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歌
写给死者的诗歌
挽歌(Elegy)是写给死者的诗歌。由乐曲歌词两部分组成。挽歌是古人送葬时所唱的歌,由乐曲和歌词两部分组成。春秋战国时期,挽歌已经产生了。汉魏以后,唱挽歌成为朝廷规定的丧葬礼俗之一。与此同时,挽歌开始冲破送死悼亡的樊篱,有了更广的应用范围,许多士林名流耽爱挽歌。
基本释义
至六朝时代,唱挽歌成为一时之风尚,许多名士借此显示其蔑视礼法、潇洒不羁的风度。挽歌独特的悲哀情调和凄丽的美学风格表达了士人以悲为美的美学观念,也是他们独具风神的生存哲学的诗意显现。“尽管他们并没有去选择自杀—死亡,却把经常只有面临死亡才最大地发现的存在意义很好地展露了出来。他们是通过对死的情感思索而发射出来的生的存在。”(李泽厚先生语,同上)挽歌与挽歌诗的真正价值也就在于此。罗曼·罗兰说:“每个人都要轮到去登上千古长存的受难的高岗。每个人都要遇到千古不灭的痛苦,抱着没有希望的希望。每个人都要追随着抗拒过死,否认过死,而终于不得不死的人。”(《约翰克利斯朵夫》,第3卷,《傅雷译文集》,第7册,页415)因之,对生命消逝的咏叹便成为文学艺术的一个永恒主题。这一主题在我国中古时代的挽歌和挽歌诗中有着生动的表现,千载以下,仍然令人回味悠悠。
起源发展
挽歌的起源与发展
挽歌的“挽”字,本作“挽”。《正字通·车部》:“挽,挽歌。”“挽歌”,也就是“挽歌”。“挽”的意思是哀悼死者。《风俗通义佚文·服妖》:
灵帝时,京师宾婚嘉会,皆作魁 挽歌,酒酣之后,续以挽歌。魁 ,丧家之乐;挽歌,执绋相偶和之者。(《风俗通义校注》,页568~569)
“绋”是牵引灵柩的绳索,又名引车索。《左传·昭公三十年》:“先君有所助执绋矣。”杜预注:“绋,挽索也。”又《礼记·曲礼上》:“助葬必执绋。”郑玄注:“引车索。”挽歌由牵引灵车的人边行边唱。歌手分列于灵车两旁。陆机《庶人挽歌辞》:“灵轜动轇轕,龙首矫崔嵬。挽歌挟毂唱,嘈嘈一何悲。”(《陆机集·陆机集补遗》)歌手通常是从贵族子弟中选拔出来的优秀少年,称为“挽郎”。“挽郎”,又称“挽僮”。《艺文类聚》卷一六引晋人左棻《万年公主诔》:“挽僮齐唱,悲音激摧。”《宋书》卷一五《礼志二》:“有司又奏依旧选公卿以下六品子弟六十人为挽郎。”做挽郎的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名声嘉美,英俊可爱。《世说新语·纰漏》四:
任育长年少时,甚有令名。武帝崩,选百二十挽郎,一时之秀彦,育长亦在其中。王安丰选女婿,从挽郎搜其胜者,且择取四人,任犹在其中。童少时,神明可爱,时人谓育长影亦好。
第二,博通诸艺,富于才情。《魏书》卷七一《裴叔业传》附《柳远传》:
字季云。性粗疏无拘检,时人谓之“柳癫”。好弹琴,耽酒,时有文咏。为肃宗挽郎。
因此,为皇室贵族或高官显宦当挽郎,这在中古社会是一件很值得夸耀的事。
关于挽歌之起源,三国时期西蜀学者谯周以为出于汉初田横之门人。《世说新语·任诞》四五刘孝标注引《谯子法训》:
有丧而歌者,或曰:“彼为乐丧也,有不可乎?”谯子曰:“《》云:‘四海遏密八音。’何乐丧之有!”曰:“今丧有挽歌者,何以哉?”谯子曰:“周闻之;盖高帝召齐田横,至于尸乡亭,自刎奉首。从者挽至于宫,不敢哭而不胜哀,故为歌以寄哀音。彼则一时之为也。邻有丧,舂不相,引挽人衔枚,孰乐丧者邪?”
此文下,刘孝标复云:“按《庄子》曰:‘绋讴所生,必于斥苦。’司马彪注曰:‘绋,引柩索也。斥,疏缓也。苦,用力也。引绋所以有讴歌者,为人有用力不齐,故促急之也。’《春秋左氏传》曰:‘鲁哀公会吴伐齐,其将公孙夏命歌《虞殡》。’杜预曰:‘《虞殡》,送葬歌,示必死也。’《史记·绛侯世家》曰:‘周勃以吹箫乐丧。’然则挽歌之来久矣,非始起于田横也。然谯氏引礼之文,颇有明据,非固陋者所能详闻。疑以传疑,以俟通博。”
东晋学者干宝亦云:挽歌,是丧家的音乐,是手握牵引灵车绳索的人一起合唱的歌。挽歌的歌辞有《薤露》、《蒿里》二章,是汉代田横的门客写的。当时田横自杀,门客哀悼他,就悲哀地唱起来了。歌辞的意思是说人就象薤上的露水,容易晒干灭亡,又以为人死了灵魂回归到泰山南边的蒿里。所以有这两章。
原文:
挽歌者,丧家之乐;执绋者,相和之声也。挽歌辞有《薤露》《蒿里》二章,汉田横门人作。横自杀,门人伤之,悲歌。言人如薤上露,易晞灭,亦谓人死精魂归于蒿里,故有二章。(《搜神记》卷一六)
正如刘孝标所言,挽歌的习俗由来已久。《左传·哀公十一年》:“将战,公孙夏命其徒歌《虞殡》。”杜预注:“《虞殡》,送葬歌曲,示必死。”《晋书》卷二O《礼志中》载:
汉魏故事,大丧及大臣之丧,执绋者挽歌。新礼以为挽歌出于汉武帝役人之劳歌,声哀切,遂以为送终之礼。虽音曲摧怆,非经典所制,违礼设衔枚之义。方在号慕,不宜以歌为名,除不挽歌。挚虞以为:“挽歌因倡和而为摧怆之声,衔枚所以全哀,此亦以感众。虽非经典所载,是历代故事。《诗》称‘君子作歌,惟以告哀’,以歌为名,亦无所嫌。宜定新礼如旧。”诏从之。
挚氏所引出自《诗经·小雅·四月》,而《搜神记》所说的《薤露》,其名始见于《宋玉对楚王问》:“其为《阳阿》《薤露》,国中属而和者数百人。”(《文选》卷四五)这些情况表明,远在春秋战国时期,挽歌就已经产生了。挽歌并非某个人的创造,而是来自民间的劳动之歌。挽歌产生于汉武帝时代之说固属虚妄,但“役人之劳歌”确是其渊源所自。俞曲园释《荀子·成相篇》“请成相”一语曰:“盖古人于劳役之事,必为歌讴以相劝勉,亦举大木者呼邪许之比,其乐曲即谓之相。‘请成相”者,请成此曲也。”(《诸子平议》卷一五“请成相”条)牵引灵柩(古代王侯的灵柩大而重)乃“劳役之事”,挽歌自然也属于“劳役之歌”,悼亡之悲与劳役之苦在挽歌的调子中合为一体,使其比一般的劝勉性的劳动歌讴更为凄凉。
如《晋志》所言,汉魏以来,唱挽歌是朝廷规定的丧葬礼俗之一。《宋书》卷五一《刘道规传》:“及长沙太妃檀氏、临川太妃曹氏后薨,祭皆给鸾辂九旒,黄屋左纛,辒辌车,挽歌一部,前后部羽葆、鼓吹,虎贲班剑百人。”可见挽歌是当时规定的一种丧葬礼仪,且已相沿成俗了。刘敬叔《异苑》卷六:
琅琊王骋之妻陈郡谢氏,生一男,小字奴子。经年后,王以妇婢招利为妾。谢元嘉八年病终。王之墓在会稽,假瘗建康东岗,既窆,反虞舆灵,入屋,凭几,忽于空中掷地便有嗔声,曰:“何不作挽歌?令我寂寂上道耶?”骋之云:“非为永葬,故不具仪耳。”
“永葬”,即恒葬,也就是正式的丧葬。这样的葬礼,是必须唱挽歌的,而临时性的丧葬(北方南渡的侨民在死后大都采取临时性的丧葬),则可以不要挽歌。
在汉代,挽歌系乐府之一部。《文心雕龙·乐府》:
至于轩歧鼓吹,汉世铙挽,虽戎丧殊事,而并总入乐府,
“铙”是铙歌,属军戎之乐;“挽”是挽歌,乃丧葬之乐。对挽歌之入乐府,西晋·崔豹《古今注》卷中《音乐第三》:
薤露》《蒿里》,并丧歌也,出田横门人。横自杀,门人伤之,为作悲歌,言人命如薤上露,易晞灭也。亦谓人死,魂魄归于蒿里,故用二章。其一曰:“薤上朝露何易晞,露晞明朝更复落,人死一去何时归!”其二曰:“蒿里谁家地?聚敛魂魄无贤愚。鬼伯一何相摧促,人命不得少踟躇。”至孝武时,李延年乃分二章为二曲。《薤露》送王公贵人,《蒿里》送士大夫庶人,使挽柩者歌之,世亦呼为挽歌。亦谓之长短歌。言人寿命长短定分,不可妄求也。
李延年为西汉乐府协律都尉,武帝时代的著名艺术家。他“性知音,善歌舞”,“每为新声变曲,闻者莫不感动”(《汉书》卷九七上《外戚传·孝武皇后》)。经他改造后纳入乐府的《薤露》《蒿里》,即属于“新声变曲”。对这两个乐府诗题,后世作家如曹操、曹植等人,并有拟作(见《乐府诗集》卷二七《相和歌辞二》),借以表现新的生活内容。
从东汉开始,挽歌冲破了送死悼亡的樊篱,应用范围越来越广。许多士林名流耽爱挽歌,不仅送葬的时候唱,饮宴游乐的时候也唱。前引《风俗通义·服妖》之记载也足以说明这一点。又《后汉书》卷六一《周举传》:
永和)六年三月上已日,(大将军梁)商大会宾客,燕于洛水,举时称疾不往。商与亲暱酣饮极欢,及酒阑倡罢,继以《 露》之歌,坐中闻者,皆为掩涕。太守张种时亦在焉,会还,以事告举。举叹曰:“此所谓哀乐失时,非其所也。殃将及乎!”
魏晋南北朝,此风大盛,成为一时名流达士的习尚:
张湛好于斋前种松柏;时袁山松出游,每好令左右作挽歌。时人谓“张屋下陈尸,袁道上行殡”。(《世说新语·任诞》四三)
张驎酒后,挽歌甚苦。桓车骑曰:“卿非田横门人,何乃顿尔至致?”(同上,四五)
张湛(小名叫驎,见本条刘孝标注)的举动乃是对儒家缙绅礼仪的逆反,溢荡于其间的任性而动、崇尚自由的精神,充分显示了当时知识分子对艺术的浓厚热情和对于人类情感的自在自为、无拘无束的渲染与把握。《北齐书》卷四八《外戚列传·尒朱文畅传》附《尒朱文略传》:
系于京畿狱。文略弹琵琶,吹横笛,谣咏,倦极便卧唱挽歌。
文略的行动使人很容易联想起嵇康临刑弹琴的事故(当然具体背景不同)。又《晋书》卷二八《五行志中》:
海西公时,庾晞四五年中喜为挽歌,自摇大铃为唱,使左右齐和。
此类任诞之举,在当时是非常令人称羡的。而挽歌的爱好者,一般都具有出色的音乐修养和深湛的艺术鉴赏力。如袁山松“衿情秀远,善音乐”(《晋书》卷八三《袁瓌传》附《袁山松传》);另一位唱挽歌的高手桓伊乃晋代最杰出的音乐家之一。《世说新语·任诞》四三刘孝标注引《续晋阳秋》:
袁山松善音乐。北人旧歌有《行路难曲》,辞颇疏质。山松好之,乃为文其章句,婉其节制。每因酒酣,从而歌之,听者莫不流涕。初,羊昙善唱乐,桓伊能挽歌,及山松以《行路难》继之。时人谓之“三绝”。
又《宋书·范晔传》:
晔与司徒左西属王深宿广渊许,夜中酣饮,开北牖听挽歌为乐。义康大怒,左迁晔宣城太守。少好学,博涉经史,善为文章,能隶书,晓音律。善弹琵琶,能为新声
这些杰出人物对挽歌表现出特别的赏爱,一个重要的原因即在于它具有独特的美学情调。《毛诗序》云:“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文选》卷四五)咏歌之美是无限的,它能够淋漓尽致地传达和表现精神世界的天风海涛和轻漪微澜。而挽歌这一咏歌形式的抒情性特别强,尤其长于抒发悲哀的情调,这种情调正符合士人以悲为美的审美观念。
陶潜《挽歌》
其一∶
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
昨暮同为人,今旦在鬼录
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
娇儿索父啼,良友抚我哭。
得失不复知,是非安能觉!
千秋万岁后,谁知荣与辱。
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
陶渊明的诗明白如话,造句虽浅而涵义实深,虽出之平淡而实有至理,似枯而实腴,自然而有妙趣。
其二∶
昔在无酒饮,今但湛空觞。
春醪生浮蚁,何时更能尝。
肴案盈我前,亲旧哭我傍。
欲语口无音,欲视眼无光。
昔在高堂寝,今宿荒草乡。
一朝出门去,归来夜未央。
这首诗写的是人死后从入殓到停尸家中受祭奠的情形。紧接上篇,活着的时候,想喝酒杯常空。如今,在祭奠的案桌上,酒盈杯,肴摆满。想喝不能喝,想吃不能吃。亲人扶着棺柩哭,我口无音,眼无光。一旦出门去,葬在荒郊野外,长眠地下,暗无天日,与这个世界永别了。
其三∶
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
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
四面无人居,高坟正嶣峣。
马为仰天鸣,风为自萧条。
幽室一已闭,千年不复朝。
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
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
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这首诗通篇写送葬下葬的过程,突出写了送葬者。把墓地的环境、气份写得历历在目,把送葬者的表现也写得合情合理。最后说:“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意思是说人死后还有什么好说的呢,把尸体托付给大自然,化作大山脚下的一杯土,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谁也无可奈何这样的命运。陶渊明这样豁达是空前的。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11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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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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