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惟焯(1499~1544),秦昭王
朱秉欆之
庶长子,
明太祖朱元璋之七世孙。正德四年(1509),袭封秦王,卒谥“定”,史称“秦定王”。
弘治十四年(1501),秦昭王
朱秉欆去世,由秦简王
朱诚泳的王妃廖氏抚养长大。朱惟焯性格质朴厚重,不尚浮华,穿衣用膳
俭素。早晚
定省必恭敬谨慎。事无大小,朱惟焯请命而后行。
节朔礼宴
缙绅,朱惟焯仪度闲雅,不轻言笑,诸缙绅皆尊敬他。
嘉靖十九年(1540),
巡抚赵廷瑞、
巡按御史张光祖遵诏上报朱惟焯的贤能,
明世宗下谕表彰了他,并命人建牌坊于
灵星门,扁书“忠孝尚义,贤德著闻”。朱惟焯献金助建
太庙,每年加俸禄二百石,赐
玉带、袭衣。朱惟焯上奏请求增加
潼关以西、
凤翔以东的
河耎地,说:“皇祖以赐臣先王樉(
朱樉)也。”
户部尚书梁材上奏:“陕西外供三镇,内给四王,民困已极。岂得复夺河耎地,滥给
宗藩。”最后,明世宗采纳了梁材的建议。
嘉靖二十三年(1544),去世。谥号“定”,无子,由再从侄
朱怀埢袭爵。
朱惟焯有玉
绦钩,经常佩戴并珍爱它。有一天,侍从失误,玉绦钩坠地而毁,众侍从惊恐。朱惟焯说:“数也。”竟不改容,也不追究侍从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