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美法则,是人类在创造
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
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主要包括:对称均衡、单纯齐一、调和对比、比例、节奏韵律和变化统一。研究、探索形式美的法则,能够培养人们对形式美的敏感,指导人们更好地去创造美的事物。掌握形式美的法则,能够使人们更自觉地运用形式美的法则表现
美的内容,达到美的形式与美的内容高度统一。
内容介绍
美学分割又称
黄金分割,最早见于
古希腊和
古埃及。
黄金分割又称
黄金率、
中外比,即把一根线段分为长短不等的a、b两段,使其中长线段a对总长(a+b)的比,等于短线段b对长线段a的比,列式即为a:(a+b)=b:a,其比值为
0.6180339……这种比例在造型上比较悦目,因此,0.618又被称为
黄金分割率。
黄金分割长方形的本身是由一个正方形和一个黄金分割的长方形组成,可以将这两个基本形状进行无限的分割。由于它自身的比例能对人的视觉产生适度的刺激,他的长短比例正好符合人的视觉习惯,因此,使人感到悦目。黄金分割被广泛地应用于建筑、设计、绘画等各方面。 ?
在摄影技术的发展过程中,曾不同程度地借鉴并融汇了其他艺术门类的精华,黄金分割也因此成为
摄影构图中最神圣的观念。应用在美学上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按照黄金分割率0.618排列出数列2、3、5、8、13、21……并由此可得出2:3、3:5、5:8、8:13、13:21等无数组数的比,这些数的比值均为0.618的
近似值,这些比值主要适用于:画面
长宽比的确定(如
135相机的底片幅面24mmX36mm就是由
黄金比得来的)、地平线位置的选择、光影色调的分配、画面空间的分割以及画面视觉中心的确立。摄影
构图通常运用的三分法(又称井字形
分割法)就是黄金分割的演变,把上方形画面的长、宽各分成三等分,整个画面承井字形分割,井字形分割的
交叉点便是
画面主体(视觉中心)的最佳位置,是最容易诱导人们视觉兴趣的
视觉美点。
形式美是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
审美对象。它与美的形式之间有质的区别。美的形式是体现合
规律性、
合目的性的本质内容的那种自由的感性形式,也就是显示人的本质力量的感性形式。形式美与美的形式之间的重大区别表现在:首先,它们所体现的内容不同。美的形式所体现的是它所表现的那种事物本身的
美的内容,是确定的、个别的、特定的、具体的,并且美的形式与其内容的关系是对立统一,不可分离的。而形式美则不然,形式美所体现的是形式本身所包容的内容,它与美的形式所要表现的那种事物美的
内容是相脱离的,而单独呈现出形式所蕴有的朦胧、宽泛的意味。其次,形式美和美的形式存在方式不同。美的形式是美的有机统一体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美的感性外观形态,而不是独立的审美对象。形式美是独立存在的审美对象,具有独立的审美特性。
形式美的构成因素一般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
质料,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之间的组合规律,或称构成规律、形式美法则。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主要是色彩、形状、线条、声音等。色彩的物理本质是波长不同的光,人的
视觉器官可感知的光是波长在390—770
毫微米之间的
电磁波。各种物体因吸收和反射光的电磁波程度不同,而呈现出赤、橙、黄、绿、青、蓝、紫等十分复杂的色彩现象。色彩既有色相、明度、纯度属性,又有色性差异。色彩对人的生理、心理产生特定的刺激信息,具有情感属性,形成
色彩美。如红色通常显得热烈奔放,活泼热情,兴奋振作;蓝色显得宁谧、沉重、悒郁、悲哀;绿色显得冷静、平稳、清爽;白色显得纯净、洁白、素雅、哀怨;黄色显得明亮、欢乐等。形状和线条作为构成事物空间形象的基本要素,也都具有极富特色的情感
表现性。如直线具有力量、稳定、生气、坚硬的意味;曲线具有柔和、流畅、轻婉、优美的意味;
折线具有柔和、突然、转折的意味;
正方形具有公正、大方、固执、刚劲等意味;
三角形具有安定、平稳等意味;倒三角具有倾危、动荡、不安等意味;圆形具有柔和、完满、封闭等意味。声音本是物体运动产生的音响,其物理属性是振动。它的高低、强弱、快慢等有规律的变化,也可以显示某种意味。如高音激昂高亢,低音凝重深沉,强音振奋进取,轻音柔和亲切等。把色彩、线条、形体、声音按照一定的构成规律组合起来,就形成色彩美、线条美、
形体美、
声音美等形式美。
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组合规律,也即形式美的法则主要有齐一与参差、
对称与平衡、比例与尺度、
黄金分割律、主从与重点、过渡与照应、稳定与轻巧、节奏与韵律、渗透与层次、质感与肌理、调和与对比、多样与统一等。这些规律是人类在创造美的活动中不断地熟悉和掌握各种感性质料因素的特性,并对形式因素之间的联系进行抽象、概括而总结出来的。
主要内容
探讨形式美法则,是所有设计学科共通的课题。在日常生活中,美是每一个人追求的精神享受。当接触任何一件有存在价值的事物时,这种共识是从人们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积累的,它的依据就是
客观存在的美的形式法则,称之为形式美法则。在人们的视觉经验中,高大的杉树、耸立的高楼大厦、巍峨的山峦尖峰等,它们的结构轮廓都是高耸的
垂直线,因而垂直线在视觉形式上给人以上升、高大、威严等感受;而
水平线则使人联系到
地平线、
一望无际的平原、风平浪静的大海等,因而产生开阔、徐缓、平静等感受…… 这些源于生活积累的共识,使人们逐渐发现了形式美的基本法则。时至今日,形式美法则主要有以下几条:
对比
对比又称对照,把反差很大的两个视觉要素成功地配列于一起,虽然使人感受到鲜明强烈的感触而仍具有统一感的现象称为对比,它能使主题更加鲜明,视觉效果更加活跃。对比关系主要通过视觉形象色调的明暗、冷暖,色彩的饱和与不饱和,色相的迥异,形状的大小、粗细、长短、曲直、高矮、凹凸、宽窄、厚薄,方向的垂直、水平、倾斜,数量的多少,排列的疏密,位置的上下、左右、高低、远近,形态的虚实、黑白、轻重、动静、隐现、软硬、干湿等多方面的对立因素来达到的。它体现了哲学上矛盾统一的世界观。对比法则广泛应用在现代设计当中,具有很大的实用效果。
对称
自然界中到处可见对称的形式,如
鸟类的羽翼、花木的
叶子等。所以,对称的形态在视觉上有自然、安定、均匀、协调、整齐、典雅、庄重、完美的朴素美感,符合人们的视觉习惯。平面构图中的对称可分为点对称和
轴对称。假定
在某一图形的中央设一条直线,将图形划分为相等的两部分,如果两部分的形状完全相等,这个图形就是
轴对称的图形,这条直线称为
对称轴。假定针对某一图形,存在一个中心点,以此点为中心通过旋转得到相同的图形,即称为
点对称。点对称又有向心的“求心对称”,离心的“发射对称”,旋转式的“
旋转对称”,逆向组合的“逆对称”,以及自圆心逐层扩大的“同心圆对称”等等。在平面构图中运用对称法则要避免由于过分的绝对对称而产生单调、呆板的感觉,有的时候,在整体对称的格局中加入一些不对称的因素,反而能增加构图版面的
生动性和美感,避免了单调和呆板。
衡器
在衡器上两端承受的重量由一个支点支持,当双方获得力学上的
平衡状态时,称为平衡。在
平面构成设计上的平衡并非
实际重量×力矩的均等关系,而是根据形象的大小、轻重、色彩及其他视觉要素的分布作用于视觉判断的平衡。平面构图上通常以
视觉中心(
视觉冲击最强的地方的中点)为支点,各构成要素以此支点保持视觉意义上的力度平衡。在实际生活中,平衡是动态的特征,如人体运动、鸟的飞翔、野兽的奔驰、风吹草动、流水激浪等都是平衡的形式,因而平衡的构成具有动态。
比例
比例是部分与部分或部分与全体之间的数量关系。它是精确详密的比率概念。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
生活活动中一直运用着比例关系,并以人体自身的尺度为中心,根据自身活动的方便总结出各种尺度标准,体现于衣食住行的器用和工具的制造中。比如早在
古希腊就已被发现的全世界公认的
黄金分割比1:1.618正是人眼的高宽视域之比。恰当的比例则有一种谐调的美感,成为形式美法则的重要内容。美的比例是平面构图中一切视觉单位的大小,以及各单位间编排组合的重要因素。
重心
任何形体的重心位置都和视觉的安定有紧密的关系。色彩或明暗的分布等都可对视觉重心产生影响。
节奏
节奏本是指音乐中音响节拍轻重缓急的变化和重复。节奏这个具有
时间感的用语在构成设计上是指以同一视觉要素连续重复时所产生的运动感。
韵律
韵律原指音乐(诗歌)的
声韵和节奏。诗歌中音的高低、轻重、长短的组合,匀称的间歇或停顿,一定地位上相同音色的反复及句末、行末利用同韵同调的音相加以加强诗歌的音乐性和节奏感,就是韵律的运用。平面构成中单纯的单元组合重复易于单调,由有规则变化的形象或色群间以数比、等比处理排列,使之产生音乐、诗歌的旋律感,称为韵律。有韵律的构成具有积极的生气,有加强魅力的能量穿针引线。
联想
平面构图的画面通过
视觉传达而产生联想,达到某种意境。联想是思维的延伸,它由一种事物延伸到另外一种事物上。例如图形的色彩:红色使人感到温暖、热情、喜庆等;绿色则使人联想到大自然、生命、春天,从而使人产生平静感、
生机感、春意等等。各种视觉形象及其要素都会产生不同的联想与意境,由此而产生的图形的
象征意义作为一种视觉语义的
表达方法被广泛地运用在平面设计构图中。
随着
科技文化的发展,对美的形式法则的认识将不断深化。形式美法则不是僵死的教条,要灵活体会,灵活运用。
注意事项
运用
形式美的法则进行创造时,首先要透彻领会不同形式美的法则的特定
表现功能和审美意义,明确欲求的形式效果,之后再根据需要正确选择适用的形式法则,从而构成适合需要的形式美。形式美的法则不是凝固不变的,随着美的事物的发展,形式美的法则也在不断发展,因此,在
美的创造中,既要遵循形式美的法则,又
不能犯教条主义的错误,生搬硬套某一种形式美法则,而要根据内容的不同,灵活运用形式美法则,在形式美中体现创造性特点。
探讨形式美的法则,是所有设计学科共通的课题,在日常生活中,美是每一个人追求的精神享受。当你接触任何一件有存在价值的事物时。
在西方自
古希腊时代就有一些学者与艺术家提出了
美的形式法则的理论,形式美法则已经成为
现代设计的理论基础知识。在设计
构图的实践上,更具有它的重要性。
实际应用
建筑表现应用
形式美法则是
艺术形式的一般法则,它是形式构成的规律。
建筑表现与其他艺术设计一样,同样是依赖
视觉感受的艺术形式。视觉语言在建筑表现中无处不见,从
配景选择、
色彩搭配、技术运用等给视觉带来的
冲击力,到创意的切入等等都遵循着艺术创作的
一般规律。
建筑表现的形式美法则主要包括:
变化与统一、对比与和谐、比例与尺度、对称与均
衡、节奏与韵律、空白与虚实。
变化与统一:
变化体现了各种事物的千差万别,统一则体现了各种事物的共性和整体联系。变化统一反映了
客观事物本身的特点,即
对立统一规律。在建筑表现的作品中,丰富的素材和色彩、
表现手法的多样化可丰富作品的
艺术形象,但这些变化必须达到高度统一,使其统一于一个中心的视觉形象(一般是主题建筑),这样才能构成一种
有机整体的形式。
对比与和谐:
对比就是使一些可比成分的对立特征更加明显,更加强烈,和谐就是使各个部分或因素之间相互协调。在建筑表现的作品中,对比与和谐,通常是某一方面居于
主导地位。对比与和谐反映了矛盾的两种状态,对比是在差异中趋于对立,和谐是在差异中趋于一致。在建筑表现中常用一些表现手法来突出主题建筑、丰富整体画面,常用的如明暗的对比,虚实的对比,冷暖的对比等。但过于生硬的对比可能会使画面有些松散,所以我们有会用一些方法让对比中略有调和,使画面更加完整。
比例与尺寸:
比例是平面构图中一切视觉单位的大小,以及各单位间编排组合的重要因素。建筑表现是把不同的素材和建筑编排组合在一起,这样就形成了不同的
建筑效果图,各种素材的面积与体积大小的比例、数量多少的比例,一定要符合尺度,给人以美的感受,如果比例失调,就破坏了美的秩序和规律,造成作品的失败。
对称与均衡:
对称是同形同量的形态,如果用
直线把画面空间分为相等的两部分,它们之间不仅质量相同,而且距离相等.中外很多
古代建筑力的平衡节奏与韵律:
节奏与韵律是音乐中的词汇。节奏是指音乐中音响节拍轻重缓急有规律的变化和重复,韵律 是在节奏的基础上赋予一定的情感色彩。前者着重运动过程中的形态变化,后者是神韵变化 给人以情趣和精神上的满足。在建筑表现中,节奏指一些元素的有条理的反复、交替或排列,使人在视觉上感受到动态的
连续性,就会产生
节奏感。节奏是韵律形式的纯化,韵律是节奏形式的深化,节奏富于理性,而韵律则富于感性。韵律不是简单的重复,它是有一定变化的互相交替,是情调在节奏中的融合,能在整体中产生不寻常的美感。
空白与虚实:
标志设计
标志设计是一种
视觉艺术,人们在观看一个标志图形的同时、也是一种审美的过程。在
审美过程中,人们把视觉所感受的图形,用社会所公认的相对客观的标准进行评价、分析和比较,引起美感冲动。
平面构图
任何形体的重心位置都和视觉的安定有紧密的关系。人的视觉安定与
造形的形式美的关系比较复杂,人的视线接触画面,视线常常迅速由左上角到左
下角,再通过中心部分至右上角经右下角,然后回到以画面最吸引视线的中心视圈停留下来,这个
中心点就是视觉的重心。但画面轮廓的变化,图形的聚散,色彩或明暗
的分布等都可对
视觉重心产生影响。因此,画面重心的处理是平面构图探讨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在
平面广告设计中,一幅广告所要表达的主题或重要的内容信息往往不应偏离视觉重心太远。
室内设计
室内设计是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满足其功能实用,运用形式语言来表现题材、主题、情感和意境,形式语言与形式美则可通过以下方式表现出来。
一、对比。对比是艺术设计的基本定型技巧,把两种不同的事物、形体、色彩等作对照就称为对比。如方圆、新旧、大小、黑白、深浅、粗细等等。把两个明显对立的元素放在同一空间中,经过设计,使其既对立又谐调,既矛盾又统一,在强烈反差中获得鲜明对比,求得互补和满足的效果。
二、和谐。和谐包含谐调之意。它是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使各种室内物体的形、色、光、质等组合得到谐调,成为一个非常和谐统一的整体。和谐还可分为环境及造型的和谐、材料质感的和谐、色调的和谐、风格样式的和谐等等。和谐能使人们在视觉上、心理上获得宁静、平和的满足。
三、对称。对称是形式美的传统技法,是人类最早掌握的形式美法则。对称又分为绝对对称和相对对称。上下、左右对称,同形、同色、同质对称为绝对对称。而在室内设计中采用的是相对对称。对称给人感受秩序、庄重、整齐即和谐之美。
四、均衡。生活中金鸡独立,演员走钢丝,从力的均衡上给人稳定的视觉艺术享受,使人获得视觉均衡心理,均衡是依
中轴线、中心点不等形而等量的形体、构件、色彩相配置。均衡和对称形式相比较,有活泼、生动、和谐、优美之韵味。
五、层次。一幅装饰构图,要分清层次,使画面具有深度、广度而更加丰富。缺少层次,则感到平庸,室内设计同样要追求空间
层次感。如色彩从冷到暖,
明度从亮到暗,纹理从复杂到简单,造型从大到小、从方到圆,构图从聚到散,质地的单一到多样等,都可以看成富有层次的变化。层次变化可以取得极其丰富的视角效果。
六、呼应。呼应如同形影相伴,在室内设计中,顶棚与地面桌面与其他部位,采用呼应的手法,形体的处理,会起到对应的作用。呼应属于均衡的形式美,是各种艺术常用的手法,呼应也有“相应对称”、“相对对称”之说,一般运用形象对应、虚实气势等手法求得呼应的
艺术效果。
七、延续。延续是指连续伸延。人们常用“形象”一词指一切物体的外表形状。如果将一个形象有规律地向上或向下,向左向右连续下去就是延续。这种延续手法运用在空间之中,使空间获得扩张感或导向作用,甚至可以加深人们对环境中重点景物的印象。
八、简洁。简洁或称简练。指
室内环境中没有华丽的修饰和多余的
附加物。以少而精的原则,把室内装饰减少到最小程度。以为“少就是多,简洁就是丰富”。简洁是室内设计中特别值得提倡的手法之一,也十分流行的趋势。
九、独特。独特也称特异。独特是突破原有规律,标新立异引人注目。在大自然中,“万绿丛中一点红,荒漠中的绿地”,都是独特的体现。独特是在陪衬中产生出来的,是相互比较而存在的。在室内设计中特别推崇有突破的想象力,以创造个性和特色。
十、色调。色彩是构成造型艺术设计的重要因素之一。不同颜色能引起人视觉上不同的色彩感觉。如红、橙、黄温暖感很热烈,被称作
暖色系,青蓝绿具有寒冷、沉静的感觉,称作
冷色系。在室内设计中,可选用各类色调构成,色调有很多种,一般可归纳为“同一色调,同类色调、邻近色调,对比色调”等,在使用时可根据环境不同灵活运用。
建筑设计
一个建筑给人们以美或不美的感受,在人们心理上、情绪上产生某种反应,存在着某种规律。
建筑形式美法则就表述了这种规律。建筑物是由各种构成要素如墙、门、窗、
台基、屋顶等组成的。这些构成要素具有一定的形状、大小、色彩和质感,而形状(及其大小)又可抽象为点、线、面、体(及其度量),建筑形式美法则就表述了这些点、线、面、体以及色彩和质感的普遍组合规律。