梃击案是发生在明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的一场有关太子
朱常洛被刺杀的
政治事件,此案与
红丸案、
移宫案并称明末三大案。
事件背景
梃击案发生于明神宗朱翊钧时期,其历史背景与国本之争紧密相关。在古代家天下统治中,皇帝无嫡长子、只有庶子时,选择继承人便成了朝廷头等大事。神宗皇后王氏未育子嗣,万历十年(1582年)八月宫女王氏受神宗临幸后生下皇长子朱常洛,后被进封恭妃。而神宗最宠爱的郑贵妃于万历十四年(1586年)正月生下皇三子朱常洵,并被加封皇贵妃,地位仅次于皇后。由于朱常洛和他的母亲均不受宠,朱翊钧遂萌生立朱常洵为太子之意。然而,依照嫡长子继承制,朱常洛理应被册立为太子,其母
王恭妃也应进封皇贵妃。但朱常洛迟迟未被立储,而郑贵妃却备受恩宠,群臣担心神宗“废长立爱”引发皇室内部争夺,危及朝廷安稳和与统治根基,于是纷纷上疏要求封朱常洛为太子,“国本之争”由此拉开帷幕。
在这场“国本之争”中,众多利益阶层牵涉其中。首辅
申时行等大臣多次上疏请立长子朱常洛为太子,坚决要维护正统,以靖浮言。明神宗虽有废长立幼之心,但面对诸臣论疏还是有所忌惮,故采取拖延政策,长久搁置立太子之事。直至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十月,神宗迫于压力才勉强册立朱常洛为太子。朱常洛被立为太子后,仍长期笼罩在“更立”的阴影里,随时忧虑皇父会以三弟常洵取代他。直到其弟福王朱常洵离开北京到洛阳封地,他的太子之位才暂时得以稳固。
事件经过
案发
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初四
申时(下午三时到五时),有一帮人在太监刘成的带领下,从厚载门进入皇城,之后又有一人再从东华门进入宫城。
酉时(下午五时到七时),这名身份不明的男子,手持一根枣木棍(“梃”),径直冲向太子朱常洛所居住的
慈庆宫。当时慈庆宫的守卫十分松散,“盖东宫侍卫落落,宫门仅老阉二,禁门虚无人,殿上才七八人”,守门的两个太监一位约七十多岁,另一位约六十多岁。男子手执枣木棍,将守门老太监李鉴打伤在地,又直奔前殿檐下,意欲行刺太子。太子内侍韩本用等闻变迅速赶来,见此情景大声呼救,宫人们纷纷响应。众太监齐心,一太监藏在左门后,一太监从后面试图抓住凶器,终将男子制服。
戌时(晚上七时到九时),男子被慈庆宫的六七个太监绑送至东华守门指挥朱雄处暂时看押。幸好太子朱常洛在
午时(十一时至十三时)外出,才逃过被梃击的命运。
初审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初四,即梃击案案发当天,犯案男子在朱雄处看管时,朱雄即令左东把总赵国忠进行审讯。经审,此人名叫张差,是
蓟州人,曾吐露“吃斋、讨封、效劳、难为我”等词语,说话模糊不清。据《明神宗实录》记载,梃击案发的第二天即初五日,朱常洛将此事奏报给万历帝朱翊钧,朱翊钧旋即下令有司进行审理。巡皇城御史、浙党
刘廷元在东华门守卫处“再三考讯”后报告:犯人名叫张差,蓟州井儿峪人,是个吃斋讨封的人,其言语颠乱,状若疯傻。遂以“按其迹,若涉疯癫,稽其貌,实系黠猾”之论上报刑部,建议法司严讯。刘廷元成为持“疯癫说”判审的第一人。
会审
在梃击案审理过程中,巡皇城御史刘廷元为推卸责任并窥测神宗意图,率先认定张差是疯癫之人,随后刑部署部事侍郎
张问达、刑部山东司郎中胡士相、刑部山东司
员外郎赵会桢、刑部山西司员外劳永嘉、刑部郎中
岳骏声、御史刘光复等朝臣群起响应。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初十日,胡士相、赵会桢、劳永嘉、岳骏声等人共同审讯张差。张差供称被李自强、李万仓烧光柴草,心中气愤,于四月内入京,要赴朝喊冤。从东门入城,不识路径,向西走,正巧于路上遇到两个男子,骗他说:“你无凭无据,怎能进去告状呢?你拿一条杠子来,就可当作申冤的状纸”等话。张差日夜气愤,失去理志而发疯,于是在五月初四日,手持一根枣木棍,再次入城,从东华门走至慈庆宫门口,打伤守门官,冲入前殿下,引发了震惊天下的梃击案。胡士相、岳骏声等人据此给张差以“疯癫闯宫”论处,拟定“拟依宫殿前射箭、放弹、投石伤人律,斩决不待时”的处罚,并将审讯结果写成奏疏准备呈给明神宗,此时刑部署印侍郎张问达同意这一提法加入进来。而辅臣
方从哲、
吴道南等人因深知“时东宫虽久定,帝待之薄”,见神宗未表态,便采取不得罪郑氏的态度保持中立。
暗审
刑部高官的会审结果令刑部主事
王之寀、
大理寺右
寺丞王士昌、行人司正
陆大受以及工科
给事中何士晋等人“心疑其非”,坚持彻查此案。巧合的是梃击案发生的五月份恰巧轮到王之寀当值监狱的提牢主事,为暗审案情提供了便利条件。
在王之寀的授意之下,自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初九日傍晚起,刑部大牢狱官、狱典停供张差食物两昼夜。五月十一日傍晚,狱卒恢复供饭时,王之寀带领提牢厅唐狱官、孙狱典、顾库子等人观察张差,坚信其并非疯癫之人。王之寀见张差因饥饿“奄奄垂毙”且“昂首欲食之急”,就遣出左右的人,留两个差役扶着问他,令人端饭至张差之前,说:“吐实与饭,否则饿死”,趁机诘问梃击案详情与幕后指使。张差终于松口道出实情:“小名张五儿,有两个叫马三舅、李外父的人,叫我跟随一个不知姓的老公(太监的通称)行事,说事成后给你几亩土地。等到了京都,走进一座不知叫什么街道的大房子,老公给我饭吃,说:‘你先冲撞一趟,遇到人就打死。’就给我枣木棍,引导我从厚载门到东宫,把守门人打倒在地,因老公多,于是被抓。”王之寀将供词整理成揭帖,通过
刑部侍郎张问达上奏神宗,称张差“不癫不狂,有心有胆”,请求将凶犯缚于文华殿前朝审或敕九卿科道三法司会审,并抄录两份口供,一份准备呈神宗,一份准备在十二日刑部会审时传阅。王之寀由此判断张差是受人指使谋害太子,梃击案有组织有预谋,张差并非误入宫中,且有内应太监,并非一人单独行动。而郎中陆大受的疏文中有“奸戚”字语,皇上对此很厌恶,与王之寀的奏疏都不答复。于是,御史过庭训发文到蓟州追查张差的踪迹。
二审
五月二十一日,刑部会集了十三司的司官和胡士相、
陆梦龙、赵会桢、劳永嘉、王之寀等人,再行会审张差。审讯前,众人都不敢说话,刑部员外郎陆梦龙多次喊上刑具,才得以上呈。张差体格健硕、神态傲慢,毫无疯癫之态。陆梦龙命其画出进入东宫路线,张差随后招供,称马三舅名三道,李外父名守才,不知姓名的老公是修铁瓦殿的庞保,不知名街道上的宅子是住朝外大宅刘成的。并说:“两人对我供吃供穿已三年,给了我金、银各一个,要我打进宫门,打倒了被称为“小爷”的皇太子就有吃有穿。”还供出姐夫孔道为同谋,一共五人。于是刑部行文蓟州道,提马三道等,疏请法司“提庞保、刘成对鞫”。此次审讯,案情基本水落石出。庞保、刘成正为郑贵妃宫中两个得宠的太监,梃击案实与郑氏有着密切的联系。明神宗感到此事再也压不下去了,便也降下谕旨,准许严究。
事件结果
梃击一案发生后,所有的线索都指向郑氏集团,群臣纷纷上疏弹劾郑国泰。看到群臣之间日益紧张的互相攻讦,明神宗不得不以皇帝的权威来给梃击案定性,进行最后的了结。明神宗先谕令郑贵妃设法应对,郑贵妃惶恐之下,无奈向皇太子乞哀,以求自保。明神宗还亲自出面劝慰太子并让其向廷臣说明情况,太子朱常洛因顾及皇帝与贵妃意向,期望案件能迅速了结,故而表示仅追究张差一人之责,不再株连他人。
五月二十六日,宰相方从哲、吴道南等盼案件早日了结以安人心;五月二十八日已时,神宗于慈宁宫召见群臣、太子、皇孙等,着重强调皇太子地位已然稳固,福王(朱常洵)已前往藩国
洛阳,不会对皇太子构成威胁。随后,明神宗与太子朱常洛在群臣面前刻意展现出父慈子孝的和睦景象,并示意太子亲自向群臣解释,太子于是向群臣表明张差不过是个疯子,从速处决就算了,诸臣不必小题大做;起初,神宗原本决定将张差、庞保、刘成一并处决,后改只处决张差。五月二十九日,张差被处死;但是外廷部分臣子不甘罢休,仍疏论追查幕后元凶,加之张差临死前高呼同谋未被追究。六月初二,明神宗怕夜长梦多,最终还是传谕给
司礼监,将庞保和刘成在内廷暗中处决;六月初七,刑部将孔道、马三道、李守才三人按蛊惑人心罪流放,李自强、李万仓进行鞭笞。
从五月初四梃击案发生到五月二十九日处决张差,一共不过二十六天,重要的提审只有三次,分别为十一日王之寀的私审、十二日刑部会审、二十日刑部十三司十八官共审。至此,震动晚明政坛的“梃击案”就此不了了之。
后续发展
梃击案发生后,郑氏集团势力逐渐衰弱。郑贵妃在神宗的授意下,不得不向朱常洛示好,郑国泰也受到了群臣的猜疑和接连不断地指责。郑氏集团陷入被动局面,郑贵妃一干人等再也无力与太子争竞。经此争国本与梃击案,朱常洛虽稳固了太子之位,但其与郑贵妃之间的关系却彻底破裂,为后续红丸案的发生埋下了伏笔。而随着
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神宗驾崩、太子登基,针对朱常洛的第二场阴谋“红丸案”悄然展开。
王之寀等人深入剖析梃击案使其真相渐显,这危及郑贵妃及其家族,也引起了明神宗不满。一些欲以“疯癫”结案的官员迎合圣意,在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京察时,给事中徐绍吉、御史韩浚弹劾王之寀贪赃枉法,皇帝遂削其官籍,使其罢黜为民。
天启改元后,经人讼冤,王之寀又得以入京为官。天启二年(1622年)二月,王之寀因崔文昇、
李可灼用药致先帝猝死,联系到当年的梃击案上疏欲为先帝复仇,于奏疏中披露张差供状手本,回顾被掩办案细节并质疑“疯癫”结论,然天启皇帝批示“不必追论”。天启五年(1625年),
魏忠贤专政,御史
杨维垣构陷王之寀,致其入狱并死于狱中。陆大受、
何士晋等其他主张追究梃击案的官员亦相继遭迫害。天启六年(1626年)五月,魏忠贤等修成《
三朝要典》,借三案打击政敌。明崇祯皇帝朱由检即位后,清洗魏忠贤一党,焚毁《三朝要典》刻板,重新平反三案。
事件争议
梃击案虽成为历史,有人认为是郑贵妃谋害太子,也有人说太子是自导自演的“苦肉计”,然后嫁祸于贵妃,随着张、庞、刘三人的死去,具体的真相已不得而知了。在熹宗
朱由校当政时期,梃击案被再次提起,朝中大臣间的斗争更加激烈了,而此案成为
晚明三大疑案之一。
历史评价
明末
礼部右侍郎何宗彦疏言:“张差一事,真亘古奇变”。
清初
李逊之在《泰昌朝记事》中评价道:“方事初起,中外惊骇,至疯癫之说,倡议者谓其有所为。而王之寀直发逆状,刑部尚书张问达深以为然,形迹愈露。然必穷究其由来,所伤实多。神宗念大臣中无足与计,不得已自行诏谕。曲为周旋,法正而宫闱安,所全甚大。”
学者刘国辉在《晚明“三案”与明廷皇权之争》中认为:“‘三案’的发生,并非偶然,它是晚明统治阶级内部政治纷争特别是皇权之争的必然结果,而围绕‘’三案‘’的争斗,则是这种权力之争的延续。从‘’三案‘’所表现出的政治斗争中,我们看到了明朝趋于衰微的政治走势。”
学者赵刚在《晚明宫廷三案》中评价:“清人
赵翼曾说‘明不亡于
崇祯,而亡于万历’,‘三案’事件正是万历年间埋下的亡国祸种。”
学者张禾在《明“梃击案”述论》中认为:“万历怠荒,制度废弛,是梃击案出现的历史背景;
言官扰乱,遇事众议,是梃击案争而不决的根本原因;郑贵妃与皇太子的和解,则使梃击案迅速划上句号。”
主要影响
政治格局混乱
梃击案的发生,引发了皇权与臣权的对立,朝中大臣之间的矛盾浮出水面,大臣坚守立长
立嫡祖训,与万历皇帝僵持不下,导致万历怠政,地方缺官严重,苛捐杂税泛滥,对后金的战事接连失利。官员揣测圣意而摇摆不定,明廷内党派之争加剧。内阁成员处境艰难,如申时行在“国本之争”中代表内阁请立朱常洛为太子,却因万历的推脱与群臣的不满而辞职,众多阁臣和官员也被卷入“国本之争”遭受攻击或处罚。
制度失衡隐患
因万历不理朝政,内阁批红权下降,内臣(代表皇权)批红权提升,为后来
阉党做大留下隐患,使得明朝政治决策制度中的权力平衡被打破,政治生态逐渐恶化。
王朝衰败加剧
本就存在后宫干政、宦官干政、党争不断、内有起义、外有入侵等诸多问题,梃击案及其相关的国本之争使这些问题愈发严重,太子长期悬而未决,朝廷赋税沉重、官场腐败缺官等状况持续恶化,整体政治格局混乱不堪,正如《
明史》所评:“故论者谓明之亡,实亡于神宗”,梃击案加速了明王朝的衰落进程。
艺术作品
史料索引
《明实录神宗实录·卷五百三十二》
《明史·卷二百四十四·列传·第一百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