八年定额一百名,后来又规定不拘定额,特别是不拘各省分配的定额,只按考试成绩,奏报皇帝,由皇帝和主考大臣临时酌定录取人数。酌定时也要考虑到各省都有名额,但一甲、二甲只依据成绩圈定,排除其他因素的影响。每科参加会试的武举人,一般在千人左右,有时多到两千人左右,进士录取额如果平均以一百二十人计,那么录取比例差不多是在十人或十几人中取一名,显然,考取武进士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落第的武举人,雍正年间曾规定按路程远近发给回家路费,多则十两,少则四、五两。而大部分武举人,按规定可到兵部注册,由兵部依据个人成绩分三等授予武职,也可以到本省军营中效力。总之,只要有一个武举人资格,就算有了进身之机,同样也有逐步升迁的机会。
没落
清代武举制度与清帝国相始终。鸦片战争以后,频繁的御侮战争中,早就显露出武举人材不能适应新的战争,除了长矛大刀与坚船利炮之间的差距外,更重要的还是基本素质和军事思想上的差距。然而朝野上下株守陈规,玩岁愒日,武举考试竟一直被延续下去。光绪二十一年,荣禄首先提出废止武举考试,他说:“自火器盛行,弓矢已失其利,习非所用,与八比试帖之弊略同。积弱之端,未始不由于此。”⑧他主张各省创设武备学堂,以西洋军事课程培养新式军人。然而荣禄的倡议并没有得到大多数朝臣的响应。一拖便是几年,光绪二十四年照例举行武举会试——这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次武会试。不久,要求改革的呼声又一次响起来,“内外臣工请变更武科旧制,废弓、矢、刀、石,试枪炮。”然而依旧未能实行改革。⑨直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武举制度才终于被宣布废止。可惜这已经太晚了,仅仅十年后,大清帝国便宣告灭亡了。
清代的武会试,自顺治三年(丙戌)开科,到光绪二十四年(戊戌)截止,一共进行了一百一十二次。也就是说一共产生了一百一十二个武状元,还有一百一十二名榜眼和探花,总计武科前三名(鼎甲)是三百三十六名。一百一十二年武状元的姓名都有记载,但能确知其籍贯者只九十二人,其余二十一人还有待于考求。这九十二个武状元,河北省出的最多,共三十二名。以下山东十三名,浙江八名,江苏六名,河南、山西各五名,广东四名,甘肃、福建各三名,江西二名,四川、陕西各一名。此外,汉军旗六名,满军旗三名。
这个统计不完备,也不是很准确的,不过大略可见各省武举基础的差别。所谓武举基础,可从两个方面认识,一是尚武风气,二是文教水平。河北省武状元最多,武榜眼、探花也比别的省多,这与河北省武风素盛分不开。正因为河北省武风基础好,所以清朝对河北省特别重视,乡试名额总比他省给得多。陕、甘二省古多名将,尤其是甘肃,虽然经济、文化都比较落后,但自来“人材健壮,强勇者多,骑射娴熟,胜于他省。”⑾康熙年间平定“三藩之乱”中的名将张勇、赵良栋王进宝孙思克都出在陇右,所以清朝对陕、甘二省总是另眼相待。武乡试名额,顺治朝规定陕、甘各二十名,后经康、雍、乾三朝追加,两省都增至五十名,这比许多大省的名额都多。有清一代,甘肃出了三名武状元,一名榜眼,四名探花,以甘肃的经济文化和人口而言,这个数字不能算小了。需要指出的是,当时的甘肃包括宁夏,三名武状元张文焕马会伯李如柏都出在宁夏,五名榜眼、探花中,也有三人出在宁夏。人口不及江南一个大县的宁夏,居然出了六名武科鼎甲进士,这不能不是一个引人注意的现象。
文武差异
我们把清代文武两科状元的籍贯对照一下,能发现一些有趣的方化差异。
清朝文科会试也是一百一十二科,状元一百一十二名。其中江苏四十九名,浙江二十人,安徽九名,山东六名,河北、广西各四名,江西、福建、湖北、广东各三名,湖南二名,江南、四川、陕西各一名,山西、甘肃、云南没有。显而易见,从整个比例来看,武状元是北方多,文状元则南方领先。河北省武状元三十二,文状元仅四名,与此相对,江苏省是文状元四十九,武状元六名,南北文武各有偏长,至少在清代科举考试中确实存在这个问题。应该说山东、浙江两省发展相对平衡,这两省文武基础都比较好,两科状元的比例显得合理一些。
轶闻
清朝武科出现过不少著名人物和轶闻,有些是值得介绍一下的。
古代科场的最高荣誉是“独占三元”,即一个人得了三个第一名:乡试第一解元,会试第一会元,殿试第一状元。清朝二百多年中,文科得三元者仅两人,一个是乾隆时代江苏常州的钱棨;另一个是嘉庆时代广西临桂陈继昌。武科得三元者只有一位,此人是清初浙江仁和的王玉。说来王玉不止是三元,而是独占“四元”。他本来是明朝崇祯十二年(1639)浙江武乡试的解元。入清以后,又参加新王朝的武举,获顺治八年(1651)武乡试解元,接着顺治九年武会试会元,殿试又得状元,是名符其实的“连捷三元”。王玉体貌伟岸,武力绝伦,甚得顺治赏识,曾任天津镇总兵等职。
武状元马全,本名马瑔,山西阳曲人,是一位性格耿直,武勇超群的英雄人物。乾隆十七年壬申(1752)他考中一甲第三名进士,即武探花,授官福建游击。他与同僚某人语言失欢,发生斗殴。某人敌不住马全,由衙门逃到城门外,马全骑马追到城濠的桥上,两人再次奋拳搏斗,后来竟一起落入城濠。因为这件事,他被参劾罢官,只好流落北京。过了几年,他改名马全,重新参加乾隆二十四年的武乡试,取得武举人资格。第二年(庚辰科)参加武会试、殿试,居然以优异成绩获取一甲一名武状元。殿试外场的时候,乾隆认出了这位技勇出众新科状元马全,其实就是几年前的武探花马瑔。马全不胜惶恐,乾隆爱才心切,居然不咎既往,使马全重新获得为国效力的机会。后来,他参加了平定金川叛乱的战争,在木果木之役中,率部殿后,英勇殉职。马全的经历成为清代武科脍炙人口的佳话。⒁
江苏泰州刘荣庆,是乾隆四十九年甲辰科(1784)武状元。只隔了三年,他的弟弟刘国庆又获乾隆五十二年丁未科武状元。兄弟两人都是武状元,这在清朝是唯一一例。
清代的天津武风很盛,武科出人亦多。武状元出了三位,但都在晚清,即咸丰三年癸丑科(1853)温常涌;光绪三年丁丑科(1877)佟在棠;光绪二十一年乙未科(1895)武国栋。另外还出了两位名声显赫的武榜眼:韩琦,“猿臂善射,射无虚发。”武乡试第一,武会试又第一,后中乾隆丙辰科武榜眼。李经世字槐圃,“任侠尚义,孔武多力。”也是乡试、会试均为第一,后中乾隆乙丑科榜眼。二人事迹如出一辄,是过去天津的老人们喜欢讲述的人文掌故。⒂
清代文科考生不拘年龄,老于场屋而终身无尺寸进取者大有人在,八十以上还下考场的事情并不罕见。清政府对这种人通常都要给予褒奖,无非吸引更多的士人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但武科是有年龄限制的,规定武生、武举年龄超过六十,地方不许发给参加乡试和会试的手续。道光二十六年(1846),安徽有个叫符成梅的武童生,以八十四岁高龄参加武乡试,居然三场都应付下来。主持乡试的官员奏请皇帝授予职衔,道光以“违例妄请”的罪名将报请官员革职,并下令将送考、收考的学政、巡抚等一律“严加议处”。从保证武举的质量来看,道光的处理不无道理。
上面谈到,武科鼎甲统计为三百三十六名,而实际上状元是足额的,榜眼、探花有缺额者,大抵在遇到确实不得其人的时候,便留下空缺。当然这种情况并不多,主要发生在道光朝。道光二十七年丁未科(1847)只取状元河北晋州李信、榜眼四川越隽姜国仲,探花虚缺。道光三十年庚戌科(1850)只取状元四川华阳彭阳春、榜眼河北静海岳汝忠,探花虚缺。因特殊原因而丢失了鼎甲荣誉的只有一例。清代制度,殿试后由皇帝亲自宣布登第进士名次,称为“传胪”,嘉庆二十四年己卯科(1819)状元徐开业、探花梅万青均以传胪未到而被除名,榜眼陕西神木秦钟英被推补为状元。
大事记
公元629年(唐太宗贞观三年)
唐太宗下诏曰:“白屋之内,闾阎之人,但有文武才能,灼然可取。”
公元656~680年(唐高宗显庆至调露年间)
高宗先后诏令五品以上官员及诸州牧守荐举武勇之才。
公元702年(武则天长安二年)
始创武举。武则天下诏:“朕闻武之道凭经纬而开国,春秋之功,借生杀而成岁。……可令文武内外官五品及七品以上,清官及外官刺史都督等,于当管部内,即令具举,且十室之邑,忠信尚存,三人行,我师犹在,会须搜访,不得称无,荐若不虚,自从异之曲,举非明士,岂漏贬责之科,所司明为条例,布告远近,知朕意焉。”初令天下诸州有练习武艺者,每年准明经进士例举送。第一次把武科放在与进士、明经两科同等的地位。正月十七日,武则天令兵部主管武举。考生为六品以下文武官,三品以下五品以上勋官子弟,年满18岁并已交纳十三年“品子课钱”者。考试内容共有七项:靶射、骑射、步射、身高相貌、言论、举重(翘关)。通过考试录取身躯魁伟,应对详明。有勇有才且可为统帅的举子。如文职官员则录取身高六尺以上,年龄40以下,强勇且能统帅部队之人。凡触犯令者、工商之子、州县衙门小吏,不得参加考试。
公元713~724年(唐玄宗先天二年至开元十二年)
唐玄宗开元年间,始设武学(专门培养军事人才的学校)
公元731年(唐玄宗开元十九年)
朝廷诏令武贡举人与明经、进士同行乡饮酒礼。
公元738年(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
朝廷诏令由兵部侍郎取代兵部员外郎主持武举考试。
公元798年(唐德宗贞元十四年)
唐王朝停废武举,长达10年,这是武举史上的首次停废。起因是谏议大夫田敦认为武举人拿着弓箭出入皇城,可能威胁到皇帝的安全,上表请求废止武举。
公元808年(唐宪宗元和三年)
在朝野上下的呼声中,唐王朝恢复了武举。
公元907~960年(五代时期)
由于军阀混战,战乱频仍,武举尽废。
公元1029年(北宋仁宗天圣七年)
宋王朝初设武举,恢复了自五代停废的武举考试。
公元1030年(北宋仁宗天圣八年)
宋仁宗亲试武举人,标志着武举殿试的开始,共有14人参加殿试,张建侯、楚宏等8人被录取为武进士。
公元1034年(宋仁宗景元年)
仁宗下诏:“殿试举人,考官日迫,多不精审。自今初考覆考详定,以十日为限。”景佑元年二月四日,诏应进士诸科取解不获者,不得应武举。
公元1043年(北宋仁宗庆历三年)
在武成王庙开始设立武学,任命阮逸为武学教授。这是自有武举以来的第一个古代军事学校,但它只生存了九十三天。原因是无人愿意入学。
公元1049年(北宋仁宗皇元年)
宋仁宗下诏命令停止武举。
公元1053年(北宋仁宗皇五年)
武举停废前的最后一次考试。它只允许参加过省试的武举人投考,该科共录取61名武进士,是宋朝廷历次武举中录取人数最多的一次。
公元1063年(北宋仁宗嘉八年)
宋王朝复置武举,对考试方法、学习内容以及如何授官均有了新的规定。试图以新武举选拔武官,提高军官素质。
公元1070年(北宋神宗熙宁三年)
翰林学士司马光进言:“奉职考试武举人,而法当先试弓马,若合格即试策。缘弓马者,先士卒之法,非所以求将帅者也。不幸而不能挽强驰穿梭,则有策略将帅之材,不得预试,恐非朝廷建武举之意。况试弓马法,挽与把齐,犹不应格。自今欲乞试策优并挽弓及把者,皆听就试。”朝廷下诏令丧亲者满三个月后才可就试。
公元1072年(北宋神宗熙宁五年)
复置武学于武成王庙,并为武学制订了相应的制度,其中学习期限为三年,每期武生人员为100名。
公元1075年(北宋神宗熙宁八年)
朝廷接受王致尧建议,下诏令自即日起武举与文进士同时差官锁试。
公元1078~1085年(北宋神宗元丰年间)
朝廷规定,武学生分为高级的上舍生,中级的内舍生,低级的外舍生三等。
公元1102~1106年(北宋徽宗崇宁年间)
朝廷规定各州普遍设立武学,并仿儒学立考选升贡法。
公元1120年(北宋徽宗宣和二年)
朝廷置州县武学。
公元1146年(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
朝廷始复武学,一如旧制。
公元1177年(南宋孝宗淳熙四年)
朝廷颁布《武举绝伦并从法》,鼓励武进士从军。
公元1199年(南宋宁宗庆元五年)
朝廷命各州州学皆设武士斋舍,选官教习。
公元1141~1149年(金熙宗皇统年间)
金朝开始设立武举取士。
公元1203年(金章宗泰和三年)
金朝廷规定:武举一甲第一名任职忠勇校尉,二、三名任职忠翊校尉
公元1368年(明太祖洪武元年)
朱元璋下令设文、武科取士。“兹欲上稽古制,设文武二科以广求天下之贤。应文举者,察其言行以观其德;考之经术以观其业;试之书算、骑射以观其能;策之经史时务以观其政事。应武举者,先之以谋略,次之以武艺,俱求实效,不尚虚文。然此二者必三年有成,有司预为劝谕民间秀士及智勇之人,以时勉学,俟开举之岁,充贡京师,其科目等第各有出身。”?
公元1387年(明太祖洪武二十年)
七月,礼部奏如前代故事,立武学,用武举。朱元璋一反常态,认为“是析文武为二途,自轻天下无全才矣。”遂罢不立。
公元1390年(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
在北平行都司设立了儒学,教习武臣子弟。
公元1402年(明惠帝建文四年)
始置京卫武学。设教授1人,训导2人。后增至6人,复减其2人,教材以讲习《七书》为主。
公元1402年(明成祖永乐元年)
明成祖即位,罢武学。
公元1435年(明宣宗宣德十年)
英宗即位,诏天下卫所皆立学。
公元1436年(明英宗正统初年)
监察御史朱鉴上《请设京卫武学疏》,提出乞开武学,以典武科的建议。
公元1441年(明英宗正统六年)
五月,英宗下旨“开设京卫武学”。任命教授一员,训导八员,用以教习武臣子弟,以兵部司官提调。
公元1441年(明英宗正统六年)
七月,立武学学规。规定“幼官”及武职子弟所读之书《小学》、《论语》、《孟子》、《大学》内一本;《武经七书》、《百将传》内一本,每日总授不过200字,有志者不拘。必须熟读,三日一温,就于所读书内取一节,诵说大义,使之通晓。
公元1442年(明英宗正统七年
四月,设南京京卫武学。
公元1464年(明英宗天顺八年)
宪宗即位,立武举法。凡天下取贡,举谙晓武艺之人,兵部会同京营总兵官于帅府内考其策略,于教场内试其弓马,有能答策二道,骑中四箭以上,步中二箭以上者,官自本职量加署职二级;旗军舍余人授以试所镇抚,民人授以卫经历,月支米三石。能答策二道,骑中二箭以上,步中一箭以上者,官自本职量加署职一级,旗军舍余授以冠带,总旗民人授以试卫知事,月支米二石。
公元1465年(明宪宗成化元年
四月,申定武学学规凡十五则。
公元1470年(明宪宗成化六年)
会试武举,取中刘良、鲁广等6名武进士。刘良为明朝第一位武状元
公元1478年(明宪宗成化十四年)
五月,太监汪直请开武举乡、会、殿试悉如文举。宪宗下兵部集议。尚书余子俊会同文武大臣暨科道官员议之,众皆知其不可,亦不敢违,遂议上武举科条大略奏上。内阁票拟:“武举重事,未易即行,令兵部移文天下,教养数年,俟有成效,巡按提学等官具奏起送处之。”遂被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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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12-17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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