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创于1906年(清光绪32年)的
暨南大学是国家创办的第一所华侨高等学校。校友遍布世界五大洲、祖国各省市。广大暨南校友具有爱国爱校的光荣传统,一向关心支持母校的建设和发展。
历史沿革
正式成立
暨南大学校友总会成立于1992年12月25日 。在1991年6月母校 85 周年校庆期间,海内外校友会的代表讨论成立校友总会成立的问题,取得了共识,并委托广州、香港、澳门、深圳、珠海等地校友会进行筹备。
1992年12月20日至22日,海内外 33 个校友会 100 多位代表聚集澳门,举行筹备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暨南大学校友总会章程》和会徽,选举了校友总会领导机构。一致推举
马有恒为校友总会会长,第一届理事会由 33 人组成,
黄旭辉任理事长,钟业坤任秘书长。
历届理事会
第二届理事会
2001年11月16日第二届理事会成立。
马有恒再次被推举为校友总会会长,胡军任理事长,崔仁辉任秘书长。为了便于开展工作,该届理事会设立
常务理事会。在校友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主持校友总会工作。2004年1月11日,在
暨南大学校友总会二届二次常务理事会上,由马有恒会长提议,经全体常务理事一致通过,胡军任本届理事会副会长,理事长由
贾益民担任。
暨南大学校友总会成立于 1992年12月25日 。在1991年6月母校 85 周年校庆期间,海内外校友会的代表讨论成立校友总会成立的问题,取得了共识,并委托广州、香港、澳门、深圳、珠海等地校友会进行筹备。 1992年12月20至22日,海内外 33 个校友会 100 多位代表聚集澳门,举行筹备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暨南大学校友总会章程》和会徽,选举了校友总会领导机构。一致推举
马有恒为校友总会会长,第一届理事会由 33 人组成,
黄旭辉任理事长,钟业坤任秘书长。
第六届理事会
2023年3月26日,暨南大学校友会三十周年纪念大会暨第六届理事会换届会议在该校曾宪梓科学馆举行。来自美国、英国、悉尼、新西兰、斐济、日本、马来西亚、新加坡、老挝、柬埔寨、印尼、中国港澳台地区以及内地共108个校友会的代表等,共400余人汇聚暨南园。
第六届理事会换届会议上,现场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校友会新一届理事会,并为校友会新任会长胡军、监事长詹朝霞、常务副会长梁燕和秘书长刘毓洁颁发了聘书,新一届理事会代表宣誓就职。同时,为永远名誉会长马有恒、总会顾问苏国辉等、第六届理事会咨询委员会主席叶惠全颁发聘书。
文化特色
会刊
校友总会成立后,于1993年12月创办了会刊《暨南校友》,该会刊以季刊形式出版。学校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友工作,决定设立校友工作办公室,也作为校友总会的办公室,并配备专职人员。
校友楼
1996年母校90周年校庆前夕,校友总会向各地校友会和广大校友倡议集资兴建校友楼,得到各地校友的热烈响应,广大校友积极筹资,共集资 500 多万元。该楼于 1996年6月15日 奠基,1999年1月动工,同年底竣工,暨南校友
吴学谦题写楼名。现校友总会设于此,楼内还辟有
暨南大学校史展览厅,常年接待海内外宾客到此参观,是暨南大学对外宣传的一个窗口。
知名校友
全球校友
分布在国内外的暨南大学校友会已有 101个,包括美国、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尼、菲律宾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祖国内地北起黑龙江,南至海南岛,西起重庆、四川、贵州,东至上海、江苏、浙江,均成立了暨南大学校友会。
杰出校友
总会章程
会名
本会定名为暨南大学校友会
英文译名: JINAN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
宗旨
本会系由
暨南大学各地校友会组成的社会团体。其宗旨为加强世界各地校友会和广大校友之间的联系,沟通信息,增进友谊,弘扬中华文化,继承和发扬爱国爱校的优良传统,支持母校的建设和发展。
会务
1 、举办校友联谊活动。
2 、协调与支持各地校友会的活动。
3 、加强母校与各地校友的联系,促进友好往来和学术交流。
会员
凡申请加入本会的各地暨南大学校友会,承认本会章程、缴纳会费,经理事会同意,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所在地未成立校友会的校友可申请加入本会,成为个人会员。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2 、会员有参加本会活动、对会务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 、会员有自愿参加和退出本会的权利。
4 、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及本会决议、缴纳会费、参与和支持会务活动的义务。
组织机构
1 、本会设校友代表大会、顾问、名誉会长、正、副会长、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正、副理事长。
2 、校友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五年召开一次,由常务理事 会 召集。在特别情况下,可由常务理事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3 、校友代表大会由各团体会员选派代表参加,名额由理事会协商决定。代表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团体会员代表出席,方为有效。
4 、校友代表大会的职责是:制订或修改本会章程;选举产生正副会长、正副理事长及理事会理事;审议理事会会务报告;制订会务纲要等。
5 、校友代表大会召开期间,设大会主席团,负责主持会议,执行大会议程。
6 、本会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理事会在会长领导下,由理事长主持日常工作,负责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会务计划。校友代表大会闭会期间,
常务理事会为最高执行机构。常务理事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务理事出席会议,方为有效。
7 、正副会长和正副理事长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8 、本会由团体会员组成,各地校友会的负责人(会长或理事长)为本会理事会的当然理事,各地校友会换届改选后,新的负责人自动成为本会理事会理事。
9 、经理事会决定,本会可聘请若干名知名校友和社会贤达出任名誉会长和顾问。
经费
本会开展各项活动的经费来源:
1 、会员缴纳的会费;
2 、海内外校友、社会人士和企业单位的赞助;
会址
组织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