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尖,指京津一带行路途中吃
便饭。这在小说和杂剧中也俯拾即是。打尖,实际上是打发舌尖的
缩略词。舌尖是人对味道最敏感的地方,赶路的时候饿了,好赖吃点东西,打发一下舌尖,而后继续上路。
广东方言打尖是指人不守秩序而插队的行为,称之为“兼队”或“尖队”。有种童年的游戏也叫打尖(茧),2~4人参加,用一根比拇指粗、3寸长的圆木,两头削尖,即为玩具“尖”,因外形酷似
蚕茧,也作“茧”,再找一根一尺多长的木棍做“板”。
京津一带行路途中吃
便饭叫“打尖”。但经考证,发现“打尖”应该是“打火”。
(1) [make a brief stopover;have a snack;stop for meal when travelling]∶旅程中间的短暂停留(休息或吃饭)
倘若在平时行军,遇着这样好的地方,应该命人马停下来休息打尖,然后再走。——
姚雪垠《
李自成》
(2) [
topping;pinching]∶掐去棉花等作物的顶尖儿,也叫“打顶”
“打尖”一词,常见于清初以来的
白话小说。首引清
福格《听雨丛谈·打尖》:“今人行役于日中投店而饭,谓之打尖。”但何以“打尖”能表此义。却不得而知。《疏证·释词·释言五》“打尖”条云:“打尖,昭人谓旅途小憩为打尖。按《广雅·释诂三》,‘止也。’俗以尖字为之。此言小憩止,因小休而饮食,故小食亦曰打尖矣。”“打”在近代可作动词
词头,置于动词“尖”之前而构成双音动词“打尖”,表示小憩之义。《
镜花缘》第六十三回:如路上每逢打尖住宿,那
店小二闻是上等过客,必杀鸡宰鸭;《红楼梦》十五回:那时
秦钟正骑着马,随他父亲的轿,忽见宝玉的小厮跑来,请他去打尖。
“打尖”的词义就是“出门人在途中吃饭歇息”之义。“打尖”和“住店”这两个词汇,经常连贯起来使用。所谓“打尖”,似乎不分正午晚上,无论黎明即起,还是饭后便走,只要是一午一晚的停歇,都叫做打尖。而“住店”却不同,不是暂来暂往,停歇一下就走,而是要在店里住上一段时间。
清人
福格《
听雨丛谈》卷11记:“今人行役,于日中投店而饭,谓之打尖。皆不喻其字义,或曰中途为住宿之间,乃误‘间’而为‘尖’也。谨按《翠华寻幸》,谓中顿曰‘中火’。又见宋元人小说,谓途中之餐曰‘打火’,自是因‘火’字而误为‘尖’也。”
这在小说和杂剧中也俯拾即是。《水浒传》第60回:“且说
吴用、
李逵二人往北京去,行了四五日路程,每日天晚投店安歇,平明打火上路。”《
说岳全传》第8回:“当下
牛皋、王贵将带来的家伙,团团的寻着些水来,叫众庄丁打火做饭。”元
王实甫《西厢记·楔子》:“〔仆云〕天明也。咱早行一程儿,前面打火去。”
《水浒传》第二回:“
鲁提辖拳打
镇关西”一节中,
鲁达在渭州所搭救的金老儿父女,他们落难在那个
鲁家客店安歇,在客店里长住不走,那才是名符其实的住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